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向东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关于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问题的关心。在今年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您提出的《创新推进农业组织化模式 加快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政协提案(第31号),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是实现我市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现结合市供销社、农投公司、文广旅体局的会办意见,就提案中的有关建议分别答复如下:
一、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做精做强,创新完善联结农户模式
(一)做精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关于印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农发〔2019〕3号)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关于转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9〕68号文件)、《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的意见》(浙农经发〔2019〕4号)相关工作要求,我市积极推进“空壳社”专项处置清理工作,我市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在册合作社5972家,经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登记的合作社3669家,排查中,共接收市场监管部门转来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合作社1148家,现在已清理、待清理合作社数1124家,其中自愿注销的合作社526家,指导规范办社305家,待清理的293家。目前我市有国家级示范合作社31家,省级95家,市级212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强化政府、市场、合作社三方协作,加强部门间联动,实现进度提速、发展提质、工作提效,真正实现“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改造一批、提升壮大一批”,提升合作社规范化水平,服务乡村振兴。
(二)繁荣发展家庭农场。
我市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家庭农场有序发展,目前全市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9056家,全省占比19.7%。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方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通知》(农办计财〔2019〕44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的有关规定,对家庭农场培育提出了新要求,重点扶持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我局根据要求,出台了《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新型示范性家庭农场(青创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丽农发〔2020〕26号),积极开展市级新型示范家庭农场(青创农场)认定工作。2019年度认定新型示范家庭农场(青创农场)100家,给予每家以奖代补奖励1万元。目前我市有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03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42家。
(三)壮大龙头企业
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市小微办相关要求,扎实开展“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工作取得的较好的效果,农业企业主普遍反应良好,发展农业信心进一步增长。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1.工作基本情况:我局根据市政府会议部署要求,召开班子会专题讨论研究,出台了《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服务“三农”、振兴乡村集中大调研活动的通知》(丽农发〔2019〕12号)和《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三服务”活动深化“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的通知》(丽农发〔2019〕40号),对全市46家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和部分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安排了7个小组进行走访,由7个局班子领导带队,会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一同开展服务。同时结合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监测及市级小微田园综合体认定工作,对其他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走访,并通过组织座谈的方式详细了解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困难。个别企业有什么困难,直接通过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微信群直接与市里联系,遇到问题随时处理协调。此外,就专项走访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乡村振兴 头雁先行】企业联系牌匾,由领导亲手颁发给企业,通过授牌仪式进一步强调了市农业农村局对农业企业的全力支持。
