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0-16166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丽水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丽水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普查和大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以及能源、绿色发展、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等统计调查。
5.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工作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8.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地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9.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0.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总统计师;协助管理县级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级、省级统计事业经费。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统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丽水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决算。
纳入丽水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丽水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为丽水市统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二、丽水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476.1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3.57万元,增长21.74%。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后,丽水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浙江省丽水市企业调查队11名人员工资和公用支出由地方财政全额保障,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三农普、四经普等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06.8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39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91.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8.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5万元,占收入合计1.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4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1.67万元,占84.78%;项目支出219.26万元,占15.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61.1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8.5万元,增长23.55%。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后,丽水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浙江省丽水市企业调查队11名人员工资和公用支出由地方财政全额保障,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三农普、四经普等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0.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1.43万元,增长27.57%。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后,丽水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浙江省丽水市企业调查队11名人员工资和公用支出由地方财政全额保障,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三农普、四经普等项目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0.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1.22万元,占86.1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73万元,占9.84%;卫生健康(类)支出57.98万元,占4.0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01.8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9%,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后,丽水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浙江省丽水市企业调查队11名人员工资和公用支出由地方财政全额保障,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三农普、四经普等项目经费减少。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04.8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追加。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67.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下达预算的时候专项统计业务2019年统计调查补助84.31万元并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下达,后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剥离;二是向财政申请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调整了50万统计业务费为人员经费,用于保障11月工资支出,解燃眉之急。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下达预算的时候2019年统计调查补助84.31万元并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下达,后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剥离。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往年该项费用主要用于基层调研和参加会议培训差旅费、召开统计会议和业务培训、满意度调查、编印统计资料等,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不得在专项资金中列支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办公费等属于部门预算安排的工作经费类、人员类支出”,极大地缩小了该项经费的使用范围,且我局民调中心成立后,满意度调查经费成本大幅下降。结合全局预算实际情况,为加大经常性项目资金统筹力度,我局在统计业务费中协调安排了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经费,因此2019年向财政局申请收回了文化专项资金,避免了资金闲置和沉淀浪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8.05万元,支出决算为3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76万元,支出决算为6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11万元,支出决算为2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81万元,支出决算为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7.98万元,支出决算为5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1.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公用经费142.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与决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与决算。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3万元,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预算的85.15%,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执行率为80.58%。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占27.64%,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3.51万元,下降70.20%,主要原因是出国(境)地点和时间不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均不保留公车,无相关费用支出,且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万元,占72.36%,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06万元,增长37.32%,主要原因是2019年开始原省属丽水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浙江省丽水市企业调查队由地方财政预算保障,地方财政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1.4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相关费用。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均不保留公车,无相关费用支出,且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84万元,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的80.5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基层单位、各兄弟市县局来市统计局调研指导、工作联系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累计452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无来访外宾;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基层单位、各兄弟市县局来市统计局调研指导、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接待452人次,77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丽水市统计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21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需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
