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市体育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指导全市体育事业体制改革,编制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强体育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3.指导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并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组织指导具有示范性的重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市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并组织落实;组织全市各项体育赛事和省以上各体育运动项目的参赛工作;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承担莲都区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
5.研究制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政策,培育、发展体育产业;组织管理全市体育彩票销售。
6.负责全市体育市场的行政执法;研究制订全市体育市场的政策和发展规划。
7.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布局,负责市本级及指导全市体育设施建设及管理;加强对体育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8.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依法管理健身气功。
9.组织指导全市体育科学研究工作和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体育交流和合作。
10.承办市政府、上级体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体育局(汇总)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3个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丽水市体育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
2. 丽水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3. 丽水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二、丽水市体育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体育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0,127.7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40.97万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026.0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86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8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480.82万元),占收入合计97.99%;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60.93万元,占收入合计2.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8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5.05万元,占22.78%;项目支出5,306.25万元,占77.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61.8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9.42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增长9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30.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13.92万元、其他支出增长40.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增长967.8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125.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529.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3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0.69万元,增长18.71%。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增长9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30.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13.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长340.8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125.7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4.8,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91.01万元,占4.0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62.06万元,占70.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16万元,占5.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1.73万元,占2.7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90.83万元,占17.57%;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75.03万元,支出决算为2,2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场馆维护物业采购招标多次流标,导致物业费用预算不能按时完成支付,以及项目通过招标中标价低于预算数。其中:科学技术支出减少8.9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9.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4.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27.17万元。
206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招标中标价少于预算数。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1571.6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6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育场馆维护物业费用结余、其他体育支出的“体育空间布局专项规划”根据合同还有50%经费在2019年支付。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122.8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编外人员调整减少支出。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62.5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编外人员调整减少支出。
