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19年4月29日至5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关工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1日,市委第二巡查组向市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关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领导带头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关工委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成立了以市关工委专职副主任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市关工委提出了73条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或基本完成了其中的61条整改措施。并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领导带头认领问题、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细,干部职工全体积极参与,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整改以来,召开党支部会议2次,全体干部大会3次,召开专题学习会3次,教育谈话8人次,作出书面检查3份,修订完善、新建了7项制度和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关于“在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大丽水市关工委群团改革工作力度。根据全市群团改革总体方案安排,在起草完成《丽水市关工委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市直单位和省关工委征求了书面意见,并先后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委副书记进行了汇报。《丽水市关工委改革实施方案》历经4次大的修改完善,目前,已向市委办公室上报《丽水市关工委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宣讲工作。一是开展专题调研。整改期间,市关工委专职副主任结合帮困助学活动,先后前往缙云县、景宁县、青田县有关村(社区)和松阳一中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调研。二是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关工委干部暨关工委宣讲团‘浙西南革命精神’宣讲培训班”,组织44名学员就“如何提高青少年宣讲的针对性”进行了专题研讨,进一步提升了关工委宣讲团的宣讲能力水平。
(三)积极发挥好关工委五老的作用。一是在“志愿中国”志愿汇上注册组建“丽水市关工委银耀志愿服务中队”。整改期间,共发动995名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注册成为志愿者。二是组织关工委五老开展2019年“爱心圆梦·关爱浙西南革命老区青少年成长”助学活动。联合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对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发放一次性助学金,共计60万元。
二、关于“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还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
(一)扎实推进“双百”活动。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党建带群建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精神,市关工委牵头开展2019“双百”活动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发动全市100名左右老科技专家联系100个村(农户、农业企业)。并建立《全市关工委“双百”活动情况表》做好跟踪了解工作。
(二)部署开展集中调研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调研活动的通知》,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9月中下旬至10月集中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调研活动。
(三)积极发挥成员单位作用。重新修订并发放了《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征求意见稿)》,主动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重温学习、深刻领会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整改期间,市关工委召开专题学习会,重温学习了市委“两山”发展大会精神,并结合关工委实际,就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二)修改完善学习制度。在原先《丽水市关工委学习制度》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了《丽水市关工委学习和调研制度》,明确应加强单位政治理论学习,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工作。并要求及时学习重要会议精神,要结合单位实际进行部署落实。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领导带头作书面检查。在市关工委干部专题学习会上,市关工委专职副主任就“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作了书面检查,深挖存在的思想根源。
(二)明确“第一责任人”。印发了《关于印发〈丽水市关工委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明确专职副主任为市关工委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
五、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着手调整党支部支委会。向中共丽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上报了《中共丽水市关工委机关支部关于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请示》,获得正式批复后,及时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委会委员。
(二)明确支部会议和全体干部会议分开记录。停止党外干部兼职党支部会议记录员,改由工作人员(中共党员)担任中共丽水市关工委机关支部会议记录员。
(三)积极参加党务知识培训。市关工委专职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市委机关工委组织的“2019年度市直机关在职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加强了党务工作业务能力的学习。
六、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组织生活会。在市关工委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专职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带头就“会议活动违规上水果”作了书面检查,并就“公务接待未严格按照标准执行”问题对单位综合处处长、财务岗位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公务接待纪律要求进行了再明确。就“全市关工委干部培训班专家讲课费超标准”问题对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及时进行整改。及时上报了《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主动上交款项入库清单》和明细表,及时通知了需清退的3位专家,清退讲课费共计1500元。组织人员就2014至2018年单位公务接待再次进行自查,对其中发现的2张无公函接待问题,已通知对方单位将公函补上。
(三)完善相关制度。重新修订了《丽水市关工委公务接待制度》,明确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先内部审批流程。重新修订了《丽水市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增加了内审机制,对专家讲课费等相关经费在拨付之前,要开展内部审核审计工作。
七、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存在问题做到立行立改。针对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不变”的问题,对之前签订的《2019年党风廉政责任书》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新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要求,并重新签订了《2019年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常态化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新精神新要求的学习。整改期间,市关工委共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4次,收到学习体会文章3篇。
(二)建立相关制度。建立了《丽水市关工委转变工作作风联系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制度(试行)》,明确市关工委机关要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存在的“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八、关于“警示教育欠缺,‘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由专职副主任带头,全体党员参与就市关工委存在的“‘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在日常工作中很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了相关案例,“以案说纪”并结合单位实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了《丽水市关工委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工作制度》,明确每季度要集中开展1至2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重申了《丽水市关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关工委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
九、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主体责任检查。整改期间,市关工委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1次,就单位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有无违规接受礼品礼金等进行检查。并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六查六看”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对2019年市关工委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记录进行了检查。
(二)制定相关计划和制度。制定了《丽水市关工委办公室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主体责任分工、责任清单》《丽水市关工委办公室廉政风险排查“三张清单”》,重新制定完善了《2019年丽水市关工委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增加了“配合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的内容。建立《丽水市关工委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将廉政谈话作为谈心谈话内容之一,并明确谈心谈话要用专门的记录本。
十、关于“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批评教育。市关工委原驾驶员就“2014年至2016年以洗车票、销售单等‘白条’形式报销金额1665元”问题作了书面检查。工会主席递交了《关于要求辞去工会主席职务的申请》,对工会存在的“工会经费现金使用不规范”问题承担领导责任。并就“‘助学基金会’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对基金会兼职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主动进行整改。由原驾驶员补开正规发票1665元,充实到财务账本内进行规范。明确单位工勤人员为工会出纳,工会财务岗由单位财务兼任,工会财务账簿已于7月份进行了交接。并组织人员对2014至2018年单位工会账目进行了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基金会秘书长和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三)完善相关制度。重新修订了《丽水市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丽水市关工委关于规范工会活动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市关工委工会经费全部采用转账方式支出。
下一步,市关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遵循,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牢牢把握工作的政治标准,自觉承担起引导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的重要政治任务,自觉把关工委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把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丽水关心下一代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以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范化运行机制为重点,狠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好“四种形态”,保持韧劲和力度正风肃纪,对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传导到位、压紧压实。
三是持续抓好整改,建章立制治本抓源。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督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持续发力,扎实推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强化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发挥好制度在管理和监督中的根本性、长效性和规范性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091953(工作时间);单位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大楼裙楼二楼,丽水市关工委办公室,邮编:323000;电子邮箱:lssggwb@163.com。
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