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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960337R/2020-06461 文号
组配分类 统计信息 发布机构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0-07-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卫生健康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7-02 17:2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

  一、2019年卫生健康工作总结 

  2019年,丽水市卫生健康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1+5”重点改革发展攻坚工作主线,强化使命担当,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和2019年度重点目标任务。 

  (一)“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巩固扩大。

  加强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26个事项中有8个上线运行。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实现全面领跑,183个事项100%零次跑、即办率96.72%。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建成丽水市中医辨证论治综合创新平台、双向转诊系统、全域院前院内信息共享系统,“刷脸就医”“两卡融合、一网通办”“检查检验报告共享查询”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覆盖,公立医院门诊智慧结算率、住院智慧结算率分别达71.64%、60.43%,市级医院排队平均时间缩短至3.15分钟,实现市域范围内出生“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

  (二)五大领域攻坚突破全面推进。

  1.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全覆盖。全市建立15个县域医共体,实现扁平化管理。落实基层机构慢性病保障待遇,将巡回诊疗车纳入医保结算管理,启动DRGs点数法付费工作。建立双向转诊服务,推进“两员一中心一团队”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10类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75.09%,县域就诊率89.14%,基层就诊率48.44%。按要求完成省定55项年度任务。全市医共体单位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医疗业务总收入同比上年分别增长14.85%、15.84%、28.54%。青田基层医共体、龙泉财政保障等工作特色受到全省推进会点名表扬。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市级医院门急诊、住院均次费用分别同比增长1.7%、0.21%;县级医院门急诊、住院均次费用分别同比增长4.16%、0.55%,均达到国家控费指标。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签约参保人员提高20个百分点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落实。完成全市2019-2021周期重点学科评审,确定重点学科14个、重点扶持学科20个、县级龙头学科20个、创新学科2个。建成卒中中心5个、胸痛中心9个、在建创伤中心11个。 

  3.卫生信息化建设持续完善。采取“市县乡村一体化”模式实现卫生专网全贯通、基层应用一体化系统全覆盖、所有医院、卫生院数据全归集和市域协同、省市功能直通。通过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4级乙等测评;电子票据全面推广应用;两卡(电子社保卡、健康卡)融合快速推进;医疗影像“云胶片”全面推广;基层绩效补偿系统全面起动;基层诊间智慧结算医保、银联三方技术开始现场实测。 

  4.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持续加强。强化质控组织管理,完成全市35个质控中心年度考核。深度接轨上海,成功举办2019丽水人才科技峰会长三角一体化医疗健康发展论坛,与上海方签订2个校地合作协议、3个院士合作协议、5个学科合作协议。加强警医联动,开展市直医院防控培训演练1次、全市安全防范培训268次。“调保结合”化解医疗纠纷新机制深入实施,参加医疗机构610家,占全市医疗机构的36.9%;累计受理医疗纠纷案件339起,调解结案312起,调解司法确认率64%。 

  5.健康丽水建设持续推进。健康丽水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订考核评分细则,分解指标任务,开展市、县自评,明晰差距。举办了健康浙江建设政策专题研讨班,多次召开健康浙江、健康丽水指标分析会、培训会、工作推进会,多次开展工作督查,督促各地各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失分指标整改。健康促进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青田、缙云、庆元、松阳、遂昌、景宁六县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新创国卫乡镇58个、省卫乡镇10个,实现省卫乡镇全覆盖;出台全国首个无蚊村建设地方标准“无蚊村建设与评价规范”;成功创建金牌学校16家、银牌学校20家、健康促进医院7家。深化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启动“大花园、大健康”丽水市健康生活方式养成三年行动计划,建成健康单位110家、健康家庭5174户及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20个,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覆盖率达29.5%。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8.82%,同比提高1.86个百分点。 

  (三)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1.基层医疗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不断强化。流动医院建设进一步加强,巡回诊疗车通过车载医疗设备和信息系统,利用移动VPN专用网络,实现流动医院进村、医务人员入户、远程会诊到人、医保实时结算,有效打通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市累计巡诊2708次、派出医务人员7306人次、行驶21.26万公里、服务群众10万余人次,为百姓减少各类费用近207万元,受到群众高度认可。23家卫生院通过省级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终期评估。19家卫生院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审核。村卫生室建设规范化率达81.22%。高危孕产妇管理和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工作不断推进,基本公卫妇幼项目全面落实。 