212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51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9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场馆维护,物业采购招标多次流标,导致物业费用预算不能按时完成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9.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0.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2.56万元、津贴补贴70.23万元、奖金169.76万元、绩效工资136.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9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57万元、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5万元、住房公积金75.08万元、医疗费7.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6.61万元、退休费22.66万元、生活补助1.95万元、医疗费补助1.77万元、助学金97.27万元、奖励金1.1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万元;
公用经费11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1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29万元、邮电费5.16万元、物业管理费0.7万元、差旅费1.84万元、维修(护)费0.14万元、会议费1.56万元、培训费1.49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工会经费15.46万元、福利费30.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13.8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2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9.26,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853万元,占19.09%;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3,616.26万元,占80.91%;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65.65万元,支出决算为4,46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7%,主要原因是场馆管理中心基本建设因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资金未能及时支付;省拨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产业资金在2019年进行分配。其中:
212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283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场馆管理中心基本建设资金结余。
229其他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为4326.6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61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拨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产业资金未分配结余、大型赛事活动经费结余。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5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减少接待人数及降低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占68.74%,与2017年度相比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占31.26%,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04万元,增长/下降1.17%,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减少接待人数及降低接待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7.46万元,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3家事业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43万元,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7%。主要用于接待体育赛事活动及日常工作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减少接待人数及降低接待标准。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累计299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419万元,主要用于国际轮滑联合会主席一行来丽调研探讨未来丽水举办国际水平赛事事项;接待8人次,1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体育赛事活动及日常工作交流等支出。接待299人次,21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体育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76.925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30.28%。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丽水市体育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8年运动员体育贡献奖”及“2018年度丽水体彩广告宣传”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18年运动员体育贡献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0万元,执行数为216.305万元,完成预算的94.0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7年我市运动员参加第十三届全运会运动员获得的奖金;二是省级以上体育竞赛运动员获得的奖金;三是省体育大会群体项目运动员获得的奖金。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主要反馈在高规格、高水平赛事的奖励较少,例如奥运会的奖励暂时空白;二是引进高水平教练员的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宣传奖励机制,做好奖励制度的影响力,让每位教练员、运动员都清楚奖励的办法,从而更能激发教练员与运动员拼搏意识;二是加大引进高水平教练员的奖励机制和相关政策,让高水平教练员能安心在丽水培养我们的运动员,从而发展丽水的体育事业。
(2)“2018年度丽水体彩广告宣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0分,自评结论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39万元,执行数为160.62万元,完成预算的76.3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以“建设负责任、可信赖,健康持续发展的国家公益彩票”为发展目标,以安全运营为前提,在宣传工作上围绕“扩大影响力、塑造亲和力、增强吸引力”的工作目标,在善于统筹上强实力,取得了对内提振信心,对外提升形象的显著成效:在严峻的市场形势下,销售势头良好,提前114天完成全年销售任务,2018年全市体彩总销量为7.126亿元,同比增长71.15%,增幅全省第二,体福市场占有率首次突破50%;二是根据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对我市体育彩票公益公信、品牌形象、活动动态等宣传工作要求,其中公益宣传媒体渠道需覆盖9类,丽水体彩结合本市媒体类型实际情况,通过丽水当地一些最具公信力、传播力和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和户外媒体,进一步宣传体彩公益、开奖、活动等信息动态,传播公益正能量,使体彩公益品牌形象深入人心。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2018年全年投放的媒体宣传广告,从整体销量看成效很不错,但是广告宣传以市本级媒体为主,广告效应主要辐射在市本级莲都区,下属县、市广告辐射效应较少;二是整体品牌宣传力度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目前丽水体彩市场实际情况,将进一步加强落后县、市区域的媒体宣传广告力度,通过整合资源,有效传播品牌推广;二是在新媒体和自媒体的宣传运用上进一步加强投放力度并且做好系统性的资源整合,同时继续推进门店形象建设工作,努力打造体彩门店“新、亮、洁”新形象,营造更舒适的购彩环境,挖掘销量落后区域的市场潜力,将体育彩票公益品牌形象实现进一步传播。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我局共组织开展了2个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一是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整体支出绩效重点自评;二是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的整体支出绩效重点自评。
