为提升丽水城区短历时强降雨下内涝应急处置反应能力,降低内涝灾害损失,特制定以下处置方案。
一、丽水城区内涝隐患点位基本情况
1.城区道路易积水点位10个,分别是:
⑴开发路古城路路口;
⑵卢镗街北侧仓前菜场(括苍路至中山街);
⑶庆春街979号(开发路至寿尔福路);
⑷囿山路花园路路口;
⑸囿山路寿尔福路路口;
⑹花园路华敦街路口;
⑺丽阳街北侧万象花苑(三岩寺路至教工路);
⑻继光街(城西路至中山街);
⑼天宁街(和平路至东地路);
⑽丽青路垃圾中转站(大洋路往东)。
具体详见附件1《城区道路易积水点位清单》。
2.城区居民小区易涝点位16个,分别是:
⑴望湖公寓,⑵天金公寓,⑶云锦公寓,⑷时代广场,⑸万象花苑,⑹明厦公寓,⑺大洋三区,⑻西银苑小区,⑼东苑小区,⑽永晖新村,⑾大洋河小区,⑿万丰小区沿解放街开发路周边,⒀平安小区周边沿海潮河段东侧,⒁酱园弄,⒂永晖新村原化工厂宿舍周边,⒃丽青路加油站东侧。
具体详见附件2《城区居民小区易涝点位清单》。
二、丽水城区排水装备基本情况
(一)部门装备
1.市建设局:主要装备11台,分别是:⑴1200立方米/小时应急泵车1台,⑵400立方米/小时应急泵车2台,⑶160立方米/小时污水泵2台,⑷480立方米/小时抽水泵2台,⑸218立方米/小时抽水泵4台。
2.市水利局:主要装备14台,分别是:⑴3200立方米/小时强排水泵车1台,⑵400立方米/小时柴油机水泵10台,⑶150立方米/小时汽油机水泵3台。
3.市消防救援支队(含莲都、开发区大队):⑴720立方米/小时应急泵车1台,⑵93立方米/小时抽水泵23台。
4.区建设局:100立方米/小时抽水泵3台。
以上装备各单位明确应急处置工作调度责任人和装备维护使用人,具体详见附件3《应急装备和责任联系清单》。
(二)工作机制
建立城区道路和居民小区内涝隐患点位对应应急处置参与部门(单位)工作责任人及装备工作机制:
1.市建设局装备主要保障城区主次干道易积水点位处置,协助物管小区易涝点位处置;
2.区建设局装备主要保障居民小区易涝点位处置;
3.市水利局装备主要协助居民小区易涝点位处置;
4.市消防救援支队装备作为机动力量保障;
5.市、区防指和建设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作统一调度。
具体详见附件4、附件5。
三、内涝应急处置参与部门
根据职能划分,丽水城区内涝应急处置实行分级分类处置,原则上城区道路易积水点位应急处置由市本级负责,城区居民小区易涝点位应急处置由莲都区负责。
1.城区道路易积水点位应急处置参与部门(单位):市防指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城投公司(市水利运行公司)、市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情指联勤中心)、12345政务服务中心、96345市民服务中心。由市防指办建立钉钉工作群(以下简称市工作群)。
2.城区居民小区易涝点位应急处置参与部门(单位):区防指办(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市气象台、区建设局、区水利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局、万象街道、紫金街道、白云街道、岩泉街道、联城街道、市公安情指联勤中心、12345政务服务中心、96345市民服务中心和移动、电信、联通、华数公司,以及16个易涝居民小区及所在社区。由区防指办建立钉钉工作群(以下简称区工作群)。
四、气象部门预警情况(针对短历时强降雨)
1.预警分级,分四级:
暴雨蓝色预警:12小时内,降雨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造成一定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黄色预警:6小时内,降雨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造成较大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造成较严重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10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造成严重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2.预警时间:由于短历时强降雨的突发性,气象部门尽可能提前发布预警,初步估计预警时间为强降雨前30分钟到1个小时。
3.预警发布。
蓝色预警:气象部门按原正常渠道发布预警外,通过市、区工作群发布预警信息,并钉钉电话通知市、区防指办、建设、水利部门联络员。
黄色预警:气象部门按原正常渠道发布预警外,通过市、区工作群发布预警信息,并钉钉电话通知市、区工作群所有人员。
橙色、红色预警:气象部门除按原正常渠道发布预警外,第一时间通过市、区工作群发布预警信息,并钉钉电话通知市、区工作群所有人员。
五、应急响应行动
(一)暴雨蓝色预警行动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持续发布气象信息;
2.市、区建设部门加强巡查,及时处置内涝风险;
3.市水利部门密切关注内河水位变化;
4.市、区防指办及其他单位密切关注,及时跟进雨量变化,适时采取相关行动。
(二)暴雨黄色预警行动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加强内部会商分析, 持续发布气象信息;
2.市、区建设部门及相关内涝处置人员立即进入在岗状态,加强巡查,及时处置内涝风险;区建设部门立即通知其他居民小区做好灾害防范。