2019年,我局对全市247家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全面走访座谈到位,合计走访企业307家次,解决企业问题66个,县处级领导参与68人次,乡科级领导参与177人次,制作发放宣传资料59份。合计召开党组会、座谈会等共计10次,印发文件2件,组织相关活动2次(分别为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及认定、市级小微田园综合体认定)。组织涉及企业的培训3场次,企业高管参训57人次。2019年,突破性的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全市累计3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6家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新增20家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经监测后,目前尚有214家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2.下步打算:深入贯彻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核心任务,把整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创建作为农业提质增效的主要载体,创新实践“八八战略”,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确保农业增加值增速位全省前列。围绕培育新型农业主体促进增收,出台扶持政策,培育一批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农业龙头企业、新型职业农民、农创客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各类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指导莲都区创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区,建立小农户与规模主体的利益连接机制,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分享农业现代化发展成果。
(四)丰富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
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是浙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着眼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过去三年,全市各级累计投入资金28.59亿元,新建集体经济增收项目1333个,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增收2.18亿元。农村集体经济年总收入和年经营性收入分别从2016年底的5.20亿元和2.09亿元增长到2019年底的10.02亿元和4.61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4.3%和30.3%。年收入超100万元的村134个,较2016年底增加79个,增长143.6%。
2017年以来,丽水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丽委办发〔2017〕70号),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走出一条富有丽水特色的“消薄”路子。要做法可以概括为“五个抓”:
1.抓组织领导,压实“消薄”责任。始终把“消薄”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担,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将“消薄”工作列入丽水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三大重点任务之一。市委胡海峰书记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消薄”工作。全市安排278名县级领导联系帮扶消薄工作,728个部门与薄弱村结对,并向薄弱村下派第一书记(农村指导员)1037名、科技特派员194名。将“消薄”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综合考核并实行“一票否优”,明确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2019年7以来,胡海峰书记已先后三次不打招呼、轻车简从赴各县(市、区)开展消薄实地暗访,在走村入户中察实情,在家长里短中明短板,进一步在全市形成了上下大抓“消薄”攻坚、齐抓集体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在胡书记的示范带动下,仅2019年,全市县、乡党政“一把手”直接参与“消薄”专题调研就达1100余次,各级召开“消薄”工作部署会、研讨会和推进会近千场(次),许多县、乡党委书记谈起“消薄”工作时如数家珍。
