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单位:
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流程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常态化防控下医疗机构诊疗流程。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流程的通知.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