组织对“2019统计业务费”“ 2019年统计调查补助”“ 2019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组织对“丽水市统计局”等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0.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丽水市统计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统计业务费”“2019年统计调查补助”及“2019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统计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3万元,执行数为114.95万元,完成预算的86.4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综合统计、核算、科技和妇女儿童监测统计、能源统计、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服务业统计、房地产开发统计、建筑业统计、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农村统计、统计教育培训、粮食生产统计监测、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统计监测、5‰人口抽样调查等18项统计专业业务工作。二是向党委政府提供经济信息102篇、分析48篇,向两办提供统计信息专报130篇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统计专报32期,统计快报12期,其中5篇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篇获省领导批示,“丽水发布”等市级媒体录用20余篇。三是编印并提供《丽水统计信息》12期每期800本,《丽水分县(市、区)主要统计指标》塑封卡12期每期220张、《数据丽水》1册800本、《统计年鉴》1册600本等各类统计资料,根据本年度业务特色,编印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丽水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实施细则和专业规范》等手册资料。四是保障执法检查及数据质量核查、下基层指导工作、赴上级参加会议培训等差旅费支出。五是开展GDP和GEP转化等课题研究。六是正常支付5名派遣人员劳务费,补充统计人员力量。七是保障业务正常开展的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支出。八是确保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正常开展,支付考务费等费用。九是人口普查专项试点圆满成功。在省局人口就业处的精心指导下,于8月在云和县元和街道元和社区南山小区进行人户分离专项试点工作,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贡献丽水经验。本次试点支出了1.66万元,工作成果得到了省局业务处室的高度肯定,省级试点多个工作环节和资料直接借鉴了我局经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执行率未达到100%,主要是年底开展的部分业务,如部分会议费因政府采购系统关停不能及时结算。下一步改进措施:编实编细年初预算,加快执行进度,严格预算执行。
2019年统计调查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31万元,执行数为84.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开展综合统计、核算、科技和妇女儿童监测统计、能源统计、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服务业统计、房地产开发统计、建筑业统计、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农村统计、统计教育培训、粮食生产统计监测、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统计监测、5‰人口抽样调查等18项统计专业业务工作。二是开展“12340”政府统计调查项目8个,包括2019年企业节后开工情况调查、丽水市公众对浙西南革命精神知晓与参与情况调查、丽水市公众对“大花园瓯江绿道建设”满意度调查、丽水市垃圾分类民意调查、丽水市社会道德环境和公共文化服务公众满意度调查、丽水市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丽水市群众安全感电话调查、三服务活动满意度调查。三是维护社情民意调查热线平台、内外网、数据丽水平台等系统的正常运行。四是保障业务正常开展的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支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预算支出存在多笔经济科目调整后整合支出问题,主要是受912工程影响以及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部分采购经费没有实施,调整了该项费用的支出经济科目。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意识,严格执行预算编制审批流程,及时了解财政有关制度规定。
2019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普查工作进展顺利。2019年,全年安排第四次经济普查项目经费20万元,用于开展普查登记、普查宣传、查遗补漏、对普查表进行审核和数据处理、普查登记质量和数据处理质量抽查、汇总资料审核评估、数据发布、资料开发等,共支出普查经费20万元。通过普查,查清了5年来我市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变化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有少部分普查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占用了统计业务经费。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年初预算的准确性,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丽水市统计局没有财政评价项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丽水市统计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状况进行了自评,评价结果显示:2019年度我局实际收入1,476.16万元,实际支出1,440.93万元。市统计局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编细编实年度部门预算,虚心听取市人大代表意见,修正预算草案;依规按时公开单位预决算;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定期编制财务运行情况分析,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财务流程,“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各项经费支出未超财政年初下达预算控制数,全局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均按时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一)深入调研,统计业务工作有序推进。认真组织实施全市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以及能源、绿色发展、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等统计调查。2019年,共提供统计要情统计信息60篇、统计要情统计分析32篇、统计要情统计专报15篇、丽水统计信息52篇、丽水统计分析18篇、统计专报19篇。以三个精准(精准预测、精准分析、精准建议)当好参谋,让党委和政府能够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交流与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一是积极参加省统计局举办的各类统计业务培训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统计业务水平;二是及时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全市统计业务培训班,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传递统计业务知识,确保及时有效完成统计工作。2019年,市统计局共召开统计会议21次,614人参加,支出9.68万元;举办业务培训班16次,736人参训,支出15.12万元;举办全市统计系统干部创新管理与素能提升研修班2期,148人参训,支出18.86万元。通过组织会议和培训,及时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提升了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加强宣传,统计成果层出不穷。2019年,市统计局综合业务统计和实地调研,开发提炼质量更高、针对性更强的精品统计成果。编印了每月月度卡片、《丽水统计信息》月刊,反映我市月度经济状况;出版了《2018年统计专报汇编》、《2019丽水统计年鉴》、《丽水市第三次农业普查资料汇编》等10本书,全年印刷费支出12.59万元,多部成果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认可。通过编辑统计成果,锻炼了统计干部的精准分析能力,提高了统计干部的数据解读能力,同时也以更专业和翔实的数据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服务,从权威的角度以通俗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全面反映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四)开展调查,社情民意调查亮点纷呈。围绕重点热点,开展调查,完成2019年工业企业节后开工及用工情况、“五水共治”工作群众满意度预考核等12项调查。其中“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活动知晓与参与度调查获宣传部部长批示,“大花园瓯江绿道建设”满意度调查获吴晓东市长批示,同时两项调查结果在今日头条、全国党媒等各大媒体中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发挥了民调辅助领导决策的作用。因部分项目调查需在12月开展,无法及时计算成功样本数量并支付,因此,2019年市统计局预算安排调查委托费用30万元,支付2018年度未支出的调查项目1个,以及2019年12个项目中的8个调查项目,共支出电话调查委托业务费20.68万元;另支出“2018年度社会评价调查”费(非电话调查)7.98万元。全年支出调查委托费28.66万元,执行率98.83%。
(五)加强组织领导,普查工作有声有色。一是经济普查工作进展顺利。2019年,全年安排第四次经济普查项目经费20万元,用于开展普查登记、普查宣传、查遗补漏、对普查表进行审核和数据处理、普查登记质量和数据处理质量抽查、汇总资料审核评估、数据发布、资料开发等,共支出普查经费20万元,执行率100%。通过普查,查清了5年来我市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变化情况。二是人口普查专项试点圆满成功。在省局人口就业处的精心指导下,于8月在云和县元和街道元和社区南山小区进行人户分离专项试点工作,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贡献丽水经验。本次试点支出了1.66万元,工作成果得到了省局业务处室的高度肯定,省级试点多个工作环节和资料直接借鉴了我局经验。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6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结余公用经费0.32万元,2020年年初财政收回;结转租车费1.34万元,2020年留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41%。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丽水市统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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