2.抓项目谋划,拓宽“消薄”渠道。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为核心,注重资源利用、要素整合,推动物业经济、农旅经济、民宿经济和能源经济项目的谋划与建设。各地按照实事求是、因村施策、科学布局的原则,建立完善“县级统筹、乡镇联建、村级自建”三级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过去三年,全市共确定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333个,其中县级统筹项目32个,乡镇联建项目372个,村级自建项目929个,在带动集体经济增收2.18亿元的同时,帮助近2万名农民实现就业。在新一轮山海协作中,我市与结对地市共同探索联建“消薄”项目“飞地经济”。先后确定龙泉与萧山、青田与平湖、云和与北仑等飞地项目16个,参与抱团村1292个,总投资达13.05亿元,年回报约0.96亿元。大力推动“村企结对”工作,出台《“百企结百村、消灭薄弱村”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帮助441个村与482家企业、商会成功结对,谋划帮扶共建项目231个,计划扶持资金80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337万元。
3.抓长远发展,增强“消薄”后劲。充分利用农田、山林、水域等自然资源,完善“企业+合作社+农户”三位一体新模式,因村制宜发展食用菌、茶叶、笋竹、渔业等特色产业,探索物业租赁、光伏增收、电商孵化等增收途径,以产业促集体增收、助村民致富。比如,遂昌县西山头村成立高山蔬菜专业合作社,注册“西山头辣椒”商标,实现年加工辣椒产品100吨、产值300万元,2018年为村集体带来经营性收入7万元、农户人均增收6000余元。又如,庆元县薰坑、九漈和高漈等7个行政村,利用巾子峰森林公园发展中蜂养殖业,为村集体每年增收40万元,带动近百户低收入农户参与经营,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深化实施“乡贤回归”工程,吸引了大批在外的致富能手、优秀青年回乡创业。在新一轮村级组织换届过程中,树立精准用人导向,围绕“5有+X”榜单,逐村制定未来5年发展蓝图和2年阶段性目标等个性化榜单,发出“招贤令”,鼓励优秀人才揭榜自荐,回乡发展。
二、要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
推进产业农合联建设,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2017年以来,丽水市农合联着力推进产业农合联建设,把产业农合联作为提升农业组织化重要抓手。产业农合联建设有效破解我市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偏低、产业规模小、产业分布散等短板问题。目前,全市57家产业农合联把原来散落在各个产业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集中在产业农合联的公共平台上,以发展特色产业为目标,在生产、加工销售、金融等服务环节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通过57家产业农合联发展特色产业直接或间接带动7万多农户发展,实现了产业集聚、农户凝聚。以龙泉蔬菜产业农合联的茄子为例:龙泉市蔬菜产业农合联分片区,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把龙泉大贵溪、麻垟等地的土地进行流转,并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户进行茄子种植。龙泉蔬菜产业农合联为基地的会员统一提供种苗,并统一为会员提供农药、化肥以及施肥用药标准,统一打药时间,有效控制茄子的质量,并统一包装,大大提升产品附加值。最终通过龙泉蔬菜产业农合联的销售渠道,统一销售到杭州、上海等地市场,2019年龙泉的高山茄子能实现亩产值突破1万元。
三、要发展种养循环农业,坚定特色丽水生态农业之路
我市的种养循环农业主要包括: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稻渔综合养殖模式、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
(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我市成立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强化市级统领,明确地方政府对本区域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出台《丽水市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听取资源化利用工作汇报,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组建专家技术服务团队,为全市畜禽废弃物资源利用提供科技支撑。统筹各方力量协同推进,将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美丽牧场建设等列入乡村振兴、“五水共治”等政府重点工作考核,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檫亮丽水畜禽养殖的生态底色。到2020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有机肥替代化肥种植面积 40 万亩,年推广有机肥9.86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93%以上。
