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丽水市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丽民〔2018〕76 号)等文件,经审核,决定拨付2020年第六批各有关医疗机构“一站式”实时结算产生的市本级困难人员医疗救助资金35700.38元,具体如下:
一、丽水市人民医院7177.81元。
二、丽水市中心医院4709.13元。
三、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7625.37元。
四、丽水市水阁卫生院207.45元。
五、丽水市中医院14801.49元。
六、丽水市南城综合福利院医务室462.90元。
七、丽水市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3.29元。
八、青田县人民医院479.60元。
九、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183.34元。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下载:丽医保发〔2020〕62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