3.市水利部门、市城投公司相关人员立即进入在岗状态,密切关注雨情和内河水位变化;市水利部门适时指令启动泵站强排,降低内河水位,处置力量进入待命状态。
4.市、区防指办相关人员立即进入在岗状态,密切关注,及时跟进雨量变化,采取相关行动。
5.万象街道、紫金街道、白云街道、岩泉街道、联城街道相关人员立即进入在岗状态。
6.16个易涝居民小区有关人员立即进入现场值守,做好自救相关工作准备。
7.市、区宣传、供电、消防救援、公安交警和移动、电信、联通、华数公司密切关注气象信息,进入备勤状态,随时接受防指调度。
(三)暴雨橙色预警行动
1.市、区防指立即向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2.市、区两级全部参与部门(单位)立即进入在岗状态,各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在岗职守。
3.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区应急管理局、区建设局分管领导或相关科处室负责人立即进驻市防指会商和统一调度,直到解除。
4.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加强内部会商分析, 持续发布气象信息。
5.市、区建设部门及相关内涝处置人员、装备立即进驻城区道路和居民小区内涝隐患点位;同时加强巡查,及时处置其他内涝风险,做好相关影像记录;区建设部门立即钉钉电话通知城区所有居民小区负责人,做好灾害防范。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附件5。
6.市水利部门根据相关方案,立即指令市城投公司启动泵站强排,降低内河水位;加强内河水位巡查,做好相关影像记录;相关内涝处置人员立即进入在岗值守状态,保证装备完好,做好协助居民小区易涝点位处置准备。
7.市、区消防救援队伍立即进入战备状态。
8.市公安交警支队立即指令人员进入城区道路内涝隐患点位,做好交通管制准备;加强路面巡查,及时做好路面道路交通管控。
9.万象街道、紫金街道、白云街道、岩泉街道、联城街道立即动员,人员下沉做好灾害防御。
10.16个易涝居民小区和所在社区人员有关人员立即进入现场值守,动员转移地下室有关车辆,做好自救相关工作准备。
11.区供电局和移动、电信、联通、华数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16个易涝居民小区有关管线开展排查和救助。
12.市、区委宣传部门做好信息宣传和舆情跟踪管控。
(四)暴雨红色预警行动
1.市、区防指立即向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
2.市、区两级全部参与部门(单位)立即进入在岗状态,各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全部在岗职守。
3.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区建设局、区消防救援支队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立即进驻市防指会商和统一调度,直到解除。
4.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加强内部会商分析, 持续发布气象信息。
5.市、区建设部门及相关内涝处置人员、装备立即进驻城区道路和居民小区内涝隐患点位;同时加强巡查,及时处置其他内涝风险,做好相关影像记录;区建设部门立即钉钉指令通知,城区所有居民小区负责人到点做好灾害防范和自救准备。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附件5。
6.市水利部门根据相关方案,立即指令市城投公司启动泵站强排,降低内河水位;加强内河水位巡查,做好相关影像记录;相关内涝处置人员立即进入在岗值守状态,保证装备完好,做好协助居民小区易涝点位处置准备。
7.市、区消防救援队伍立即进入战备状态。
8.市公安交警支队立即指令人员进入城区道路内涝隐患点位,做好交通管制准备;加强路面巡查,及时做好路面道路交通管控。
9.万象街道、紫金街道、白云街道、岩泉街道、联城街道全面动员,组织所有社区人员做好灾害防御。
10.16个易涝居民小区和所在社区人员有关人员立即进入现场值守,动员转移地下室有关车辆,做好自救相关工作准备。
11.区供电局和移动、电信、联通、华数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16个易涝居民小区有关管线开展排查和救助。
12.市、区委宣传部门做好信息宣传和舆情跟踪管控。
六、应急指挥调度
1.统筹综合调度:由市、区防指负责统一指挥调度;
2.积水救援调度:由市、区建设部门具体负责;
3.人员救助调度:由市、区消防综合救援队伍具体负责;社会救援力量作为预备力量,由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社会救援队伍参与救助实行分区制,具体队伍对应区域详见附件6《社会救援队伍救助区域对应表》;
4.内河水位调度:由市水利部门和市城投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水利局商市城投公司确定;
5.救助信息调度:由市公安情指联勤中心(110)、市消防救援指挥中心(119)、政务服务中心(12345)、市民服务中心(96345)分别负责,按照本操作方案对点下单;
6.信息宣传和舆情管控调度:由市、区委宣传部门负责,统一口径发布,具体情况商市、区防指和应急处置参与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