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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使用安全预警
时间:2020-04-14 15: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政府

  近年来,因使用燃气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有:胶管老化、脱落、被鼠咬;使用未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或灶具超期使用;阀门松动、泄漏;更换或维修气瓶、灶具操作不当;私自改装燃气管道设施等。燃气一旦发生泄露,点火做饭、明火查漏、使用电器开关、点烟、抽烟、电火花、静电、拨打手机等均有可能引发爆炸或火灾。据统计,每年38月是燃气事故高发期,需引起高度重视。 

  预防燃气事故的主要措施有: 

  一、保证设备安全。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燃气胶管一般使用寿命不超过18个月,长度不超过2米,不能穿过墙、顶棚、地面、窗和门,胶管两头必须使用管卡紧固;严禁将燃气管道埋墙或私自拆、装燃气管道设施,如需改变管道走向,须由专业人员施工。 

  二、加强日常维护。燃气经营企业要定期对小区燃气管网、阀门进、楼前管等进行巡检。使用人员要定期检查燃气胶管是否老化,气瓶角阀、减压阀是否正常;使用管道燃气,要检查管线、阀门、燃气表、灶具开关等处有无松动、漏气等情况;检查漏气时严禁使用明火,可以在检查处涂肥皂水看有无气泡。 

  三、正确使用和处置。使用燃气时,应保持室内良好通风条件,人员不得长时间离开,使用后应及时关闭燃气阀门。一旦发生燃气泄漏,应立即关闭所有阀门,迅速打开窗户通风,不得动用任何电器和开关,杜绝明火,到室外安全地带拨打报警电话。 

相关附件下载:丽安委会便函〔2020〕1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