  2.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能力不断提升。重点传染病防控扎实推进,全市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艾滋病“三扩大”工作深入推进,检测人数达常住人口的32.38%。肺结核报告发病率同比上年下降14.48%。完成“第一次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全覆盖,建成村心理咨询室2468家,占全市行政村(社区)的87.1%,超省定目标12.1个百分点。打好9号台风“利奇马”防御战,派遣2批18名卫生应急分队驰援温州乐清市,为确保大荆镇“大灾之后无大疫”作出积极贡献。 

  3.卫生监督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不断加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有力推进,全市共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067件,其中大要案25件。完成各类许可10096件次。云和、景宁、松阳县创成“省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单位”。市卫生监督所获“2019年度丽水市十大最美普法人集体”称号。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并全面实现监测信息化管理,全市监测食品样本3161件、达1.8件/千人,监测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5089例,及时发现并成功处置食源性疾病事件12起。 

  4.中医药服务不断拓展。组织实施中医药文化推进行动和绿谷中医走基层活动。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入选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6人,入选全国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1人,入选省级优秀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5人,2名指导老师和4名继承人列入2019年省级名中医传承人项目,新建省级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入选浙江省“十三五”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3个。“西学中”“护学中”和市级名中医师带徒分别有182、102、42人通过结业考核。青田、缙云、松阳启动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 

  (四)卫生服务支撑得到强化。

  1.老龄健康工作有力推进。充分利用长寿之乡绿色发展区域合作联盟平台,加强丽水“中国长寿之乡”品牌建设。深化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在2019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全体会议上,我市视频介绍工作经验,受到孙春兰副总理的肯定和表扬,又应邀(是应邀的五个地市之一)先后在三期全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培训班上介绍丽水的经验做法。积极推进为老服务,获评“全国老年远程教育实验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全市为养老机构提供医养结合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1家,占73.18%,全市开设老年病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16家,占80%。稳步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新建7家,累计建成87家。加强出生人口信息监测,全市生孕信息监测到位率97.63%。密切关注出生人口变化,出生人口回落明显,全年全市报表上报出生26259人,同比减少2024人,同比减幅7.16%;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特别扶助政策,全市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2096人,累计奖励扶助总人数15085人;新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207人,累计特别扶助总人数1559人。计生协作用有效发挥。 

  2.卫生科教人才工作切实加强。加强人才招引,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40人,公开招聘102人。加强人才培养,全市定向培养招录246人;招录住院医师(含中医)265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整体通过率90.60%;培养全科医生80人,全市注册全科(助理全科)医师1204人,每万户籍人口注册全科医生数达到4.5名;国家、省级、市级继教项目分别立项3项、32项、270项,培训3.52万人次;培训县域医共体人员7210人次。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启动第三届绿谷名医名护士评选;入选138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培养16人;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聘范围从三级医院扩大到牵头医院为二甲以上的医共体单位,全市实施单位共17家。加强卫生科研工作,8个疾病领域的第一批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进入培育期;新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13项。 

  3.卫生项目建设有力推进。两个续建项目:市中心医院内科病房大楼项目和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项目有序推进,分别完成年度投资10600万元和15003万元。两个新建项目:丽水市护士学校项目、市中心医院急救中心项目顺利开工。两个重大前期项目:丽水市口腔医院项目完成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招商方案(送审稿),并在积极督促意向投资方抓紧完成《口腔医院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市中医院中医传承创新综合楼项目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两个招商引资项目:市二院旧址项目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论证,市政府已制发《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址招商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丽水水东医院(丽水康复养生中心)已召开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初审会议。

  (五)党建宣传工作持续强化。

  1.着力形成系统党建工作新格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系统管党治党压力持续压紧压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职责,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市22家公立医院全部完成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制定,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得到落实。 

  2.着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落实医院党组织履行清廉医院建设主体责任和医院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高规格召开全市清廉医院建设推进会,高标准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在全市开展红色领航从严推进廉洁行医十大专项行动、治理“红包”回扣专项行动,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廉政专户共收到各类款项320.28万元,全市医疗单位主动拒收“红包”678人次76.28万元。 

