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建设规范》(DB3311/T 134—2020)(以下简称规范)地方标准已于2020年3月10日正式发布,将于2020年4月10实施。为推动各地各单位积极开展《规范》的实施应用,建立标准化的应急指挥体系,推进我市防灾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规范》的学习,根据《规范》进一步明确各地各单位在自然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职责,完善自然灾害应急保障、宣传教育、应急协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各地要以《规范》为蓝本,结合实际建立科学、高效的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
2.各地各单位在开展各级防灾减灾培训时要将《规范》纳入培训内容,让各级干部和防灾责任人熟知防灾应急工作职责和要领,确保日常自然灾害防御到位,应急处置科学。
3.各地各单位在开展日常自然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细化、充实《规范》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意见建议,并向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反馈。
附件:《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建设规范》(DB3311/T 134─2020)
丽水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