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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960337R/2020-06460 文号 丽发改规[2016]272号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06-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0-06-17 12:0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目 录 

  一、发展背景...........................................1 

        (一)现实基础........................................1 

        (二)面临形势.......................................6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7 

  (一)指导思想.......................................7 

  (二)基本原则.......................................8 

  (三)发展目标.......................................8 

  三、主要任务..........................................10 

   (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10 

   (二)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12 

   (三)稳步推进计生工作..............................14 

   (四)提升医疗服务保障能力..........................15 

   (五)强化公共卫生保障..............................18 

   (六)推进科教人才工作..............................22 

   (七)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24 

  四、保障措施..........................................24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统一的卫生计生管理新体制.24 

   (二)强化宣传倡导,建立全民参与的卫生计生宣传新氛围.25 

   (三)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卫生计生经费保障新机制.25 

   (四)加强法治建设,创造依法行政的卫生计生工作新环境.26 

   (五)加强综合监管,营造诚信和谐的医疗卫生新秩序....26 

  附件:丽水市“十三五”重大医疗卫生基本建设项目表

 

  根据《健康中国建设规划(2016—2020年)》《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丽水市卫生计生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推进丽水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制定公共健康政策、安排重大投资项目、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健康服务业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丽水市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丽水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科技创新作为动力,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开拓奋进,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十二五”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卫生计生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持续改善,卫生计生保障作用不断强化,卫生计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人群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反映人群健康水平的三大指标有了较大提升: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从2010年的77.15岁提高到2015年的79.37岁,孕产妇死亡率从2010年的19.79/10万下降到2015年的5.06/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10年的9.05‰下降到2015年的4.7‰。  

  ——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推进。“十二五”期间省政府下达的出生人口数、计划生育率、多孩违法生育发生率、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增长率等指标均全面完成,整体工作呈现稳步向好态势。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平稳,人口发展是全省较为均衡的地区。在全省率先推行“将拒不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义务的被执行人列入人民银行征信体系黑名单”,得到省里充分肯定并推广。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2011年3月提前一年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推进了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25元提高到40元。以药品零差率销售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全覆盖,其中遂昌县于2011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其他县级医院在2012年12月15日、市级医院在2013年12月29日全面启动改革,医药费用增长幅度趋缓。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医疗服务水平达到全省中等水平,2015年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本地住院率达94.1%。拥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家、三级甲等中医院和精神专科医院各1家、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18家、甲等乡镇卫生院9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省级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家。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项、省级医学重点(扶植)学科11个、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建设单位9个。 

  ——卫生人才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强。2015年全市有高级职称卫生技术人员1657名、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0.30%。“十二五”期间列入浙江省“151”人才培养对象15名、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1名、浙江省医坛新秀15名;评选丽水市绿谷名医名护士120名、绿谷医坛新秀120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35项(其中国家级5项)、市厅级科研项目立项370项,获得省、市科技进步奖34项。2009-2015年全市共委托招收定向培养基层医生934人。 

  ——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得到强化。市、县、乡、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成,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能力大幅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高,人感染H7N9禽流感、手足口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处置。2013年龙泉市瓯江青瓷有限公司坍塌事故、2014年8·20洪灾和2015年雅溪里东山体滑坡事件中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工作有序开展,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市连续13年实现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和安全供血“零”事故,六度蝉联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的光荣称号。 

  ——中医药事业取得新进展。“十二五”期间中医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市中医院通过三级甲等评审、5家县中医院通过二级甲等评审、2家县中医院通过二级乙等评审,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了中医科、中药房,78.2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5.06%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顺利完成国家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任务书各项指标。丽水市中医院和遂昌县中医院被列入省级“名院项目扶持建设单位”,3家综合性医院获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十二五”期间,市本级5家医院迁建、改扩建项目有序推进,县级人民医院迁建、改扩建工程完成7家,县级中医院迁建、改扩建工程完成4家,市、县妇保院(所)、监督所、疾控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迁(改、扩)建项目完成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完成108个,新建、改扩建村卫生室422家,人民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 

