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有关信息(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时间:2020-03-26 13: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前期已通过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环保评价,已走环评相关程序。施工期环境保护已落实,监理单位设置环保监理按照环评及环保要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施工相关环保方案如下:

一、环保目标

努力把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低限度,确保公路沿线景观不受破坏,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不受污染,植被有效保护;坚持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做到环保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水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创建绿色环保工地,实现各项环保目标。

二、环保体系

2.1 环保体系框图

项目经理部将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建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领导小组,项目经理部对应成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实施小组,配备必要的环保设施和环保专业人员。实行由项目经理部负责领导、部室分工管理、安全质量环保部监督指导和施工队实施的环境保护保证体系。“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如图1。

2.2 环保组织机构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的规定和要求,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从组织上、制度上、经济上保证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满足国家规定标准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标准,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

由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经理部的领导层、管理层负责人,进行环境保护法规的学习教育,依次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学习。

分工程区段、工点、生活区制定控制污染的具体的执行标准、要求和环境保护计划。项目经理部将环保工作业绩与安全、质量、进度等同等对待,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所有环保工程与正式工程同时施工,同等要求。环保组织机构如图2。

图1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框图

2.3 岗位环保职责

2.3.1 项目经理环保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公司、项目部及建设指挥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2、是项目安全、环保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环保负总责。

3.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工程项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主持制定、执行规定和细则等。

4、负责按“项目管理目标”要求,对项目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按目标进行控制,确保各项目标实现。

5、针对生产任务特点,组织编制实施本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护措施,组织制定、实施应急救援预案。

6、每月组织安全、环保工作检查,并组织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改善劳动条件,注意劳逸结合,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8、筹措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所需经费,落实安全、环保设施、材料及用品。

9、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制备。

2.3.2 项目副经理环保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落实公司项目管理办法、细则,实现合同目标及公司在项目上的目标。

2、负责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执行。

3、组织实施生产资源的动态管理,落实施工计划,对施工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控制。负责安全生产、环保措施及投入在施工现场的具体实施。

4、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组织对各工区的考核评比工作。

5、主持召开项目部的月度施工安全、环保、生产会议。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参与安全、环保工作检查和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6.参与生产安全、环境保护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和生产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项目部的施工生产、安全、设备物资统计和环保、水保管理工作。

2.3.3 项目总工环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政策和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地方有关的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公司的管理手册和程序、作业文件。

2、主持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工程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安全生产、环保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3、负责审批重大施工技术方案,负责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有关技术安全、环保标准和措施要求的贯彻执行。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

4、负责组织落实设计、施工规范、技术方案、安全技术、环保措施及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措施。

5、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职责,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中的技术措施工作。

6、组织科学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中相应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7、分析地质情况,组织变更设计,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保证体系运行进行监控、落实、纠正措施。

2.3.4 综合办环保职责

1、负责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培训管理中的贯彻执行。

2、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教育活动,收集、传递、组织各种教材、相关文件资料和宣传读物、图片等,督促员工学习。

3、督促检查对有毒、有害物品及矽尘作业等有关人员的体检和治疗,以及对员工的定期体检、普查等工作。

4、负责文明施工和医疗卫生工作,负责工地卫生防疫管理,并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

5、检查、督促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与整改。

2.3.5 工程技术部环保职责

1、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负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责任。

2、在编制“施组”、确定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推行“四新”技术及进行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的技术、环保、工业卫生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环境和水土保护技术措施、工序安全操作规程等管理规定,协助安卫部对工区进行安全技术规程交底、安全防护措施交底、环境和水土保护技术措施交底并监督实施。

4、参加工程有关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技术措施。

5、负责“四新”技术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的编制、交底和实施。

6、参加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隐患排查治理,并督促管理范围内的隐患技术整改;分析本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2.3.6 安卫部环保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和部署,建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并监督落实,对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安全保证、环境保护体系的运行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与组织实施。

3、参与项目“施组”、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环保措施的编制、论证。

4、参与风险识别、危险源、污染源辨识及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参与重大危险源和污染源监控。

5、参与事故、事件、不符合标准的相关事故调查分析,制定相应纠正和预防措施。

6、根据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要求,负责项目部日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做好环保、水保台账及资料报送工作。

7、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8、按照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地方政府对本项目所发生的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3.7 质检部环保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环保、水保法规及方针政策,监督落实上级和业主、监理等关于对质量、环保工作的指示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修订本项目环境和水土保护规章制度。

2、协助项目部领导建立本项目质量、环保自控体系并监督运行情况,负责项目的日常质量、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参加项目定期与不定期安全质量、环保工作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现场整改。

3、落实“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和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活动,总结活动经验,不断提高项目质量、环保管理水平。

