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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0-15860 文号
组配分类 预算 发布机构 丽水市慈善总会
成文日期 2020-05-26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慈善总会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5-26 00:00浏览次数:

  一、丽水市慈善总会概况 

  (一)本会的业务范围 

  1)筹募善款。建立、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创始基金和各项专项基金;接收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募捐活动。 

  2)扶贫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开展扶贫救济的抚恤工作。 

  3)赈灾救助。开展赈灾救助工作;接收、分配国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资产;抚慰救灾勇士。协助政府开展救灾工作。 

  4)慈善救助。开展安老、助孤、帮残、济困的各种慈善救助活动,资助和兴办社会慈善福利事业以及服务于慈善事业的实业,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为弱势群体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积极参与其他社会公益性慈善援助活动。 

  5)对外合作与交流。开展同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慈善机构的交流与协作,为在我市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参与省内外的慈善援助活动。 

  6)其他工作。组织志愿者队伍,承担本会慈善项目的实施和开展各种形式的慈善活动。指导团体会员开展慈善活动,加强与市内各公益机构的往来,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性意见。 

  7)组织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意识,编撰有关慈善事业的书刊、资料,研究和介绍国内外慈善事业的理论、方法和经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慈善总会部门预算为总会本级预算。 

  二、市慈善总会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慈善总会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慈善总会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市慈善总会2020年收支总预算104.79万元。 

  (二)关于市慈善总会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慈善总会2020年收入预算10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79万元,占100%。 

    (三)关于市慈善总会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慈善总会2020年支出预算104.7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7.81万元,占36.1%;日常公用支出16.98万元,占16.2%;项目支出50万元,占47.7%。 

  (四)关于市慈善总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慈善总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7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04.7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万元。 

  (五)关于市慈善总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慈善总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7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3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略有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91万元,占94.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4万元,占3.8%;卫生健康(类)支出1.84万元,占1.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8.91万元,主要用于本会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5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救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92万元,主要用于本会基本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2万元,主要用于本会基本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61万元,主要用于本会基本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29万元,主要用于本会基本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84万元,主要用于本会基本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六)关于市慈善总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慈善总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市慈善总会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慈善总会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慈善总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慈善总会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7万元,2019年执行数减少0.04万元,下降 36%,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6%。主要用于本会各项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3.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0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公出国(境)预算均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部门因公出国(境)的,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慈善总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慈善总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市慈善总会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慈善【01】丽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