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丽水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进市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丽购服联席会议〔2017〕1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制了《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见附件),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6:00。
联系人: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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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9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