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落实落细受疫情影响企业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疫情防控〔2020〕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落细受疫情影响企业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措施的通知》(浙财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受疫情影响企业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措施的通知》(浙金管函〔2020〕143号)、《丽水市推进减租减息减支联动工作方案》(丽政办明电〔2020〕2号)、《关于丽水市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政策细化的补充意见》(丽金融办便笺〔2020〕139号)的相关要求,经企业申报、丽水万邦天义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市级有关部门复核,拟确定丽水万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丽水市本级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政策享受对象。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现将财政拟补助资金及相关企业减租减费明细情况向社会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应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8月15日到8月21日,共7天。
4.公示联系单位: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丽水市花园路1号)、丽水市商务局(丽水市人民路597号)
5.联系人:
丽水市金融办 黄逸帆 0578-2090826
丽水市商务局 方建波 0578-2125216
附件:丽水市本级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政策申报情况
丽水市级减租减息减支联动工作专班办公室
(丽水市金融办代章)
2020年8月14日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丽水市本级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政策申报情况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