  3.着力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目标要求,聚焦群众期待,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四个贯穿始终”,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得到指导组的充分肯定。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活动深入推进,通过红色廉政文化现场教育、“烽火浙西南医者仁心的火光”寻访活动、精神内涵表述语征集等,革命精神学习深入人心。坚持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依托中国医师节、国际护士节,结合“三服务”,融合各类媒体,组织开展系列重大主题宣传,全年推送原创微信697条,关注人数44938人,累计阅读量约34.1万次,丽水发布录用57篇,“健康浙江”微信录用36篇,国家、省级新闻媒体录用31篇,国办和省、市党委政府两办分别录用信息2篇、14篇、49篇,获国务院、省、市政府领导批示分别2篇、4篇、1篇,卫生健康行业新形象得到充分展示,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事迹和人物。 

  二、2020年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以“丽水之赞”为引领和动力,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聚焦聚力“丽水之干”,不断完善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面推进健康丽水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确保“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圆满收官,为丽水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卫生健康保障。

  (一)强责任、筑防线,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1.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为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有力有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间和地区间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优势,统筹资源,形成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合力。落实“两战都要硬、两战都要赢”要求,积极落实驻企、驻校健康指导服务,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和学校复学。

      2.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处置。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规范开展实验室检测,严格落实疫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疫情研判、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等措施,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常态化防控工作。

      3.集中优势做好医疗救治。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强化发热门诊管理,及时筛选发现患者。按照“四集中”原则,注重中西医结合和新技术运用,全力救治确诊病例。优化医疗服务管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医,加强个人防护,避免院内感染发生。加强物资保障,全力做好援鄂医疗队工作。强化医护人员防护,确保不发生医护人员感染。强化表彰激励,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人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激励关爱一线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中担当作为的十条举措》,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及时进行表彰激励,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抗疫氛围。

      4.科学宣传提升市民防范意识。组织专家,通过“互联网医院”“海外侨胞微信义诊群”“海外侨胞医疗服务直通车”“海外华侨心理服务志愿者团队”等,积极为海外侨胞提供在线诊疗、咨询答疑和心理疏导服务,引导海外侨胞稳定情绪、科学抗疫。及时、准确、客观通报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市民健康素养,浓厚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

      (二)谋大局、勇担当,加快推进健康丽水建设。

     1.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中国行动。聚焦主要健康影响因素、突出问题和重点人群,制定《健康丽水行动方案》,完善配套工作措施,推动健康中国行动、健康浙江行动落地见效。全面实施“大花园、大健康”生活方式养成三年行动计划,努力打造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的“丽水模式”。积极开展重大政策出台前健康影响评估省级试点,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2.完善健康丽水建设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健康丽水“7+X”机制,推动部门联动和社会参与,逐步形成大卫生大健康的工作格局。完善健康丽水考核机制,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并科学实施考核。加强工作督查,迎接国家和省考核评价。 

      3.全面推进健康创建。扎实推进国卫城市巩固工作,确保市本级、龙泉市顺利通过复评。深化卫生乡镇创建,做好26个省卫乡镇复审工作,同时积极谋划新一轮国卫乡镇创建。深化爱国卫生运动,深入研究病媒生物防制监管办法,继续强化“无蚊村”建设,每个县(市、区)确保建设1个“无蚊村”示范村,农村户厕改造实现应改尽改。 

      (三)促改革、惠民生,切实增强市民健康获得感。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办件线上受理率达80%,积极推动事项、数据、服务“三大集成”,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一件事”“掌上办”,所有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民生实事实现“一证通办”。全面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100%,掌上执法率达90%以上。全面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基层推广“健康医保卡”“诊间结算”“刷脸就医”“云胶片”等服务。三甲综合医院日间手术比例提升至20%左右,检查检验结果电子化推送100%全覆盖。探索智慧停车、智慧点餐等便民惠民新举措,努力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 