2.加大扶持政策,提升利用水平。一是及时完善配套政策。先后制定《中共丽水市委 丽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丽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委发[2019]13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8]31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与商品有机肥推广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5]164号,支持规模养殖场、沼液配送服务组织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商品有机肥生产、使用和沼液储运等工作。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全市各地财政每年从安排的垦造耕地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定资金,用于扶持本地畜禽排泄物和食用菌废菌棒资源化利用及商品有机肥推广,对利用本地畜禽排泄物、食用菌废菌棒等为主要原料且销往本地使用的商品有机肥,给予一定的补助。将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纳入产业扶持政策范畴,加大对提升养殖业主整体实力、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畜禽废弃物利用机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基础设施建设最高给予50%的补助。近两年,全市共落实资源化利用支持资金1611.4万元。三是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建立新垦造耕地地力培育与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将施用有机肥列入新垦造耕地项目开发内容,管护期每年商品有机肥施用量不少于400公斤/亩,以有效提升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与质量双平衡。努力突破畜牧用地瓶颈,继莲都区积极探索畜牧用地落实办法之后,庆元县、景宁县等地在落实畜牧用地方面有新的突破,生产用房多地采用多层立体化生态养殖模式;景宁县进一步简化了畜牧用地审批程序,鼓励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
3、抓好政策落实,保障利用效果得。一是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沼气整村供气利用和沼气发电利用,实现农业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污染治理“双赢”。建成以养殖场为载体惠及周边村民的“集中供气”项目9个,建成大型沼气发电项目10个,建成龙泉市兰巨国家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龙泉市被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列为2019年新增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试点市,新型安全肥料,新的施肥技术,新的限量标准,得到广大农户的普遍认同与接受,形成了一套较完善的有机肥替代化的技术方案、实施路径及保障机制,实现了畜牧养殖排泄物的全面有效回收利用。二是全力推广使用有机肥。全市9县(市、区)全部申报了省补商品有机肥实施项目,并出台了相应的商品有机肥扶持政策。其中龙泉、 缙云、 遂昌、 松阳、 云和、 景宁在省补 200 元/吨的补贴基础上,统筹地方财政,对应用商品有机肥的生产主体(或生产企业)进行额外补贴, 大大提高了商品有机肥的推广力度。我市 2019 年累计推广商品有机肥 9.86万吨,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面积 24.73 万亩,整合配套资金837万余元。三是全力提升资源化利用的设施化水平。规模场用地按农业设施用地公开审批,养殖用电按农业电价优惠收取。全市新增畜牧机械50台(套),落实中央补助资金40万元;新增畜牧设施用地1412亩,累计建成生物发酵床等粪污处理场所99个。
4、狠抓工作落实,深化种养循环。以省考核细则为标准,以实施方案为实操手册,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一是深化农牧对接。9县(市、区)均制定《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和《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按照点量对接,协议落实生态消纳地43万亩,建成农牧对接绿色循环体20家,有机肥厂5家,沼液配送社会化服务组织9个。二是持续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按照全省“百千行动”的统一部署要求,制定“一场一策”方案,完成保留养殖场改造提升,在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的同时,提升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在青田、松阳两县开展大型规模养殖场臭气治理试点,共筹集100万元专项资金,采用配置空气综合治理机、在饲料中添加除臭的活性菌、整舍雾化喷淋等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养殖场的生态化水平,明显减少了养殖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是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先后形成了生物发酵床、赶鸭上架等粪污减量、资源化利用新技术,全市采用发酵床零排放养殖模式养殖场99家,占存量500头以上保留场的59.3%。四是强化示范创建引领。以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和美丽牧场创建为抓手,莲都、龙泉、缙云3个县(市、区)通过省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验收,遂昌县已完成示范县创建等待省级验收,完成创建全省占比居前。2019年创建省级美丽牧场27家,全市累计创成美丽牧场135家。
