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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986461759/2020-27145 文号 丽市监〔2020〕30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2020年丽水市送药上山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9 08: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文广旅体局、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2020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扩面300个”要求,根据《2020年浙江省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方案》,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旅体局、市医保局联合制定了《2020年丽水市送药上山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丽水市送药上山便民服务点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0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扩面300个”,进一步扩大便民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缓解山区群众“购药远、购药难”问题,根据《2020年浙江省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方案》,结合丽水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要求,以“丽水之干”的自觉担当,建设高质量送药上山便民服务点,让更多山区群众能够更方便、更及时用上药、用好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购药的体验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2020年,送药上山便民服务点(以下简称“便民服务点”)建设继续坚持“便民、安全、长效”原则,在去年建设成效基础上,全市便民服务点扩面40个。进一步推动便民服务点扩增模式、丰富业态,扩大范围、延伸触角,扩展内涵、优化服务,扩充标准、强化管理。努力将每一个便民服务点建成老百姓受益、建设者有力、全社会认可的民生项目。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510日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各地工作实际,开展调研摸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合力,推动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0年5-7月)。开展2020年新增便民服务点选点布点和建设工作,确保5月10前完成新增便民服务点选点布点,选点布点完成后立即开展便民服务点试运行工作。6月前运行便民服务点80%以上,力争全面完成。7月底前完成建设指标任务。对2019年建成的便民服务点开展“回头看”,各地要及时完成检查评价,6月底前完成全省绩效考评。

(三)改进完善阶段(2020年8-9月)。根据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对已建成的便民服务点开展梳理自查,改进存在问题,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加大服务点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对该民生实事项目的知晓率与满意率。

(四)评价总结阶段(2020年10-12月)。组织对辖区便民服务点服务质量开展评价评估,总结建设工作成绩。实行县级现场验收—市级评估复核—省级暗访抽查的核验模式,全面推进便民服务点按时完成设立、发挥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扩大有效覆盖范围。便民服务点设置应突出群众购药需求导向,以偏远山区等交通不发达的偏远地区为基础,向A级旅游景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大型建设工程、工业园区等购药不方便的地方延伸。在送药便民服务基础上,增加医用口罩、体温计、创口贴、酒精棉球(片)等家用医疗器械产品的“送械”服务。各地按照辖区实际,坚持从优原则,选取管理规范、信用较好的药店、村卫生室等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作为主体,联合村委会或景区游客中心等机构,按照任务分配指标(附件1)设立新增送药上山便民服务点。

(二)持续优化服务水平。根据去年建设经验和辖区实际,以四种基本服务模式为基础,在符合法律法规基础上探索创新便民服务点服务模式。强化便民服务点的服务功能,鼓励免费提供量血压、测体温、测血糖、测肺功能、安全用药常识宣传、健康知识科普等服务,发挥便民服务点的便民效果、救急效果、科普效果。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信息化水平,鼓励探索使用电子处方、网络售药等先进技术应用。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要充分发挥非接触式便民服务优势,探索推广“整岛”“整村”“整社区”配送方式,实行统一摸排需求、统一下单订购、统一集中配送,进一步满足特殊时期购药需求。

1.药店联合配送企业合作模式。主要针对部分山区等偏远地区已有药店,可将药店设为便民服务点,并选择与具备实力的配送企业合作,根据群众购药需求升级店内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品种,强化药品保障,提升药学服务。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服务,指导周围群众网上购药,按需提供配送服务或供患者自提。

2.村卫生室联合药品经营企业合作模式。主要针对虽有村卫生室但有特殊用药需求的地区,可联合将村卫生室设为便民服务点。村卫生室人员或便民服务人员收集群众购药信息和做好服务工作,药品经营企业按需求定期配送。

3.基层卫生院延伸服务模式。主要针对既无药店也无村卫生室的偏远山村,可在基层卫生院设立便民服务点,明确专人负责各村委会收集群众购药信息,上报至便民服务点。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目录外品种,便民服务点可向药品经营企业采购,由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至便民服务点或各村委会。

4.设立自动售药机或乙类非处方药柜模式。对距离药店、村卫生室较远,人流量较大或人群集中度高场所,可选择临近、经营规范的药品零售企业为主体, 支持其在A级旅游景区游客中心等区域内,配置自动售药机或乙类非处方药柜作为便民服务点,方便群众购药。

5.探索流动便民服务车模式。试点工作由青田县局组织开展实施。青田县局要选择辖区内日常经营规范、信用等级良好的药品经营企业,根据要求配备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药品服务车辆。各村委会收集群众购药信息,上报至流动服务车试点企业,流动服务车在各便民服务点开展送药上山、慢病健康管理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服务,同时将便民药学服务辐射至流动服务车途经的沿线各村。

