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市医保中心: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0〕8号和市委市政府“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我们制定了《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
附件
附件.docx
丽医保发〔2020〕53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