5、严格执法监管,健全防控体系。一是扎实推进平台建设。以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省畜牧云平台、县乡村网格化巡查网络为抓手,着力构建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信息收集报送、网格化监管平台,全市纳入直联直报的35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利用基本信息全部实现平台直联直报。二是构建长效监管体系。全市分成县、乡、村三级网格,覆盖全市的173个乡镇(街道),落实网格监管人员1600多人,负责辖区规模养殖场网格化监管,周巡查、月督查,建立巡查档案,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置。三是强化执法监管。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作战,组织开展督查检查。保留规模养殖场全部安装视频监控,接入农业、环保在线监管平台。完成256家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备案,11家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依法查处10起养殖污染违法案件,处罚金51.2万元。
(二)稻渔综合养殖模式
1.取得的成效:2019年在全市九个县(市、区)共推广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2.10万亩,其中稻谷产量2.79万吨,产值2.27亿元,鱼产量7090吨,产值1.54亿元,总效益3.81亿元。全市开展新型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41个,示范面积3955亩,其中稻谷产量550吨,产值1303万元,鱼产量92.25吨,产值1086.61万元,总效益2389万元。通过示范推动,以点带面,主推稻鱼共生“百斤鱼、千斤粮、万元钱”模式的基础上,加大稻鳖共生、稻蟹共生、稻虾共生、稻鳅共生、稻螺共生等一批稻田生态种养新模式的推广力度,实现稳粮增收,助民致富,并结合当地现状,与渔家乐、渔文化挖掘等休闲渔业相结合,促进美丽新农村建设。2019年度全国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创新大赛和优质渔米评比推介活动中,青田愚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获得“稻鱼鳖共生有机循环农业模式” 创新大赛特等奖,云和县清江生态龟鳖养殖专业合作社获得“山区平板式稻田养鳖新模式” 创新一等奖。在优质渔米评比活动中,遂昌县垄下坑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籼米获得籼米组银奖。
2.主要工作举措:以农业农村部《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为准则,通过试验示范,集成创新、技术培训,联合攻关进一步熟化集成稻-鳖、稻-鱼、稻-螺、稻蟹等共生/轮作模式的规范化、标准化操作程度,重点推进稻-鱼-鳖、稻蟹以及稻渔-农作物轮作等新型模式。加强稻渔综合种养生态机理研究,加强稻渔品种选择、茬口安排、绿色防控、饲养管理等各环节农机农艺与渔技的有机衔接与融合,优化创新关键技术,全面提高我市稻渔综合种养标准化、设施化、产业化水平,形成“百斤鱼千斤粮万元钱”的好模式。
一是领导重视,争取政策扶持。各县(市、区)成立稻渔综合种养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有效的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工作的开展,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争取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稻渔综合种养作为我市渔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制订工作计划,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了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开展稻田养鱼集中连片、规范的稻田养鱼示范基地。
二是加强技术培训和示范指导,提高了农民专业技术水平。为了加大技术培训、指导的力度,我们通过借力和合作汇集技术力量:一是积极开展与涉渔省、市科技特派员、有关院校科技人员合作,制定三方战略合作协议。二是建立了基层渔业站,培养了一批基层渔技员,每个渔技员都联系示范户,解决了“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根据稻田养鱼是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的有机结合,涉及水稻种植技术的实际情况。我们与农业部门一道,联合对稻田养鱼进行技术研究,涉及土肥、植保以及病虫害防治等环节,邀请相关的农业专家一并进行技术咨询和指导。
