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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24P/2020-03169 文号 丽人社〔2020〕97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0-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增补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目录清单及公布市本级(含开发区)项目制培训项目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31 17: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

原文链接

一、制订背景 

2019年12月30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根据国家、省级有关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要求,出台了《关于印发丽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的通知》(丽人社〔2019〕239号),并在文件中制定了补贴目录清单和项目制的相关要求。 

随着提升行动的推进,结合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推出和项目制开展的需求,经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决定增补职业技能补贴目录清单及公布项目制培训项目清单。 

二、政策内容 

(一)增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目录清单 

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市本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清单中,补贴标准列为C档,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分别为:900元、1200元、1500元、2100元、2800元。 

列入补贴清单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按新证500元、复审(复训)200元补贴标准执行。 

(二)公布市本级(含开发区)项目制培训项目清单 

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开发区管委会申报,经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同意,公布2020年市本级(含开发区)项目制培训项目清单,共涉及5个部门17个项目,并对负责项目制培训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了相关的要求。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