专栏1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规划 

目标 

2015年 

完成 

情况 

人均期望寿命 

岁 

78.5 

79.37 

完成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12 

5.06 

完成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10 

4.7 

完成 

婴儿死亡率 

‰ 

7.5 

3.13 

完成 

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覆盖率 

95 

99.13 

完成 

食品安全检测覆盖率 

90 

100 

完成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 

人 

2.51 

3.18 

完成 

每千人执业(助理)中医师数 

人 

0.37 

0.43 

完成 

每千人注册护士数 

人 

2.35 

3.08 

完成 

10 

每千人床位数 

张 

4.13 

5.59 

完成 

11 

全市精神病总床位数 

张/10万 

14.8 

42.45 

完成 

12 

居民20分钟可达医疗卫生机构比例 

95 

100 

完成 

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 

100 

100 

完成 

14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标率 

90 

100 

完成 

15 

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80 

89.09 

完成 

16 

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88 

90.8 

完成 

17 

主要慢病社区规范管理率 

高血压 

60 

63.16 

完成 

糖尿病 

62.73 

18 

全市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 

100 

100 

完成 

19 

人口总量 

万人 

270以内 

266.4 

完成 

20 

人口自然增长率 

‰ 

7以内 

3.4 

完成 

21 

计划生育率 

89 

89.86 

完成 

22 

婚前医学检查率 

80以上 

92.38 

完成 

23 

出生人口性别比 

107 

106.90 

完成 

  (备注:出生人口性别比为“十二五”5年累计数。)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丽水市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建成卫生强市、全力打造健康丽水、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关键时期。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于做好“十三五”时期的卫生计生工作至关重要。

  “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重大的战略机遇。“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健康中国”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浙江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了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健康浙江作为全面推进共享发展的重要内容,把健康产业作为七大万亿级产业之一。丽水市委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围绕“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加快推进“健康丽水”建设。如何抢抓机遇,加快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战略、理念和方式创新,实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更具效率的发展显得尤为迫切。 

  “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较大的转型任务。在丽水市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常态下,卫生计生工作不仅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健康保障和民生支撑,也要为经济转型升级和中高速增长打造新引擎、注入新动力。如何适应大健康、大卫生、大医学的理念,着力在改革资源配置方式、丰富公共产品供给、创新服务提供模式、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为全体居民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健康服务,是摆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更多的风险挑战。“十二五”时期丽水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取得了重要成果,但是发展中长期存在的资源总量不足且配置不合理、城乡区域事业发展不均衡、服务管理能力与群众需求不匹配以及投入长效机制不健全等矛盾和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亟待破题。尤其是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加速推进,重大传染病、慢性病、食品安全问题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多重健康威胁因素叠加,人口生育政策重大调整带来的全局性、深层次影响,都对卫生计生资源承载、治理结构、服务能力等提出了更大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指导思想,以全面建成卫生强市、推进健康丽水建设、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目标,坚持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计生转型发展,提升卫生计生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着力构建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区域协调、运转有效、分工合作的新型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为我市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提供有力的卫生计生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卫生计生事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优化人口结构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卫生计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民保障水平。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坚持以政府主导为主,全社会积极参与,遵循公益性和公平性的原则,加大投入,重点向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宣传教育倾斜。

  三是坚持立足实际的原则。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扩大供给、加快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丽水市情的卫生计生工作发展新模式。

  四是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坚持科学配置城乡卫生计生资源,优化区域内卫生计生资源配置,统筹城乡卫生计生事业协调发展,增强卫生计生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改革的先导性、创新动力,牢牢把握改革发展新要求和群众健康新需求,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体现丽水新特色。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卫生强市”全面建成,“健康丽水”建设全面推进,建立起覆盖丽水城乡居民、更加完善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提高全市人民的健康水平,让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持续增强幸福感和获得感;全面两孩政策深入实施,按政策生育的工作导向逐步完善,计生各项服务不断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正常,促进区域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具体指标。  