2019年全市累计举办稻渔综合种养各种培训10期,培训农户530人次,现场观摩9期,425人次,发放宣传培训资料826份,同时组织养殖重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以及技术推广人员参加省、市、县级培训,同时,我们邀请省、市专家对我市稻田种养大户做病害防治、种苗培育、养殖技术等培训和实地指导,对云和、景宁、青田高山梯田‘稻鳖共生”基地建设等进行指导,通过培训和指导提升农民稻田养鱼技能,扩大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的指导覆盖面,有力地推动了该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是结合省、市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建设和标准化项目示范推广,促进基地上规模、上档次。各县(市、区)结合省级现代渔业项目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根据省部站统一部署,我们在景宁开展了一个省级稻田养鱼试点,全市开展了41个集中连片的稻鳖共生、稻蟹共生、稻虾共生、稻鳅共生、稻螺共生等一批稻田生态种养新模式示范基地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实施试点规范、高效管理,并有效链接和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稻田养鱼形成集中连片、规范的稻田养鱼基地,推动项目实施上规模、上档次。
四是推进稻田养鱼产业化进程,加速品牌建设和市场拓展。首先,我们积极推广景宁建立稻田养鱼产业化试点合作社对带动农户机制的经验,着重提高稻田养鱼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培育和引导发展稻田养鱼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带动农户发展稻田养鱼形成规模经营;二是在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依托龙头企业、专业作社和种养殖大户开展商标注册、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双认证、参加各种博览会、推荐会等,创立稻鱼产品品牌,通过品牌效应实现增效和市场拓展;三是当地政府重视积极推进农业遗产保护发展、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等扩大品牌影响;四是通过企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和稻鱼生产购销协议,并向农户提供技术和鱼种,形成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产业体系来拓展稻、鱼产品市场,让农户无稻田养鱼的后顾之忧,激发农户稻田养鱼积极性扩大稻田养鱼规模。
五是保护稻鱼共生文化遗产,促进涉渔乡村旅游,助力稻田养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努力将稻田养鱼文化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一是认真传承传统稻田养鱼基本元素,切实搞好保护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同时,加大对青田“稻鱼共生系统”这一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宣传,并挖掘青田稻鱼共生、景宁畲乡稻田养鱼、青田小舟山、云和梯田稻鱼民间农耕文化等内涵,进一步扩大我市稻田养鱼的知名度。二是配合与支持相关部门开展稻鱼共生休闲观光园、稻鱼共生梯田摄影基地、稻鱼共生博物园,稻田养鱼文化走廊建设,以及开展鱼灯展演、田鱼文化节、田鱼烹饪大赛、开耕节等各种节日文化活动,努力挖掘“稻鱼共生”文化,促进产业链向旅游业延伸,提升稻田养鱼综合效益。
六是着力媒体宣传,营造项目实施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与媒体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积极主动提供素材,邀请主流媒体制作专题片或专题报道,包括中央电视台“致富经”、浙江电视台”、农民日报、浙江日报、丽水日报、丽水电视台和处州晚报、各县(市、区)电视台等县级媒体;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宣传稻田养鱼,有效地提高了丽水稻田养鱼的知名度和社会关注度,促进拓展市场、做强品牌、做大产业。
(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近年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坚持疏堵结合、统筹施策,加大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政策扶持,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和原料化等“五化”利用,拓宽秸秆利用渠道。为配合全市声势浩大的“蓝天保卫战”行动,加强工作指导,2018年出台《丽水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当前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2019年出台《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的通知》。
从2015年开始,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模式、新设备示范推广,成效明显;秸秆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2019年已达到94.76%;省生态环境厅卫星遥感监测火点数连年减少,2019年又比上年减少48.4%,只有16个。各县(市、区)结合当地秸秆种类、产业特点,已基本形成比较成熟的综合利用模式。
1.模式多样的就地还田肥料化利用。还田养土对于改良土壤的效果是深得人心的,山区农民比较珍惜秸秆资源,直接还田是最主要途径。为节省人工,绝大多数水稻稻草在机械或人工收割后,就地直接撒施腐化于田中;部分晒干后在田间地头堆垛,等下一轮作物如萝卜播种、油菜移栽后覆盖还田。
2.各类园地的离田覆盖肥料化利用。近年来,大量稻草、茭白等通过离田外运,就近上山、异地利用,种类和模式多样,发展迅速。如遂昌县用于猕猴桃、葡萄等水果果园覆盖,龙泉市用于毛竹和雷竹园覆盖,缙云县各类中草药材基地覆盖等,以及其他方式还田,不胜枚举。
