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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044477/2020-07207 文号 丽美丽办〔2020〕3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美丽办
成文日期 2020-04-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丽水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3 15: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丽水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美丽办、市级各相关单位: 

  为高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助推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我办牵头制定了《丽水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市级各相关单位名单 

    

    

                      市美丽丽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丽水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加强全市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管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省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总体部署,结合丽水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的重要嘱托,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和《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认识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的基础工作,同时也是推动丽水“两山”理论实践创新的重要举措。顶层谋划、系统保护、全面发力、多方参与,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基础,提升全市的生物多样性管理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和华东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开辟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新境界。 

  二、工作目标和成果 

  2020年: 

  1.完成《丽水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1-2030年)》; 

  2.完成《丽水市生物多样性管理办法(草案)》; 

  3.完成庆元、龙泉、遂昌3县(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编制分县调查报告,完成相关专著、图鉴; 

  4.完成《百山祖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报告》; 

  5.基本建成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大样地; 

  6.完成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导则; 

  7.编制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监管平台建设方案; 

  8.探索制定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标准。 

  2021年: 

  1.完成景宁、云和、松阳3县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编制分县调查报告,完成相关专著、图鉴; 

  2.建设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监管平台,并持续数据入库; 

  3.完善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基础设施建设; 

  4.开展生物多样性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与试点; 

  5.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工作。 

  2022年: 

  1.完成莲都、缙云、青田3县(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编制分县调查报告,完成相关专著、图鉴; 

  2.完成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报告,出版相关专著和图鉴; 

  3.完成《丽水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报告》; 

  4.完成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监管平台建设,形成决策支持功能; 

  5.完成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所有基础设施、观测设施和生活设施建设; 

  6.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编制《丽水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1-2030年)》。 

  编制《丽水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1-2030年)》,对丽水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明确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原则和思路,制定未来十年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提出保护工作的主要领域和具体任务,筛选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优先区域和旗舰物种,制定相应的保护行动措施。 

  (二)制定《丽水市生物多样性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条例》等已经出台或正在制修订的法律法规,结合丽水市实际情况,编制《丽水市生物多样性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全市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可持续利用、惠益分享等方面的工作,逐步减缓生物多样性的威胁因素,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流失的局面;努力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在政府各部门决策中的主流化,并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抓手,全面推进生态监管和生态文明建设。 

  (三)开展系统性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为摸清丽水市的生物多样性本底状况,以县域为单位,开展丽水市全域生物多样性调查。依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技术规定,对高等植物(蕨类植物、裸子植物、被子植物)、陆生脊椎动物(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水生生物(鱼类、底栖动物)、陆生昆虫、大型真菌等主要类群的物种多样性、种群分布和状况开展摸底调查,同时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因素进行调查和评估。以网格化抽样,并重点关注各类自然保护地,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在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出版丽水市生物多样性系列报告、专著和图谱,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基础数据资料。 

  (四)建设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 

  为助推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掌握国家公园内生物多样性的动态变化趋势,启动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设。建设1个10公顷以上固定植物大样地和一批卫星小样地,设立动物监测样线和红外相机阵列,布设气象、土壤、水文观测设备,实现实时监控和物联网连接。完善观测楼、样品分析实验室、数据集成分析中心、监控中心、后勤保障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生物多样性观测和科研的长期技术支撑平台,提升国家公园的监测、监管和科研基础能力。通过几年的建设,打造成为华东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习和科研基地,并争取进入国家野外科研监测台站网络。 

  (五)构建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监管平台。 

  构建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具备完善的数据在线传输、多介质存储、大数据分析、多层次管理、多媒体展示和决策支持功能。同时集成基础地理、土地利用、卫星遥感等多元异构数据资源,形成生物多样性监管“一张图”,打造智慧化生物多样性管理系统和监管平台。构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接口,与“花园云”无缝对接,为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的目标考核、现场核查、移动执法(巡护)、动态监测和功能(成效)评估等提供数据和管理支撑。 

  (六)建立生物多样性评估指标体系。 

  结合“美丽中国”建设中的生物多样性指标探索和丽水实际,建立表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生物多样性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为“美丽丽水”建设服务。针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生态功能区等涉及生物多样性维护的重要区域探索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评估和考核办法,推动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体系。针对生物多样性损害鉴定评估技术缺乏的现状,建立多尺度、多领域、多行业的生物多样性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 

  (七)完善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 

  加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对退化林地和单一人工林开展林相改造,逐步形成常绿阔叶混交林,恢复和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对湿地尽量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保留自然岸线和滩涂,为鸟类和鱼类留下自然栖息地。对重要物种栖息地的破碎化生境开展生物廊道规划和建设,促进物种基因交流。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构建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 

  (八)推动形式多样的生物多样性体验活动。 

  探索制定出台生物多样性体验点建设标准,充分利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保护地,结合地方特色生物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生物多样性体验活动。设计体验路线,开展观赏、摄影等活动。推动生物多样性知识进课堂,寓教于乐;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带领学生开展自然体验活动,培养学生从小热爱自然、爱护自然的情怀。建设一批生物多样性体验点和示范基地,推广生态旅游方式,提高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积极性,逐步推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九)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 

  总结生物多样性调查成果,编撰生物多样性系列图谱和图鉴。利用传统媒体、网络、自媒体等多种手段,并结合“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纪念日,大力开展生物多样性知识和保护意义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地方政府和公众对生物多样性在保障生态平衡、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引导逐步树立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人类自身的观念,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十)参与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将于2020年10月在我国昆明举办。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参与COP15进程。通过精心策划,高位推动,积极与COP15组委会进行对接和协商,充分参与大会组织过程,并策划参加在大会召开期间的系列活动,包括分论坛、边会、展览、宣传、双边交流等,全方位、多渠道展示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成就和经验,树立丽水良好形象,助推国家公园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市国家公园创建办(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等多部门参与,形成生物多样性固定工作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协商讨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整体推进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各相关部门建立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数据信息及时进入生物多样性监管平台,为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二)技术保障。 

  为丽水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引入强有力的技术力量,由国家级科研院所和地方高校、科研院所通力合作,组建一线科研与工作团队;邀请国家和地方的权威专家组成咨询专家组,对丽水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开展指导,对成果进行把关。引入最新的技术如无人机、环境DNA、物联网技术等,使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工作走上技术化的道路。 

  (三)资金保障。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参与的资金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各级财政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资金基础。创新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全球环境基金(GEF)、法国开发署等国际赠款和双边贷款;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以效益产出反哺保护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