  ——群众健康素质更高。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0岁,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和8.5‰以下,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接近中高收入国家水平,城乡居民健康差异进一步缩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4%。 

  ——人口发展更均衡。“全面两孩”政策稳妥有序实施,计生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出生缺陷发生率比“十二五”有所下降,违法生育有效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免费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 

  ——资源配置更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趋优化。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达3.5人、3.9人、0.83人,每千人床位数达5.64张。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争创三级乙等医院,莲都区人民医院、龙泉市中医院、云和县中医院争创二级甲等医院。资源利用更趋于合理,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县域范围内就诊率达90%。 

  ——服务保障更有力。卫生计生事业政府投入适应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需要。责任医生规范签约服务率达50%,区域医学共享中心覆盖率达80%,服务效率明显提高。人口健康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智慧医疗覆盖率达80%。 

专栏2 “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目标值 

健康 

素质 

人均期望寿命 

岁 

80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8.5以下 

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10以下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4 

人口 

发展 

计划生育率 

95以上 

出生人口性别比 

107以内 

出生缺陷发生率 

‰ 

15以下 

免费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 

95 

资源 

配置 

每千人床位数 

张 

5.64 

10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生数 

人 

3.5 

11 

每千人注册护士数 

人 

3.9 

12 

每万人全科医生数 

人 

13 

县域范围内就诊率 

90 

服务 

保障 

14 

责任医生规范签约服务率 

50 

15 

区域医学共享中心覆盖率 

85 

16 

智慧医疗覆盖率 

80 

  (备注:孕产妇死亡率为五年平均数。)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1.优化城市医疗资源布局结构。严格控制城市公立医院总体规模和单体规模,原则上不再新建城市综合性医院,市办公立医院新增床位数严格控制,单体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200床。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豪华装修和超常规配备大型医用设备。优化城市医院空间布局,利用资源重组、机构拆分、举办分院、合作办医等多种途径,鼓励和引导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向新建城区、郊区和基层延伸、转移,完善周边区域医疗资源配套。促进城市医疗资源均衡发展,重点加强儿童、妇产、精神、传染病、肿瘤、老年和康复等专科医院建设。

  2.优化县级医疗服务资源配置。每个县(市)重点办好1家县办综合医院、1家县办中医类医院和1家县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同时可以依据居民医疗需求和资源禀赋情况设置精神、妇产、老年、康复等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县办公立医院床位按每千人口2.0张配置,单体规模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 

  3.优化基层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或3-10万居民范围办好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整中心村医疗卫生设施布局,扩大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点覆盖范围,提高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乡镇卫生院床位按每千人口0.65张配置。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社区卫生服务。 

  4.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优质医疗机构,优先支持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增强社会办医发展活力,积极构建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元办医格局,强化和完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44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社会力量办医床位数占比达到25%以上,同步预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专科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积极培育医疗集团,推动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医试点。积极开展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试点工作,激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活力。 

  5.深化县域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全面深化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推进县域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招村用、统筹使用、柔性流动,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鼓励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医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多种实现形式。推广县域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和消毒供应等区域医学共享中心建设,到2020年,每个县(市)均建成3个以上中心。 

  (二)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政府办医体制,强化规划、筹资和监管等职能。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科学补偿机制、医保支付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绩效分配制度、药品供应制度等,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管理新机制,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院监督管理,维护医疗服务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

  2.建立“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加大城市三级甲等医院资源下沉力度,加快形成医疗资源依次梯度下沉格局,深化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实现城市医院资源下沉县(市)、县(市)医院下沉乡镇高质量、高水平全覆盖。针对下沉地区医疗资源的空白领域和薄弱环节,鼓励城市医院通过学科合作、合作办院、建立分院或独立举办医疗机构等形式,推动城市优质资源精准下沉、精准对接。落实地方政府办医责任,确保对城市医院在当地举办或合作办医疗机构的保障不变、责任不变、监管不变。