4、配合项目部领导对权限范围内的质量、环保事故调查处理具体业务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处理情况。

5、负责建立各种质量、环保、水保台账,定期向上级、业主和监理报送相关统计资料;

6、负责环保、水保工作,制定环、水保方案和措施,并监督现场落实。

2.3.8 物资计划部环保职责

1.负责对进场的设备、物资的检查、验收工作,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场使用。

2、负责各种机械、起重、压力容器、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管理,检查各种设备物资的标定、验收、使用和保养情况,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符合环保要求。

3、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环保物资的采购和发放,建立采购、保管、使用和管理台账。

4、配合相关部门对原材料进场进行检验和验收,办理材料入库和出库手续,并建立各种材料台账。根据文明施工和环保的要求,落实材料的堆放、防雨、防腐蚀措施,监督检查现场机械设备的排污、防尘装置,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5、参与有关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提出整改意见。

三、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3.1 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检查制度

施工前对施工作面域的环境情况进行调查,制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具体安排及管理检查制度。项目部专职环保工程师负责日常的巡检,发现问题现场发出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整改;每月项目部应组织一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大检查并进行评比。

3.2 施工环境、水土保持规划制度

施工前对施工作面域的环境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建设单位有关环保、水保管理办法,制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具体安排及规划,制定相应措施,确保环境保护目标。

3.3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施工的制度。施工时根据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方案,做好设计环保设施及临时工程的环保设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及驻地周围环境。

3.4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

建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本标段环境保护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向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经理部负责标段内各工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制定、下达、实施和考核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与每个施工人员的责任、权力、利益和义务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奖优罚劣。

四、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措施

4.1 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4.1.1 减少生态破坏

本合同段工程两侧不任意取土、弃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随意砍伐或改变工程沿线附近区域的植被与绿化;

工程临时占地不擅自占用或征用林地、保护沿线古树、不开挖采石取土,材料、废弃物不得于林下堆放,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的,项目施工结束后做好抚育与恢复工作;

临时施工场地的选择与布置,尽量少占用绿地面积,保护好周围环境,减少对植被生态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绿化或整理复耕,重视临时施工用地的复垦;

工程取土、挖方符合所在地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的破坏;取弃土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遍地开花式的无序作业,进行有序开挖取土,减少对生态的破坏。并结合工程的实施,及时进行绿化,美化环境;

取土区选在高地、荒地上,尽量不占耕地,当必须从耕地取土时,将表面种植土铲除,集中成堆保存,并在工程交工前做好还地工作。对于深而宽的取土坑,可根据当地需要,用作蓄水池或鱼塘;

妥善处理废方,山坡弃土尽量避免破坏或掩埋场坪旁边的林木、农田及其它工程设施。弃土避免堵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和抬高水位而淹没或冲毁农田、房屋。

4.1.2 噪声、光污染控制

土石方施工现场安排专人进行洒水,并配备洒水车,防止粉尘飞扬;

作业场地及运输车辆应及时清扫、冲洗,保证场地及车辆的清洁;

主要运输道路需进行固化,要定时洒水防尘,严禁在场地内燃烧各种垃圾及废弃物;

合理分布动力机械的工作场所,尽量避免同处运行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

对空压机、发电机等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取装消音器来降低噪音;

对于行驶的机动车辆,严禁鸣笛;

合理安排噪音较大的机械作业时间,距居民较近地段,严格控制噪音,不得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应在施工前报业主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委员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4.1.3 水环境保护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和渠道。清洗骨料的水和其它施工废水采取过滤、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以免污染周围环境。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取隔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

按设计施工,采用“防、排、堵、截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注浆堵水,施工中对地下水、泉点、水井进行定时观测,以免施工造成水位下降,防止因地下水、地表水流失改变水系,破坏生态平衡;

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壕沟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避免污染生活水源;

隧道内、搅拌站以及其它施工作面产生的施工污水经治理净化处理后排放,不直接排入河道。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或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处理,经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可排放;

机械存放点、维修点、车辆停放点以及油品存放点做好隔离沟,将其产生的废油、废水或漏油等通过隔离沟集中到隔油池,经处理后进行排放;

注意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施工隐患,不阻塞河道;

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水污染。

4.1.4 大气环境保护

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经常洒水尽可能减少灰尘对生产人员和其它人员造成危害及对农作物的污染;在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的物料时用蓬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净化系统确保达标排放。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采取严密可靠的措施。

4.1.5 固体废弃物处理

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

施工和生活中的废弃物也可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运至指定地点,此外,工地设置能冲洗的厕所并派专门的人员清理打扫及定期对周围喷药消毒防蚊蝇滋生、病毒传播;

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挖除材料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与景观不受破坏。

4.2 水土保持措施

根据工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情况,划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制定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方案;