(1)“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整体支出绩效重点自评”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中心实际,现将2018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1)部门概况
A.部门(单位)职能概述
负责市本级和莲都区青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训练,承办和组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开展青少年体育科研工作,对全市布局的业训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B.部门(单位)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教务科、训练科、财务科、科研室(中心),有在职在编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7人。
C.部门整体收支规模情况
a.2018年整体支出情况。2018年单位支出数111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4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08.5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4.91万元);项目支出565.03万元
b.2018年整体收入情况。2018年单位收入决算数为1158.35.万元,其中:上年度结转结余33.20万元;财政拨款1028.97万元;其他收入96.18万元。
D.财务管理状况
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了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财务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常态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考评机制,提高精细管理水平。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状况
2018年,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市少体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重要指示、“丽水之赞”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紧紧围绕市体育局中心工作,以参赛第十六届省运会为核心任务,推动体校改革,深化体教融合,促进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竞技体育发展取得了新成绩。
1)圆满完成省运会参赛任务
在第十六届湖州市运会上,丽水市少体校共派出近280名运动员参加足球、赛艇、篮球、田径等9个大项的比赛,共取得金牌45枚,所贡献的金牌数占全市金牌总数的74.4 %,超越上届省运会金牌数(35.5枚),并且超过衢州市、舟山市代表团的金牌数。其中,赛前竞技贡献奖励金牌20.5枚,占全市赛前金牌数的59.4%;赛会金牌24.5枚,占全市赛会金牌数的94.2%。丽水市少体校凭借优异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市局制定的任务目标,助推了我市竞技体育水平显著提升。
本届省运会上,丽水市少体校的参赛成绩反映出的主要特点:一是赛会金牌数量明显提升。上届省运会市少体校仅获得赛会金牌15.5枚,本届增加至24.5枚,赛会金牌总数是上一届的1.6倍;二是集体项目整体实力提高。足球、篮球两大项目共取得金牌12.5枚(足球8枚、篮球4.5枚),占市少体校金牌总数的一半,为我市参赛省运会成绩的提高作出巨大贡献;三是短板(新建)项目取得突破。赛艇(6金)、体操(1金)、跆拳道(1金)、空手道(1金)等项目实现省运会金牌“零”的突破。四是传统优势项目保持竞争力。足球、篮球、田径(3金)等传统项目继续发力,保持较高竞技水平,成为金牌贡献大户。
2)扎实抓好训练备战工作
A.强化日常训练管理
以做实日常训练为抓手,夯实训练基础,做好日常训练管理与监督工作。一是做好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由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督查队伍,加大对各项目训练的巡查工作,从而了解训练情况,摸底训练状态,及时把握训练动向;二是全面取消节假日休息。为做好省运会备战工作,自2018年春节假期开始,我校全面取消了周末和国家规定的节假休息日,充分利用学生课余时间,加大训练力度,从而弥补日常训练时间的不足等问题。
B.提高队伍外训、外赛的竞技能力
2018年市少体校按照金牌定位思路将赛会金牌列为主攻点,强化重点运动队、重点运动员的训练实效。一是输送重点运动队参加外训工作。组织了足球、篮球、田径等项目到遂昌、青田、云和、湖州等地进行训练点外的集训工作;二是输送重点运动员参加外训工作。输送跆拳道、赛艇、田径等重点运动员到北京、台州、上海、杭州、千岛湖等地参加不同级别运动队的集训工作。同时,积极鼓励运动队参加2018年省内组织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达到练兵的作用。
C.积极落实寒、暑期集训工作
我校认真做好寒、暑期集训的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寒暑假运动队伍各项工作。一是妥善安排假期运动队住宿、伙食、生活等工作。2018年暑假,派专门人员负责各运动队伙食就餐对接,安排离训练点就近的餐馆,从而保证足球、篮球、田径、跆拳道等运动队伙食安全和营养供给。同时将运动队分布在就近的宾馆或训练基地住宿;二是积极对接联系训练场地。我们积极与场馆中心、处州中学、花园中学、天宁中学对接落实寒暑假运动员的训练场地工作,以满足各运动队的需求;三是落实好高温、酷寒下运动队防范措施。为了全面做好暑期训练,各运动队利用早、晚训练,将训练时间调到上午5点开始训练,晚上9点结束,中午高温给予运动员充分的休息。
D.认真总结省运会备战参赛工作
2018年上半年,我校就组织各项目教练员对省运会备战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查找突破点和存在问题,进而提到中心进行研究解决。第十六届省运会结束后,全体教练员认真总结,全面分析了本周期内省运会备战经验和不足,并于12月6日至7日召开了丽水市少体校教练员训练总结会暨新周期布局方案研讨会,邀请了各县市体育中心及体校负责人、莲都区教育局业训负责人。会议全面分析了我市少体校备战的经验,总结不足,查摆问题,为下一周期的发展理清思路,找准重点,形成合力。
3)全面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A.加大备战训练的投入力度
围绕省运会备战参赛,做好业余训练后勤保障服务,积极争取市政府及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使配套经费、场地、制度等得到了全面落实,提高了后勤服务时效性。一是落实好配套资金和训练经费,积极争取配套资金,确保了运动员的伙食补贴、运动员服装、训练器械等及时到位;二是加强备战冲刺期间的营养。备战工作以来,我校先后多次集中采购了运动营养品。同时,积极研究出台提高运动员伙食补贴标准,满足大运动量的补充,为运动员的备战提供了营养保障;三是新建和改善训练场地和设施,保障了我校各运动项目的开展。
B.加强备战训练的科学指导
我校医务科研室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到运动队,为学生的运动损伤康复提供理疗服务。其次,加大各运动队身体形态指标的采集工作,健全运动员档案内容。同时,还积极与运动队对接,全面负责各运动队所有运动员的赛前健康体检、人身保险等工作。
C.夯实备战训练和参赛的安全基础
我校一直将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认真贯彻与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各项安全文件,提高安全认识。一是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生暑期安全。加大了暑期后勤安全保障投入力度,采购了藿香正气水、仁丹、风油精等防暑药品,并配发到每一个教练员手上;二是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市少体校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作,对所有训练场地、学生暑期住宿、暑期食堂卫生进行大检查;三是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市少体校与全体教练员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将教练员带队外训、外赛等纳入到第一责任人,为省运会的备战创造良好的安全训练环境。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全面保障了师生安全,实现了备战训练和参赛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