  3.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基层首诊,结合辖区医疗服务能力及医保基金统筹区域设置等情况,明确首诊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上转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并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优化急诊服务和预约服务工作机制,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推动形成急慢分治格局。健全医疗机构转诊服务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全市预约转诊服务平台,规范分级诊疗流程。实施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达90%左右。 

  4.完善药品耗材采购供应使用机制。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建立全市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谈判机制,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提高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二级综合医院及中医院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的采购金额达到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的50%,三级乙等医院达到30%,三级甲等医院达到25%。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98%。 

  5.深化基层综合改革。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等服务,规范签约服务率达50%。逐步建立完善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投入和签约服务对象个人分担的签约服务筹资机制,调整、规范服务项目和价格收费。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施卫生重点县建设项目,促进薄弱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三)稳步推进计生工作。

  1.努力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扎实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统计口径、奖励政策、一票否决等相关配套政策的调整完善,广泛开展相关生育政策宣传和解释,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认真做好人口计生信息统计分析,密切关注出生人口变化态势,积极引导依法、负责、有计划生育,推进区域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努力优化计生奖励扶助等服务。继续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全力提升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按规定按标准发放,确保资金到位、程序到位、发放到位,资格确认准确率达到100%。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建立健全特别扶助对象档案和联系人制度。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等社会团体、志愿者的作用,集聚社会力量,拓展关爱计生特殊家庭形式和社会关怀活动。积极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工作。 

  3.努力加强计划生育管理能力建设。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放松,坚持目标责任考核和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放松,坚持稳定队伍和夯实基层基础不放松。切实稳定和加强县、乡级计划生育工作力量,健全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按常住人口比例合理配备工作人员。推进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建立健全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经济社会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深化创新改革,完善综合治理,优化工作机制和方法,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

  (四)提升医疗服务保障能力。

  1.做强一批市级医院。继续办好代表区域高水平的市级综合性和专科性医院,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承担人才培养、医学临床科研、成果转化与技术支撑、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等;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逐步实现门诊以接收下级医院转诊病人为主,一、二类手术比例明显下降。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市直医院差异化发展。

  2.做精一批县级医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能级提升工程,进一步做精县级医院,强化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基层指导和培训、适宜技术推广、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基本功能,发挥在医疗服务供给和分级诊疗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

  3.做优一批基层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功能完善工程,积极培育30个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基层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特色科室,全面恢复常见病、多发病、老年病、慢性病等住院医疗服务功能,能开展一、二类手术,达到甲等卫生院标准,创成群众满意卫生院。

  4.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力争三级医院50%的出院患者和二级医院70%的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三级医院所有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至少有50%的二级医院(6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大门诊抗菌药物静脉使用管理力度,三级医院(除儿科、急诊外)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逐步减少直至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优化诊区设施布局和就医流程,推广预约转诊、诊间结算、手机等移动设备支付等便民服务。推进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力推行日间手术。加强基层急诊能力建设。推进医学人文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全面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医疗纠纷处置制度。

  5.强化卫生基础建设。完成丽水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及丽水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改造工程等续建项目,新建丽水市中心医院内科大楼、丽水市中心医院食堂改造、丽水市中心医院停车楼及后勤楼、丽水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丽水市口腔医院及丽水护士学校等项目。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适时启动建设丽水市中医院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培训基地、丽水市中医院门诊综合加层项目及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三期工程项目。

  6.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加强“智慧医疗”体系建设,构建卫生计生“智慧监管”平台。加快推进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项目建设, 采取“市、县、乡、村一体化”模式,建设完整、高效、集成的市、县二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全面提升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信息化、区域协同信息化与卫生计生综合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公众健康服务门户;实现丽水市域范围内各医疗业务系统、相关部门数据中心和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之间的数据采集、交换和共享。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完善临床医疗信息化系统,逐步实现移动医疗、移动护理、移动查房、知识库、数字签名等应用;探索常见病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模式;县级以上医院达到国家电子病历4级以上水平,其中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达到6级;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县级以上医院达到4级,其中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达到5级。强化信息安全防护。 