合理安排工序,力求挖填方平衡,减少取土挖方量,及时清运开采的土方。对已完坡面工程应及时植草绿化,增加植被覆盖率,减少土壤被雨水冲刷,边坡较高时应石砌护坡,防止滑坡和崩塌;

路基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如无法错开雨季,施工时应及时掌握雨情,作好大雨之前的防护措施,避免易受侵蚀或新填挖的裸露面受到雨水的直接冲刷;

对工程开挖土石方量较大的弃土、弃渣场地应事先构筑拦渣工程,并注意布置截、排水设施,可考虑利用低洼地进行弃土、弃渣,改造为今后城市建设用地;

对施工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结合城市化建设进程,考虑表土回填以利复耕或进行绿化恢复;

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

弃土、弃渣的堆放,要先建设拦挡墙(坝)及排水设施,后堆放弃渣,堆放结束后开始布置植物措施;

对开挖边坡、回填边坡的防护工程,应分级开挖回填,在达到设计稳定边坡后迅速施工防护工程,同时做好坡面、坡脚排水系统,施工一段、保护一段;

当工程跨越村庄和水源地时应先将排水措施和拦挡措施布设好,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原排水设施,并尽量安排在枯水期施工;

施工便道在路基防护工程和排水工程的基础上,在公路两侧栽植公路防护林,结构为单行乔木,边坡采取植草护坡;

在工程水土保持区域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植物措施,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在主体工程区和边坡、便道等水土保持区域种植适合当地的树种和草皮,以更好地控制水土流失。

4.3 钻孔灌注桩泥浆排放管理措施

4.3.1特殊地区(如跨高速桥基)

1、特殊地区泥浆池采用砖砌或大型钢桶盛装,以露出地面为宜,夜间设警示设施。

2、施工完毕后,用吸泥泵装到泥浆车上外运。外运车尽量在夜间运输,避开交通高峰期。

3、在外运装、运、倒过程中要防止跑、冒、滴、漏的现象出现。在运输过程中要责任到人,及时处理,防止遗洒的不文明施工现象的出现。

4、管理人员定期到装、运、倒地点进行检查,符合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要求。

4.3.2一般地区

1、泥浆池、沉淀池分开设置。泥浆池采用挖掘机挖坑,深度为3米,以露出地面为宜。泥浆池、沉淀池周围设竹篱片、安全网围护,防止人、畜误入导致溺亡。

2、池的容量应大于计算泥浆数量,防止泥浆数量大而外溢,造成四处横流污染四周环境。

3、施工完毕沉淀成半塑性状态后,用挖掘机装载,车辆运输到容许的地点存放,局部条件不允许的沉淀池采用吸泥泵装到泥浆车上外运。外运车尽量在夜间运输,避免扰民。

4.3.3安全防护措施

1、泥浆池、沉淀池设安全警示标志,周围设竹篱片、安全网围护,防止人、畜误入导致溺亡。

2、施工完毕,集中存放泥浆地点要设安全警示标志,周围设竹篱片、安全网围护。

3、安全工程师要不定期对泥浆池、沉淀池、泥浆集中存放地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整改。

4、大雨期间应加强泥浆池的围堰,并做好泥浆池的排水工作。

5、当池壁出现开裂、溢出等情形时,应立刻停止向泥浆池里灌注泥浆,找出渗透的原因,采用堵塞,加固等措施,并及时监测,至恢复正常后才能使用。

6、当池壁出现坍塌的危险信号时,应及时疏散相关的作业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对池壁进行加固,如打松木桩、壁外堆积砂袋等有效的措施。同时调动泥浆车及时抽调池内的泥浆。修复完毕后,经验收合格才能再次投入使用。

7、加强对钻孔灌注桩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防止施工人员陷入泥浆池,造成意外伤害。

4.4 名木古树、珍惜动物保护

本标段沿线树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在施工的同时确保名木古树、珍稀动物得到有效保护显得非常重要。

进场前仔细研究指导性施组中所涉及的各种名木古树、珍稀动物,做到每个参建人员了解名木古树、珍稀动物的重要性。进场后征地的同时对征地范围内的名木古树、珍稀动物仔细核对,同时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名木古树、珍稀动物保护小组,制定详细措施,教育职工严禁扑杀野生动物和毁坏野生保护植物,要珍稀一草一木,严禁损伤破坏。对施工有影响的野生保护植物、名木古树,要进行株株记录,做好编号,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移设。

五、重点防尘的部位及措施

5.1 总体原则

1、工地主要施工场所采取封闭式施工方式,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对主要临时道路进行路面硬化,在干燥多风季节定时洒水,规范物料码放和散体材料堆放。