      2.深化综合医改。持续强化“三医”联动和“六医”统筹,形成医改重大政策统筹协调、统一决策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深化药耗招采、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薪酬改革和综合监管等重点领域改革。指导10家医院深入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遂昌县开展“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创新省级试点。科学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总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门急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增幅控制在5%以下,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力争达到32%。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与基层补偿机制改革相适应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实现数字化绩效评价和当量财政付费标准购买服务费用结算。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机制,绩效考核扩展到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完成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等级评审。 

      3.加快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指导和定期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合力打通政策制度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按照“一体两层级、三医四机制、五中心六统一”要求,做深做实“一家人”“一本账”“一盘棋”改革,确保实现集团化管理、一体化运行和连续性服务。抓好11个配套政策的落地落实,把资源要素的纵深整合做到位,加快建成管理、服务、责任、利益和文化“五大共同体”。深化“双下沉、两提升”,推进各项措施与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有机衔接机制,提升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能力水平,引导和推动牵头医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基层提能力、增活力、强动力。推进莲都区城市医联体国家试点建设。继续实施偏远山区“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精准对接计划,打造丽水“流动医院”金名片。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4.做实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管理。强化医共体牵头医院的基本公卫管理职责和管理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巩固完善“两员一中心一团队”的专业公共卫生工作机制,鼓励县级探索建立疾控人员进驻医共体制度。加强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联动,突出重点人群管理,全面提升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质量和各类重点人群规范化管理。优化家庭医生团队,稳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覆盖面,签约服务率达40%以上,老年人、慢性病病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0%以上。 

  5.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坚持面向人群服务、面向运营管理、面向监管决策创新发展,深化“两卡融合、一网通办”,抓好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在覆盖的广度、应用的深度、操作的便捷度上更进一步,实现更多使用场景的落地。重点加快钉钉数字医共体建设;巩固检查、检验信息共享;提升诊疗信息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质量;创新5G+远程超声、临床智能诊疗辅助建设;推广互联网医院、互联网中医、电子健康医保卡、刷脸就医、电子票据等应用;确保全市卫健系统网络安全稳定。 

      (三)重预防、提质量,大力提高公众健康水平。

  1.提升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加快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优化传染病综合监测体系,加强监测报告和管理,强化快速反应,探索建立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实验室,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传染病区(病房)建设。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癌症等重大疾病防治,高危人群结直肠癌筛查7800例。规范疫苗管理和接种服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巩固在90%以上,重点人群流感疫苗自愿免费接种4万例,丽水市户籍60岁以上老人免费接种1针23价肺炎疫苗11.11万人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精神卫生管理,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随访管理、康复训练和处置机制。加强疾病及相关健康危险因素监测、检查、评估、预警工作。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达到1件/千人口。深化慢性病综合防治和地方病监测巩固工作。加强营养健康和职业健康工作。 

  2.提升卫生应急综合能力。系统总结分析疫情防控的实践经验、薄弱环节和对策,补齐卫生应急处置短板,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优化卫生应急队伍结构,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力度, 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有序推进浙西区域卫生应急综合保障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提升基层防控能力,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提升全市传染病防控科学性和有效性。 

     3.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市、县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规范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落实高危孕产妇“五色”管理,完善高危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实施丽水市妇幼健康“三个一”工程(培训一批、考核一批、竞赛一批)方案,开展助产医护人员、孕产妇保健人员全员轮训,全面提升各级助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全力保障母婴健康安全。加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莲都区做好省级试点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省级示范单位创建,全市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0家,新增托位240个。落实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妇幼卫生监测、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等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推进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消除项目。 

      4.提升老龄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水平。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争取出台《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长寿之乡绿色发展区域合作联盟秘书处工作,进一步加强丽水“中国长寿之乡”建设。积极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老年电大教育,加强全市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启动第四届“敬老文明号”创建,营造良好的敬老孝老爱老社会氛围。加强医养结合工作,各县(市、区)在机构内试点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等)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1家;每百名老人有护理型床位不少于2张,其中80%为以长期照护为主辅之以医疗护理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20%为以医疗护理为主兼顾长期照护的医疗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省级医养结合示范点建设达到要求。 