  7.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需求设置老年养护、临终关怀床位或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通过开展医疗养老联合体、签订机构间协议合作机制或老年居民签约服务关系等多种形式,为老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序衔接、相互补充的集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于一体的医疗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健康养生、健康服务业发展。 

  (五)强化公共卫生保障。

  1.深化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优化体检项目,完善筹资机制,强化健康综合管理和居民参与度。扎实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加大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力度。提升流动人口信息管理水平,建立流动人口健康监测机制,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落实流动人口规范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卫生计生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2.加强疾控能力建设。加强疾控队伍建设,每万人口配置疾控机构人员达1.75名。市、县疾控中心仪器设备配置符合规范,检测能力适应工作需要。加强传染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因控制不力而导致的疾病传播和蔓延,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重点做好鼠疫监测,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血吸虫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性传播疾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新发传染病的防控。抓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省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创建率、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使用覆盖率均达100%。维持全市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推进消除麻疹、消除血吸虫病工作。高度重视慢性病防治,探索慢性病综合管理模式,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各县(市、区)均创建成功省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病的社区规范化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社区规范管理率达80%;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达65%,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达6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 

  3.发展妇幼卫生事业。积极应对生育政策的调整,围绕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需求,创新服务、扩大供给。以组织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为抓手,推进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继续实施母婴健康促进项目,加强危重孕产妇管理及救治,提高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水平。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测、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能力、质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广自然分娩适宜技术,降低非医学需要剖宫产率。创建国家爱婴医院,推广母乳喂养。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和妇女病检查等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建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机制,规范避孕药具管理服务。落实好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4.加强卫生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合理定位卫生监督机构职能、行政级别和人员编制,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每万人口配置卫生监督机构人员达0.6-1名,建成全市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快速高效的市、县、乡三级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按照“智慧卫监”建设要求,以信息化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逐步完善市、县、乡三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仪器设备、防护设施、交通通讯、取证工具、信息网络等硬件设施条件,更加突出卫生监督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推进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等于一体的综合执法,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5.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卫生应急管理网络,着力推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应急规范化管理,提升应对自然灾害、涉恐事件、突发急性传染病、职业中毒、化学中毒、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伤亡灾害事故等的能力。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体系,以及重大活动医疗卫生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卫生应急示范县建设,重点推进基层卫生应急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创建成功率达100%。

  6.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和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基层急救网络建设,每个县(市)应建立院前急救或指挥调度机构,完善区域内急救站点布局,完善院前急救队伍培养培训体系,提升院前急救装备水平。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推动公共场所急救设施建设。加强卫生应急演练,提升部门联动水平,实施应急物资全市统筹,制定丽水市应急物资储备目录(覆盖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无偿献血管理网络和采供血机构网络建设,按照“质控上收,服务下沉”原则,龙泉、缙云、松阳等地设立中心血库或采供血分支机构,逐步实现县级采供血服务机构全覆盖。基本普及血液滤白、病毒灭活技术,血液综合利用率达40%。推广自体输血,手术病人自体输血率(红细胞),三级医院达20%,二级医院达15%。健全采供血服务体系,完善无偿献血宣传招募长效机制,献血率达15人/千人。 

  7.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综合性医院精神科建设,健全基层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网络,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不低于3.8人/10万人。推动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对患者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鼓励支持心理诊所(工作室)发展。 

  8.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和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体系,积极开展企业标准备案,加强标准颁布后的跟踪评价和宣贯培训,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构建市、县、乡、村一体化食品风险监测网络,每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达到1件/千人,各县(市、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100%。强化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市、县(市、区)各重点培育1家特定病原体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和食物中毒事故医疗救治医院,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

  9.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积极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和巩固工作,2016年龙泉市、青田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工作,力争2020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全覆盖。力争每个县(市、区)创成1个以上国家卫生乡镇,30%的乡镇建成省级卫生乡镇,市级卫生乡镇实现全覆盖;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6%;各县(市、区)四害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c级标准;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4%以上。  