3.青贮加工为主的饲料化利用。由收贮饲料专业户收集农作物秸秆,将稻草、玉米秆、大豆秆、薯类藤蔓等通过氨化、青贮、干贮等方式转化为牛、羊等饲料。鲜食大豆、薯类、鲜食玉米、茭白等作物面积大、数量多,营养丰富,同时我市草食性畜禽发展对青贮饲料需求旺盛,而且这类秸秆收集、加工、储存方便,比较容易实现从废弃物到资源的“华丽转身”,带动收集、加工青饲料企业发展。
4.种植大球盖菇、木耳为主的基料化利用。近年来“稻——耳轮作”种植模式,因粮经兼顾、效益可观,在龙泉、云和等地面积较大,稻草也大量成为黑木耳基地的田间垫料,为稻草的利用开拓了新渠道。龙泉、遂昌、缙云等县(市、区)围绕农作物秸秆基料化,开展大球盖菇试验示范种植,种植技术正沿高效生产方向深化,既增加了冬季空闲的一季收入,又能达到增肥、改土作用。
四、要做好“三山”融合,促进高质量绿色发展
(一)丽水山耕
市农投公司通过宣传推广“丽水山耕”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公司企业加入丽水市生态农业协会,截至2019年底,申请加入丽水市生态农业协会的企业主体977家。
市农投公司通过辅导协会会员学习品牌申请流程、使用要求、授权标准和协会制度等制度,加强企业主体对品牌认知度。同时,还通过编制发布包括:种植、畜牧、淡水产品和加工食品四类的“丽水山耕”团体标准,多方面指导企业主体采用标准化的方式进行生产,规范企业产品的生产流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借助标准引导企业主体提升产品包装形象,挖掘产品文化内涵,为一产,二产型企业向三产融合型企业发展提供一定的基础支撑。
下步,市农投公司将与农民学校合作,开通品牌线上教育课程,内容涵盖品牌简介、授权标准、基地标准、溯源标准及文创传播策略等,并全面向农业主体开放,逐步提升农民职业化能力和综合素质。市农投公司还将开展农企对接联系专项行动,通过小组的形式下到企业中,为企业主体提供品牌及销售渠道拓宽等服务,以面对面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的形式,拓宽企业主体的建设思路,引导企业建设结合产业特色的三产融合的产业模式,延长产业发展。
(二)丽水山居
近年来,全市农家乐民宿工作坚持以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为指引,以富民增收、乡村振兴为目标,以特色化、规范化、集聚化为抓手,众志成城,克难奋进,实现了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注重规范化发展。一是品牌商标成功注册。2019年“丽水山居”集体商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成功,该则信息上报被省府办录用。云和“六头民宿”“云味十二道”品牌商标注册成功。景宁“畲山居”集体商标成功注册。二是制定发布地方标准。“丽水山居”放心民宿服务标准2019版向市市场监管局申报立项,经过8个月起草完善,2019年12月10日正式发布《“丽水山居”民宿服务要求与评价规范》(DB3311/T 106-2019)。三是抓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全面推广“政府+保险公司+农家乐民宿业主”三合一的农家乐民宿公众责任保险(简称“民宿保”),为全市农家乐民宿业主和游客搭建平安“保护伞”,该做法获得省领导梁黎明、朱从玖批示肯定。2019年,各县(市、区)政府出资近100万元用于投保“民宿保”,总保额近4亿元,实现了全市农家乐民宿100%参保目标。莲都、龙泉、遂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安全生产专业公司承担农家乐民宿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工作,有效克服了农家乐民宿工作人员人手少、安全生产指导不专业等短板。
2、注重示范引领培育。一是认定精品示范项目。2019年4月2日,举办2018年农家乐综合体和“丽水山居”精品民宿示范项目评审会。经过相关程序,12家农家乐综合体和48家精品民宿被认定为2018年农家乐综合体和“丽水山居”精品民宿示范项目。二是积极开展省级项目创建。2019年省级休闲乡村、省级农家乐集聚村实施名单揭晓,我市2个乡镇入选省级休闲乡镇实施名单,6个村入选省级休闲村实施名单,9个村入选省级农家乐集聚村实施名单。其中,省级休闲村实施数位列全省地级市中第一名。三是选拔推广公务价。在全市选拔高端农家乐民宿推广340元内公务价格相关工作,利用公务人员的资源推介丽水山居。
3、积极举办活动赛事。一是举办品牌大会。2019年12月10日,召开首届中国民宿区域公用品牌大会暨“丽水山居”民宿服务标准发布活动。中国城镇化促进会、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领导出席发布会,国内外民宿、文旅领域专家学者以及我市各界代表共300余人参加。中国城镇化促进会授予丽水市“中国民宿产业研学基地”,“丽水山居”与途家网战略合作签约,市农业农村局与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签订合作协议,推进“丽水山耕”“丽水山居”产销合作协同发展。二是开展体验推广活动。在首届“丽水山居”乡村旅游线路产品设计大赛上基础上,引导推广农家乐民宿线路产品,在后续的配套体验活动中,邀请20余家国内外媒体、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促进会、温州民宿协会等人士参与体验、推广,向外界推介宣传“丽水山居”。三是举办相关比赛。2019年5月举办“丽水山居”乡村旅游线路产品设计大赛预赛,决出前25名进入6月份决赛。6月份在决赛中胜出24条乡村旅游线路产品。10月24日,“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早餐比赛举行,28名选手参赛,并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8名,青田获优秀组织奖。在莲都区第二届“乡村能人”系列技能技艺竞赛中,部分民宿参加最美民宿管家、厨艺技能比拼两场比赛,分别决出了一、二、三等奖。庆元举办首届“菇乡工匠”擂台赛之“庆元山居”民宿管家技能竞赛,48人参赛。