4)积极强化内部管理工作
A.着力加强自身制度建设
继续加强市少体校制度建设,完善和出台了《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外聘教练员工资发放办法(试行)》、《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编外教练员年度考核的管理办法》、印发《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关于规范运动员等级申报工作的通知》等内容,从制度层面建立市体校内部管理和运作的常态化,为市少体校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B.抓好党支部、工会等组织建设。中心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新党章、支部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党内开展了党性体检、民主生活会、党员进社区服务等活动;其次,深化党群联系。我校先后组织参与了刘英纪念馆、遂昌王村口红军挺进师驻地和龙泉住溪红军街参观学习等活动,加强了全校干部省运会备战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C.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完善重大制度。出台“三重一大”制度细则,进一步规范单位重大事项管理,优化“一岗双责”后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班子集体讨论机制;二是开展系列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各类从严治党文件,利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及支部会议多次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传达省、市纪委通报文件精神;三是签订责任书。校长和分管副校长、分管副校长和科室负责人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有效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力的落实;四是实施规范采购。强化分散采购工作的规范管理,在重点风险领域方面加强严防。
5)兼顾非奥项目和全国赛事参赛工作
2018年,在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顽强拼搏,圆满完成了各项参赛任务。除了省运会外,还参加了国际、全国大型赛事,并获得了喜人成绩。一是奥运会项目输送学生在全国赛事崭露头角。市少体校输送的运动员参加全国赛事共获得12金,8银,14铜。其中,吴作城、雷翊晗、王久香、林美炫、刘京伟、吴巧珍、雷滢、叶定昌均获得全国大型赛事冠军。二是非奥项目成绩稳定。海模项目获得全国比赛1金3银,获得省级比赛5金4银4铜。
(3)存在问题及原因
1)训练经费不足。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市少体校)是一所全省重点业余体校,同时也是我市竞技体育的龙头单位,加强业余训练是确保出成绩的唯一出路,但目前我校工作经费,特别是训练经费不足,甚至有些传统优势项目无法开展正常的训练。
2)预算管理不够精细。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需加强体校内设机构的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预算资金的及时下达。
(4)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措施与建议
1)细化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进一步细化预算指标,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进一步减少预算调整程度,防止过多结转结余资金,合理安排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禁令”,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的整体支出绩效重点自评”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中心实际,现将本单位2018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1)部门基本概况
A.部门(单位)职能概述
负责体育场馆的建设、管理和利用工作、国民体质监测。
B.部门(单位)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综合科、经营科、物管科、工程科,有在职在编人员11人,离退休人员1人,编外人员23人。
C.部门整体收支规模情况
a.2018年整体支出情况。2018年单位支出数163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2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77.0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19万元);项目支出1329.09万元(包含基本建设支出594.76)。
b.2018年整体收入情况。2018年单位收入预算数为3766.99万元,其中:上年度结转结余1163.19万元;财政拨款2603.80万元。
c.2018年结余2128.62元,其中(1)基本建设资金结余1399.26万元。包含体育馆资金599.26万元,体育场资金800万元;(2)南明湖健身步道智能化健身路径器材采购资金150万元;(3)体育馆健身房训练器材采购资金50万元;(4)物业管理费结余127.16万元;(5)以前年度结余397.8万元。
D.财务管理状况
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了丽水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常态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考评机制,提高精细管理水平。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状况
2018年丽水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在市财政局、市体育局的指导支持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下,在收支预算内实现了以下工作绩效:
A.扎实基建工程,稳健推进建设进度
场馆中心加快体育中心工程建设的步伐,各项目建设都在稳中有序、有条不紊的平行开展,在保障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各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成效,实现超预期推进。
a.体育中心游泳馆和体育生活馆项目体育中心游泳馆、体育生活馆施工超额完成年度目标:计划完成投资1.2亿元,实际完成1.4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8亿元。游泳网球馆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体育生活馆完成四层以下土建主体结构施工。
b.历史遗留政府投资项目如期完成历史遗留的政府性投资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竣工验收项目的工程财务决算和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工作。
c.水上运动中心项目市水上运动中心项目于6月份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后,经市领导及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改由市旅投公司向社会融资进行建设。该项目于9月底市征迁办完成社后村所有住户征迁协议签订,11月底前完成土地征迁;市旅投公司于10月份完成项目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年底前完成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d.丽水体育公园项目丽水市体育公园项目原规划选址为市区城东旧机场区块西北角德信元湖一号房产项目南侧地块,原城市公园项目拟更名为生态体育公园项目,业主也变更为市体育局,以EPC模式建设。项目总投资预估为7.7亿元, 11月份完成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并通过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后,因原民俗乐园用地规划指标及土地用途变更审批未能获准,相关工作暂缓。
