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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18 16:25 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市局各相关处室、市医保中心: 

2020年我局目前共收到“两会”建议提案共2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0件(其中主办8件、会办2件);政协提案14件(其中主办6件、会办8件,今年政协提案会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来选定,其间如有新增提案将及时提交相关处室办理)。为做好今年 “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丽水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形式。办理“两会”建议提案是我们的一项重要政治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职责。要把建议提案的办理与局中心工作有效结合,把建议提案作为提升全局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 

2.责任上要更加明确。成立局2020年度“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承办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每件建议、提案由分管局长、处长、经办人等组成承办组。副组长负责对所分管处室的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各成员负责抓好落实,认真制定办理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按规定要求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综合协调、网上回复和办结。承办处室负责正式答复发文、寄送答复文件等工作。 

3.配合上要更加密切。由我局主办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处室应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协商;由我局会办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处室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及时提出会办意见;对于局内涉及多个处室承办的主办或会办件,处室之间要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办理任务,排最前面的处室为主要承办处室,答复稿由该处室负责提交给直属机关党委。 

二、加强沟通  提高质量 

1.立足解决问题。办理“两会”建议提案,要立足于解决问题,努力提高办理的质量。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解决问题、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认真研究办理,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2.强化沟通交流。要采取走访、调研、座谈或网上交流、网络会商以及电话、邮件、传真等各种形式,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形成互动、高效、闭环的办理机制。 

3.着眼规范办理。各承办处室对所办建议、提案答复件要做到态度明确,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文字精练。切忌答非所问、避重就轻、敷衍应付。 

根据解决问题的程度,分别用“A”、“B”、“C”标出办理结果。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部分解决或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受条件限制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用“C”标明。 

三、限时完成  规范流程 

1.时间要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会办件要在6月22日前完成,主办件要8月17日前完成。 

因情况特殊,在规定时间内难以完成的,必须在期限届满前5天向市人大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或市政协提案委提出延期办理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2.会办流程: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会办件,会办答复件由承办处室起草,送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后,交由直属机关党委统一上网答复主办单位。 

3.主办流程:主办答复意见应按办理结果,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分类标识(A或B或C),由承办处室送分管领导审核后按有关规定统一格式行文,并将正式文件分寄给代表、委员及有关部门。 

重点建议、提案,根据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办理。     

附件:1.人大建议交办清单 

2.政协提案交办清单 

3.丽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2日

相关附件下载:人大建议交办清单.xls

相关附件下载:政协提案交办清单.xls

相关附件下载:丽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doc

相关附件下载:丽医保发〔2020〕55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