四是创新开展培训交流。一是举办人才培训班。举办美丽乡村金牌导游培训班(山居生活策划方向),45人结业。丽水山居金牌导游班38人经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民宿管家49人经考试获得资格证书。二是邀请台湾专家讲学。2019年3月,松阳与台湾美食创意大咖翎芳魔镜合作推出云上艺堂居,为萝卜、豆腐等中式传统食材和西方烘焙文化创新融合搭建平台。10月7日,缙云县举办2019年两岸农文旅融合发展论坛,台湾花田民宿创办人赖淑薇、台湾包装设计协会监事颜峻瑜、浙江省文旅厅前规划处长何思源和近云•丽舍创办人赵淑媛作为嘉宾,从民宿经营、文创设计、乡村旅游等角度做分享,开展主题对话。11月5日、7日,云和县、青田县分别开展两岸美食交流节、青台美食嘉年华,邀请台湾南投县美食文化交流协会来我市举办美食集市、教学、品鉴会等,加强两岸美食交流、提升我市美食知名度。三是协会积极组织交流。6月18日到19日,2019年丽水市农家乐民宿协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暨“春华”轮值活动在缙云举行,协会领导班子顺利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理事会。10月,在青田开展全市农家乐民宿协会“秋实”轮值活动。
5、大力对外宣传营销。一是充分利用宣传载体。编印《丽水山居》第6期杂志。6月,CCTV-12《小区大事》专题播放纪录片《回乡》,时长近40分钟,详细介绍了缙云民宿产业的相关情况。二是积极对接政府平台。2019年3月19日到21日,省政协副主席陈小平带队到缙云县专题调研农家乐民宿发展情况。3月29日,在省政协今年首次民生协商论坛上,缙云县是全省2个分会场之一,清荷别院民宿是全省3个远程视频连线点之一,女主人吕姝直接和省政协主席葛慧君视频对话。三是积极参加展会展示。组织农家乐民宿业主参加上海丽水周推介会、全国民宿产业宁波博览会、广州养生养老产业博览会,向外宣传推介“丽水山居”。
(三)丽水山景
“丽水山景”汇聚生态乡村旅游。“丽水山景”是在“丽水山耕”的基础上针对乡村旅游为主打的另一品牌。即看的见的秀山丽水,玩得转的养生福地,就是“丽水山景”。“丽水山景”乡村旅游主要包括度假农庄、休闲运动基地、采摘基地、自驾车(房车)营地、乡村酒店、养生基地等业态,定位于本土特色的各类主题、类型、人文、民俗、非遗等多产发展和多功能的农文旅融合业态,全方位打响“秀山丽水、诗画田园、养生福地、长寿之乡”乡村旅游品牌。
2019年新培育农产品旅游地商品生产经营主体187家、农产品旅游地商品288个,实现年营销额59.3亿元。全市已建成4A级景区及以上旅游区24家,缙云仙都已于2019年被评为5A级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6家,A级景区村庄635个,2019年全市实现旅游总收入781.04亿元,同比增长16.9%。2019年全市形成了画乡莲都、剑瓷龙泉、世界青田、童话云和、菇乡庆元、皇帝缙云、康养遂昌、田园松阳、畲乡景宁等11条乡村风景线,10条特色产业示范带等各具特色的风光旖旎的旅游目的地“丽水山景”作为后起之秀,“山景”作为丽水的原生态,好山好水好景致,如何在保护好的前提下,作出最好的表达和诠释,推动全方位打造“秀山丽水、诗画田园、养生福地、长寿之乡”乡村旅游品牌。
近年来,丽水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农旅产品品牌化建设,2014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丽水山耕”创立。2015年丽水民宿农家乐区域公用居”创立。随着生态经济的稳步推进,“丽水山耕”和“丽水山居”在市场上已经形成认知和影响力,有效带动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现有产业区域公用品牌已自成体系,母子品牌相互形成文化共融。“丽水山耕”和“丽水山居”作为分别覆盖丽水农业全区域、全产业、全类品的生态农产品和精品民宿农家乐区域公共品牌,与各县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形成相对稳定的品牌体系。“丽水山景”是在“丽水山耕”、“丽水山居”的基础上,针对乡村旅游于2019年顺应产生的区域公用品牌。至此,以“丽水山耕”、“丽水山居”、“丽水山景”为主的丽水“山”系品牌体系已形成。期间,丽水立足生态环境、气候条件、山区资源等优势。探索走出一条乡村振兴战略下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管行业必须管标准”,以标准化为抓手,对于提升本领域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至关重要。丽水市乡村旅游事业的蓬勃发展和本领域大部分业态标准的缺失都昭示了制定丽水市地方标准《“丽水山景”建设与服务导则》的必要性。该标准的制定目的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使规范和发展与丽水市大花园核心区的定位相适应的乡村旅游事业有据可依。本标准对丽水市乡村旅游品牌“丽水山景”覆盖领域的建设和服务提出了具体可行的要求,对于该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具有指导价值。
2.对乡村旅游服务企业具有指导作用。本标准规范对象是包括度假农庄、运动休闲基地、采摘基地、自驾车(房车)营地、乡村酒店、养生基地等在内的乡村旅游行业整体,对于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和企业个体建设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具有积极意义。
3.标准有利于丽水市乡村旅游事业的长远发展需要。本标准考虑丽水市旅游服务相关标准的短板和缺欠,有针对性补齐行业规范的不足,有利于行业的未来发展需要。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瞿存伟 0578-2617810)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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