      5.促进家庭发展。认真落实省委废止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相关规定。加强人口发展态势和生育形势分析,建立健全人口监测体系和网络,完善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加大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促进区域人口均衡发展。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特别扶助制度,优化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三项制度,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推进母婴室建设,列入省考核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 100%。发挥计生协会作用,落细落实生育关怀惠民举措。 

     6.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组织开展中医药事业发展状况调研,推动出台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总结、巩固我市中医药参与境外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和现有成果。积极推动丽水中医药走出国门。加强公立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第四周期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指导青田、缙云、松阳县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在公立中医院试点开展2-3项中医日间服务、1-2项优势病种名中医工作室和经典病房诊疗服务,推动中医药服务向基层延伸普及。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新一轮市级名中医师带徒。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四)强监管、抓落实,逐步提升卫生健康行业治理能力。

      1.完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卫生健康法制建设,持续推进普法学习和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建立健全卫生健康领域社会信用体系。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100%全覆盖。深化“智慧卫监”建设,综合运用移动执法、在线监管、人工智能等“互联网+监管”手段,探索非现场监管,开展“口腔诊疗机构在线监管系统”市级试点项目,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科技化水平。全面实施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和完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严肃查处卫生健康相关违法行为。 

      2.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开展规范医疗行为专项行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加强民营医院院感管理、基层医疗机构护理管理。继续加强重点监控药品、抗菌药品、毒麻精药品管理。加强高值耗材使用管理,严控不合理耗材使用,严格规范医疗行为。加强血液安全管理,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推动临床合理用血。完善医疗机构感控管理体系,降低院感发生率。深入实施“调保结合”化解医疗纠纷机制,加强警医联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组织35个医疗质控中心换届。 

  3.加强卫生人才和科教工作。优化人才政策,加强激励卫生高层次人才发展的制度和机制建设,争取出台《丽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引进实施办法》。推进“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相关工作。加快完善医共体内人才统一招聘、统筹使用机制;建立健全基层人才激励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数量适宜、质量较高和结构合理、适应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层卫技人才队伍。深化与上海、长三角地区医学院校和医院的合作,努力在临床复杂疑难疾病的救治、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中医药继承发展等领域造就一批卫生高层次人才、建设一批重点学科。推进优秀中青年卫生人才培养,形成人才发展良好梯队。 

      4.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抓好市中心医院内科病房大楼项目和急救中心项目、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项目、丽水护士学校迁建项目续建,力推丽水市口腔医院、市二院原址、水东医院招商引资,积极推进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急救中心、市儿童保健照护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康复大楼、市中医院中医传承创新楼工程开工建设。

  5.编制十四五规划。做好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结合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科学谋划“十四五”发展思路,完成“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基本思路、规划(草案)和各项子规划(草案)的编制。

  6.统筹推进其他工作。继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树牢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强化平安医院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信访工作,完善卫生健康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扎实推进综治维稳各项工作。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完善干部保健工作机制。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深化山海协作,认真落实对口支援。按时完成事业单位改革。

 (五)重机制、强引领,切实加强全行业党的领导和建设。

  1.推进党的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全系统党建工作,以“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为目标,扎实开展公立医院党建巩固年和民营医院党建创新年活动,推进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成熟定型,做好高知群体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县域医共体党的建设。组建行业党委,理顺民营医院党建工作指导体系,推动民办医院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双覆盖。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

  2.持续正风肃纪反腐。认真执行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要求,健全工作措施,形成全员全域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红色领航从严推进廉洁行医十大专项行动,抓紧抓实思想政治、党纪法规、反腐警示“三类教育”,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和清廉医院建设。开展医疗服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典型样本建设,健全形成一套可借鉴、可复制的医院临床科室廉政风险防控举措。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准,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全面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严肃查处药械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红包”等腐败问题。

  3.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拓宽新闻宣传方式方法,对丽水卫生健康“十三五”取得成果和重大举措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大踏步前进。加大对疫情防控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的挖掘、表彰和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平台,广泛开展正面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尊医重卫氛围,激励和引导全市医务人员不忘初心、勇担使命、砥砺前行。加强卫生健康舆情监测和引导。推进文明行业创建,深入开展“5.12”国际护士节和“8.19中国医师节”活动,凝聚卫生健康系统砥砺奋进的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