  (六)推进科教人才工作。

  1.营造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良好环境。制定完善卫生计生人才发展的政策,建立和完善引才、留人、用人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深化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向基层倾斜。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十三五”期间,培养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医学专家,培养50名在省内有较高学术地位的专家和学科带头人。继续开展“绿谷名医”和“绿谷名护士”评选,评选240名绿谷名医、绿谷名护士和120名绿谷医坛新秀。制订中医药人才培养方案,努力建设一支“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中医人才队伍。围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服务需求,加快产科、儿科等急需专业人员的培养。加强紧缺专业人员培养、引进和使用,力争引进和培养硕士及以上学历300人,公开招聘大专及以上卫技人员1000名。 

  2.优化基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结构。继续实施《丽水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4-2020年)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浙江省“万千百”医学人才服务基层计划;每年新招录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员100人以上;全面落实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社区工作的政策,加大学费代偿等政策实施力度,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强社区护士和基层医技人员的培养培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师为重点,梯队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达3.5人。实施基层卫生计生干部素质提升项目,“十三五”期间,对基层卫生计生干部进行人均2次左右的轮训。 

  3.全面实施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工作。有序组织人员参加各类组织的培训,提升卫生计生人员服务与管理能力。全市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100%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100%;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达标率95%以上,初级卫生技术人员获取学分达标率达90%,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查率达20%。建立完善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管理信息化系统。 

  4.积极开展卫生科研工作。积极争取省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支持,鼓励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科学技术研究,积极开展医药卫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推广基层卫生适宜技术项目,力争获得浙江省科技进步奖5项、省医药卫生科技奖15项、市科技进步奖30项;争取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30项、市厅级科技项目200项。 

  (七)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提升中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县级中医院发展。健全中医药基层服务网络,到2020年,力争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以上乡镇卫生院能提供8类以上中医药服务,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5类以上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在“十三五”期间有明显提升。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展中医药养生养老服务。加大对畲医药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深入开展畲医药科研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统一的卫生计生管理新体制。各级政府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卫生改革发展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将卫生计生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卫生计生改革目标任务列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制定和实施定期评价和通报制度,推动区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卫生强市建设,切实保障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倡导,建立全民参与的卫生计生宣传新氛围。树立卫生计生大健康、大宣传理念,不断加强“健康丽水”宣传品牌建设。坚持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并重,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完善信息公开和舆情应急处置机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努力营造崇尚生命、关爱健康、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形成政府重视、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新环境。继续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建立健全宣传、工青妇团等组织共同参与的卫生计生宣教机制,大力普及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健康科普知识、婚育新风,不断转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办好绿谷养生大讲堂、养生谈等品牌栏目。

  (三)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卫生计生经费保障新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卫生计生的投入责任,建立和完善卫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各级政府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各项卫生计生财政投入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政府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政府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落实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财政补偿政策,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健全政府购买卫生计生服务机制,确保政府公共卫生职能有效落实。

  (四)加强法治建设,创造依法行政的卫生计生工作新环境。完善卫生计生重大公共政策、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制订修订。加强规范性文件科学管理,把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为重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提高行政透明度。强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维权,做好卫生计生信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和各类卫生违法行为。建立运行卫生计生系统诚信红黑名单制度,鼓励诚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宣传倡导诚信建设,加强诚信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积极培育社会管理、社会服务资源,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自律维权和服务作用。

   (五)加强综合监管,营造诚信和谐的医疗卫生新秩序。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质量与安全、医药费用控制、经济运行状况等监管。强化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完善医务人员评价制度,遏制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检验行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营造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将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相结合,推进卫生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建立和谐的医疗秩序和医患关系,促进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附件:丽水市“十三五”重大医疗卫生基本建设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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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丽水市“十三五”重大医疗卫生基本建设项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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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发改规划〔2016〕272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