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教育 >> 民办学校信息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补招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16 16: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相关学校(单位):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补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定补招计划

民办学校根据原定招生计划,结合电脑随机派位人数、协议及优抚优待对象人数、小学直升初中人数以及规定时间到校缴费注册人数,核定补招计划数。民办学校要按时将“缴费注册名单”和“补招计划数”报当地教育局,由当地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备案。其中,未按时到校缴费注册学生视为正式放弃录取学生,正式放弃录取学生人数转为补招计划数。

二、明确补招范围

补招分“县内补招”“全市补招”两类,由各地结合实际选择。选择“县内补招”的,补招方案由各地教育局制定后报市教育局备案。选择“全市补招”的,补招方案由各地教育局制定后报市教育局核准,由市教育局统筹实施;其中县属民办学校面向其他县(市、区)补招计划不得超过全部补招计划的50%。

三、优化补招程序

各地要精心制订补招工作方案,加强补招通告发布、无纸化报名、资格审核、报名名单公示、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录取名单公布、缴费注册等各环节管理。“县内补招”以及“全市补招”中面向当地补招工作,由各地教育局组织实施。“全市补招”中跨县(市、区)补招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实施,使用莲都区招生平台报名,学生可最多填报第一至第五共5个志愿。已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进行补招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补招仍未招足的计划,或者被民办学校录取而放弃缴费注册的计划,不再进行补招。“全市补招”工作总体安排详见附件。

四、其他工作要求

请各地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协调有序开展民办学校补招工作。已发布补招通告的按原计划进行,有关全市补招报名数据进行统一整合,以维护少年儿童入学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工作联系人:陈敏;联系电话:2626096。



附件:全市补招工作总体安排




                                    丽水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