3、对进出现场的车辆,要做好防遗漏、散落措施。

4、配置保洁人员、洒水车对主要施工便道、场所进行清扫、洒水防尘。

5.2 临时道路防尘措施

1、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通道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施工现场便道安排洒水车定时洒水,避免扬尘。场地安排专人负责清洁,保持施工现场内干净整洁。

2、在工地设置防尘水源,配备冲洗设备,施工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

3、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应做封闭,严禁撒漏。

4、遇有四级风以上的天气,应停止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土方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5、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控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施工场地内的汽车车速应控制在8~10km/h。

5.3 拌和站防尘措施

1、拌和站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站内做场地硬化处理,站内道路及施工现场每天进行洒水湿润,并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扫。

2、为减少原材料灰尘,对料仓进行半封闭处理,并适时对原材料进行洒水处理。

3、为减少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调整沙石投放顺序的方法,利用沙子含水率较高,能粘结石粉的特点来达到目的。

4、在皮带输送机上增设防尘罩,使骨料在相对密闭的通道中运行,可挡风防止骨料粉尘所造成的污染,而且也避免了雨雪对砼质量的影响。

5、进场水泥材料进料入罐时,要注意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当粉尘较大时,应暂时停止上料,待处理完后方可继续。

6、每次混凝土拌和作业完成后,及时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做到场地整洁。

5.4 预制场防尘措施

1、预制梁场实行封闭管理,场内做硬化处理,场内道路及施工现场每天进行洒水湿润,并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扫。

2、进出预制场的装运建筑材料车辆,应保持清洁,不满足要求的车辆应采取高压水枪冲洗措施,保证不污染道路和环境,并按指定线路行走。

3、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遮盖措施,并装量适中,不得超载超限运输,防止沿途撒漏和扬尘。

4、在施工期间应始终保持施工场地的良好环境状态,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场内设置垃圾箱统一收集。

5、施工产生的废砂、石料等,在施工期间和施工结束以后及时清理,统一收集,妥善处理。

5.5 集料加工厂防尘措施

1、在破碎机的投料口﹑出料口、振动筛上部以及带式输送机转运点等部位设密闭装置或集尘罩,减少粉尘扩散。

2、在下料口或出料口适当位置安装喷淋水管,可有效降尘。

3、场地内毛石原料、成品骨料堆放有序,运输及作业车辆设备按指定道路运行,控制车速在10KM/h以内,场内道路每天洒水除尘。

4、对设备加强维护管理、定期检测,以减少粉尘的产生量。

5、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六、沥青路面施工对水污染的防控措施

1、装载热沥青的油桶应坚固,不得漏油,其装油量要低于桶口10cm。向撒布机油箱注油时,油桶要靠稳,在油箱口缓慢向下倒油,不得猛倒。

2、喷洒沥青时,手握喷油管部分应加缠旧麻袋或石棉绳等隔热材料。操作时,喷头严禁向上,喷头附近不得站人,并应注意风向,不得逆风操作。

3、压油时,速度要均匀,不得突然加快。喷油中断时,应将喷头放在撒布机油箱内,固定好喷管,不得滑动,防止沥青随意滴撒,污染周边环境和其他工序。

4、如遇大风或即将降雨时不得喷洒透层沥青、粘层沥青,喷洒区附近的结构物和树木表面、水体应加以保护,以免溅上沥青受到污染。

5、施工过程中,要妥善保管施工用料,避免经雨水冲刷后对水体的污染。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不宜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江河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不焚烧橡胶类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制品。

6、对施工剩余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材料及凿除接茬的废渣,不得随意扔弃,应集中外运到规定地点进行处理。

六、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

1、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招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应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2、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3、对疑似职业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司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4、加强个人防护,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加强职业危害宣传教育,职工上岗前接受职业危害教育及告知,利用项目部及各工区宣传栏,定期、不定期宣传职业危害知识。

6、在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下列警示标识:

(1)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

(2)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示标识;

(3)可能引起职业性灼伤和酸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示标识;

(4)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示标识;

(5)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警示标识;

(6)能引起电光性眼炎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示标识;

(7)能引起其他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危害”警示标识;

7、高温季节作业时,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

8、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隧道施工作业职业病的防治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为职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对从事隧道作业人员进行岗前体检工作,对不符合隧道作业要求的人员更换岗位或其他方法妥善安置。

(2)加强对作业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教育,熟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由安卫部负责在公告栏内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职业中毒的应急救援知识。并按要求对隧道内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要加强通风、严禁打干眼,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和防尘口罩。要做到湿式凿岩标准化,喷雾洒水经常化,机械通风合理化,个人防护普遍化,从而控制或消除职业危害因素。

(4)严把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使用关。对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严格把关,没有质量保证的、不符合职业病防护标准的严禁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