e.场馆中心小项目在稳健推进工程建设的同时,场馆中心始终坚持“稳建设、抓运营、提水平”,为确保各项职能工作都全面开花,确保场馆经营和工程施工同时高速运转,让市民健身、场馆开放、赛事筹办都能处于较好的运行状态,场馆中心用高标准、高要求加强各场馆的管理、维护和修缮,力求打造安全稳妥的健身环境,不断完善、更新各场馆的设施设备。全年完成零星修建投资530余万元,完成了主体育场跑道塑胶维修、观众席座椅部分更新,羽毛球馆修缮,少体校食堂装修及其它维修十多项次,确保所有场地设施全年运行正常无故障。
B.规范经营管理,提升场馆服务水平
为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健身娱乐需求,最大程度实现多元化需求和高水准的运动环境,场馆中心秉持服务大众的理念,坚持不断完善场馆服务质量,优化运动休闲环境。
a.场馆服务于民工作体育场馆每天全天候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全年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每天平均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主体育场内场与二楼平台、田径训练场,篮球场与外围广场等全天免费开放,每晚还提供灯光开放服务。每天前来健身的市民有2000~3000人次,全年总计达80多万人次。
体育馆平时低收费开放,开放项目有篮球馆、羽毛球场和乒乓球场,适当收取一定费用用于场地日常维护管理。在元旦、五一、端午节、国庆节、全民健身日的当天、全馆向市民免费开放,此外,在儿童节和重阳节分别对儿童和老人免费开放。
场馆中心还为少体校备战第十六届省运会及省锦标赛提供场地支持。
b.场馆资源合理开发实现创收在提高场馆服务质量之余,场馆中心合理利用周边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实现了较好的经营创收。在出租房屋管理中,严格按照市直单位出租房产管理规定,按程序上报市财政、国资委等部门审批后,委托山水拍卖公司进行了公开招租,全部顺利完成招租工作。目前在体育中心签订合同的出租户共有14家,出租面积约9000平方,租金年收入约260万元。府前店面出租面积约326平方,租金收入约70.9万元。大洋路382-2号租金收入10万元。
C.赛事和组织活动能力显著提高
按照全局工作安排,今年体育场馆共计承办或协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和其他公益性活动等40多起,活动天数188天以及布、撤场共计259天,场馆中心在各项赛事活动中全力做好场地布置、器材保障、后勤服务及安全卫生等工作。
今年起,丽水市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首次承办的“中梁杯2018年中美篮球对抗赛”,取得不错的效果,极大的推进丽水体育事业对外交流和发展。场馆中心承办的“中国丽水·2018全国桥牌锦标赛”以中心体育馆为比赛场地,吸引来自全国乃至海外的专业桥牌牌手参与此次桥牌盛事,参赛人次达到3170人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D.以体质监测为突破口,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力度加大。
今年8月,丽水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在体育中心正式面向大众开放,引进市面上较为先进的设备仪器,免费为广大市民提供周到完善的体质检测服务,目的在于长期观察和分析丽水市民体质的状况和变化规律,指导大众开展科学性的、符合自身身体属性的运动方式,让市民在运动休闲健身之余,还能享受到与运动有关的公共卫生服务,成立以来,共组织全市1.3万多人参加国民体质监测活动。
E.其它工作
今年以来,场馆中心通过“巩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公共场所文明标语宣传力度、文明城市常态化开展日常包干责任制、安保公司人员强化防火防暴技能、垃圾分类文明倡导宣传”等一系列工作的精细落实,极大提升了服务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
场馆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上半年更换了新的安保公司——丽水众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并经常开展消防演练、火灾救援、防暴力等培训工作,加强安保人员的个人业务能力,推行安全责任制,采取24小时在线监控轮班制,做到及时反馈及时处理,维护场馆中心的安全环境,此举措赢得社会一致好评。
垃圾分类是国家政府推行的一项重大文明工作,场馆中心严格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在场馆内公共区域设置了垃圾分类标语、文明口号、知识普及等宣传标识,并提供了相关的垃圾分类设备,倡导来往健身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意识。
协助推进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体育中心作为丽水市大花园建设的重要形象展示窗口,场馆中心充分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建立巡检工作机制,将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落实包干责任制,细化工作任务,严格部署实施,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到捡烟头、捡垃圾、文明劝导等活动,维护良好的环境。
(3)、存在问题及原因
1)不可控因素太多,造成结余资金太大
A.基本建设资金结余1399.26万元。包含体育馆资金599.26万元,体育场资金800万元;体育馆如期完成历史遗留的政府性投资已投入使用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竣工验收项目的工程财务决算和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工作。体育场资金2018年12月到位,未能及时支付,只能在2019年1月支付。
B.南明湖健身步道智能化健身路径器材采购资金150万元;体育馆健身房训练器材采购资金50万元;以上资金18年5月上报追加由于流程繁索资金到10月才下达,以上两项都需走采购流程,造成2018年这两块资金未能支付完成。
C.物业管理费结余127.16万元,原签订物业合同期限为三年,于今年3月10日到期,我中心2月开始按照采购流程进行采购,采购多次流标,物业不能及时进驻,保安新合同6月开始执行,保洁新合同10月份开始执行,导致物业费用预算部分不能完成支付,有结余。
D.以前年度结余397.8万元,2018年前场馆中心是差额拨款单位,以前年度结余用于大修及小型修理费用,财政未收回以前年度结余,218年1月开始场馆中心变为全额拨款单位。
2)预算管理不够精
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需加强场馆内设机构的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预算资金的及时下达。
(4)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措施与建议
1)细化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
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进一步细化预算指标,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进一步减少预算调整程度,防止过多结转结余资金,合理安排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禁令”,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96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节约办公费用、严格规范车辆使用减少其他交通费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5.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6.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97.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01%。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体育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场馆基本建设、场馆维护等方面。
15. 科学技术支出:指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公共体育服务平台建设。
16.其他支出:指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包括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和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