(三)不断提升建设质量各地要以《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核验标准》(附件2)为最低要求,高质量开展送药上山便民服务点建设,用实际成效赢得群众认可点赞。各便民服务点应当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具备药品(医疗器械)经营或医疗机构相关资质,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便民服务。采用多方合作模式的便民服务点,各方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各便民服务点应围绕周边群众购药需求,精心选点布点,持续有效运行,开展多形式便民服务,及时为周围群众供应药品。各便民服务点应根据服务需求配备符合要求的设施设备和人员,建立健全保障便民服务质量和药品安全的相关制度。各便民服务点应悬挂全省统一的“浙江省民生实事‘送药上山便民服务点’”标识标牌,或在柜机上喷有相应标识、字样,方便群众识别。

(四)加快健全监管机制。各地要从区域实际出发,制定细化具体工作机制。对符合要求的便民服务点要及时采集信息,录入民生实事智慧督查系统;对服务功能不强、作用发挥不够、不能持续符合《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核验标准》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便民服务点要及时取消便民服务点资质。要健全精准帮扶机制,指导做好便民服务点选点、合作建设单位联系、管理制度制定等工作,帮助解决便民服务点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要健全日常检查机制,对照建设标准开展经常性检查巡查,督促做好便民服务、药品配送、台账记录等工作,确保便民服务点规范运行。健全横向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互联互通,适时开展联合检查等多形式联动工作,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是今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办好这项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直接体现,是补足民生短板的关键举措,是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卫健、文广旅体、医保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基调,将“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扩面300个”列为2020年重点工作之一,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实施工作进展周报制、加强部门间通报机制,做好工作情况的汇总上报。卫健、文广旅体、医保部门要主动入位、主动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确保项目建设扎实有序推进,长效运行。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地在完成去年建成便民服务点绩效考评基础上,对今年新增并验收通过的便民服务点,省级财政将给予适当奖励补助。各地要继续完善去年已出台的扶持政策,确保扶持政策的连续性,推动便民服务点长效化运行。卫健部门应鼓励有条件的卫生院、村卫生室,主动参与便民服务点的设点工作,并给予卫生院、村卫生室适当考核倾斜。医保部门要优先将具备条件的药店、村卫生室模式的便民服务点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便民服务点、配送企业积极参与慢性病连续处方药等直接配送活动,对新增开通移动POS机业务的服务点主动加强技术指导。文广旅体部门要鼓励A旅游景区主动参与便民服务点建设,积极宣传便民服务点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坚持需求导向,把便民服务点建设到有群众购药需求的地方,避免为完成指标任务而盲目设点,严防以去年建成点位充当今年新增点位。各地要加强辖区内便民服务点的动态管理,督促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和短板,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要严格开展“回头看”活动,对2019年建成但已不符合要求的便民服务点,要及时摘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把便民服务点作为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购销渠道、储存条件和储存情况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始终,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渠道,通过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实地体验等手段,切实提升社会各界对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的认可度和参与度,营造推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附件:1.2020年丽水市送药上山便民服务点任务分配表

 2.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核验标准

 

附件1

 

2020年丽水市送药上山便民服务点任务分配表

 

地区

送药上山便民服务点家数

莲都

6

龙泉

4

青田

6

云和

4

庆元

4

缙云

5

遂昌

3

松阳

4

景宁

4

合计

40

 

 

 

 


 

附件2

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核验标准

 

序号

核验标准

1

便民服务点设置主体明确。采用多方合作模式的便民服务点,需签订合作协议,约定责任划分。

2

便民服务点责任主体应按要求具备药品(医疗器械)经营或医疗机构相关资质。

3

便民服务点应在山区、岛屿等偏远地区,或者农村、A级旅游景区、客运中心、高速服务区、矿区、产业园区等群众购药不方便的地方。

4

药品便民服务点易于群众识别,醒目位置应设置送药上山便民服务点标识或标牌。

5

便民服务点根据需求有确保符合药品储存、陈列要求的设施设备(药品直接配送上门的可不配备相关设施设备)。

6

便民服务点有专人负责购药用药指导,或通过互联网、电话等形式开展远程服务。

7

便民服务点有保障便民服务质量和药品安全的相关制度。

8

便民服务点能够持续有效运行,月均开展便民服务5次以上。

9

便民服务点能够及时为周围群众供应药品,药品配送时间一般不超过48小时。

10

认真开展办得怎么样 由你说了算活动,规范制作张贴活动标识。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印发


 

相关附件下载:丽市监〔2020〕0030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