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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 事项 | 任务 名称 | 抽查 方式 | 抽查 对象 | 抽查对象数 | 抽查 时间 | 执行 主体 | 是否为部门联合监管 | 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任务数占比 | 责任部门 |
1 | 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障规定的监督检查 | 2020年定点医药机构联合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定点医药机构 |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要求 | 6月—7月 | 市、县(市、区)医保基金监管部门 | 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 市、县(市、区)不低于5% | 综合业务处 |
2 | 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障规定的监督检查 | 2020年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定点医药机构 | 原则上不低于10%(含跨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对象数),县(市、区)根据工作实际自定 | 7月—8月 | 市、县(市、区)医保基金监管部门 | 市、县(市、区)不低于5% | 综合业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