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74X/2020-13599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决算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丽水市公安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起草、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定。部署、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
3.主管和指导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和涉外、跨县(市、区)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
4.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和内河水域,组织、指导、协调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公安特警队的处突防暴工作。
5.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本市定居管理,承担外国人来华留学、来华工作、停留居留有关事宜的管理,开展国籍管理、移民管理、难民管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有关工作。
6.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市辖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7.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全市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和监察留置所(专区)工作。
9.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办理少年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禁毒缉毒工作。
11.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按规定权限和分工,组织实施来丽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2.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信息通信勤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大数据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业务管理,组织、指导社会公共安全防范技术在公安领域的推广应用。
13.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监督。领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组织、指导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
14.组织实施各地公安机关综合实绩评估。
15.指导铁路、森林等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推广枫桥警务模式,构建情报引领、科技支撑的立体化精准基层基础新生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推进重点治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安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大警种之间的业务协同,着力推进公安服务高效办、就近办、一网办、一证办,进一步提升公安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公安工作数字化转型,深化“云上公安、智能防控”大数据战略,提高预警、预测、预防水平,切实提高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公安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市交警支队、局属市看守所、局属市拘留所和局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单位决算。
纳入丽水市公安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丽水市公安局(本级)
2.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丽水市看守所
4.丽水市拘留所
5.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
二、丽水市公安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公安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1,714.7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541.77万元,增长22.63%。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家下属单位(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462.0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8,04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640.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401.22万元),占收入合计89.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4,080.46万元,占收入合计9.6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339.35万元,占收入合计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00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22.03万元,占57.38%;项目支出15,098.56万元,占33.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4,080.46万元,占9.07%;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751.4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97.88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部分基建项目及一次性项目已完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9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7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83.32万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已完工。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9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8,974.36万元,占87.29%;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157.93万元,占0.4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8.91万元,占5.69%;卫生健康(类)支出851.71万元,占2.5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320万元,占3.98%;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409.37万元,支出决算为33,1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8%,主要原因是年中经费追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187.87万元,支出决算为2292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经费追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8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经费追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经费追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87万元,支出决算为420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经费追加。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经费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89.79万元,支出决算为29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66.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4%,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6.44万元,支出决算为41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4%,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3.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2%,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66.79万元,支出决算为85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城乡社区支出(类)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24万元,支出决算为1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22.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0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761.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3.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25%。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56.4万元,增长140.28%。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按合同进度付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3.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5,063.97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93万元,支出决算为5,06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2%,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按进度支付。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393万元,支出决算为506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按进度支付。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5.03万元,支出决算为422.23万元,完成预算的97.0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占1.05%,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4.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境外工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3.8万元,占81.42%,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38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610办公室并入;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01万元,占17.53%,与2018年度相比,下降0.32万元,下降0.4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4.42万元,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境外追逃、缉捕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55.02万元,支出决算为343.8万元,完成预算的96.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0.96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6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2.8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办理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5.59万元,支出决算为74.01万元,完成预算的97.91%。主要用于公安公务接待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72批次,累计6,799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国外公安公务接待支出;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4.01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安公务接待支出。接待6,799人次,472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丽水市公安局(汇总)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共涉及资金627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5.13%。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市公安局(本级)”“市交警支队”等1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74.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办案经费”“市区道路监控与掌控系统租金(城市维护专项)”等项目分别委托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办案经费的投入,利于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交警支队完成了电子监控、后端服务器存储、指挥中心、信号灯灯控等一系列升级改造工作,提升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等。
组织对“交警支队”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交警支队”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分别委托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累计排查临水临崖、隧道桥梁、马路市场等隐患共321处,全部通报地方政府开展治理。14处省级事故多发点段全部实现整改清零。针对“两外”车辆、“营转非”大型客车进行登记造册,并实现“两客一危”重点车辆源头隐患全面清零。查处交通违法184.2万起,现场查处62.6万起。组织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2.0升级版、“禁酒驾”等专项行动,全域强化路面秩序管控。查处酒驾4701起、二三车违法49.8万起,同比分别提升16.88%、87.25%,针对三轮车违法载人拘留174人次。完成城区智慧交管系统改造升级等。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丽水市公安局(汇总)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禁毒专项经费及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禁毒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禁毒公益广告宣传;二是禁毒宣传全市覆盖,形成全市禁毒对外宣传的品牌和规模效应。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仍然存在毒品新旧交织、网络涉毒时发、吸毒肇事肇祸和毒品外部渗透等重点问题和风险隐患,当前的禁毒专项经费已远远不够应对当前的毒情形势。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增加禁毒专项经费投入,保障禁毒各项工作开展。
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80万元,执行数为1869.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4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市共立刑侦部门管辖刑事案件7987起,同比下降13.8%;破案2091起,破案率26.2%。命案、五类恶性案件破案率均为100%;实现全市连续八年155起命案全破,得到吴晓东市长的批示表扬;成功突破2起命案积案,抓获命案逃犯6人。全市共破获本省电信网络诈骗案482起,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420人等;二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社会和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的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下一步改进措施:需加大办案经费的投入,保障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禁毒专项经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为立项依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该项目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电子屏、楼宇电视等多种模式,在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村镇、高铁站、公交车、繁华街道等地组织开展禁毒公益宣传 ;组织开展“春节流动禁毒课堂”、“626国际禁毒日”、“秋季开学禁毒宣传”、“禁毒20年”等一系列禁毒宣传活动;加强缉毒打击,主管和指导全市涉毒案件的侦查工作,严厉打击制贩吸毒案件;组织开展毛发检测、逢嫌必检等涉毒管控工作,实现打防管控一体化工作格局;继续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禁种铲毒等涉毒管控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市、县二级毒情监测体系;强化机构保障,添置必要的侦察装备,以科技手段狠打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全市禁毒工作抓住“拓展宣传覆盖、提升执法质量、加强重点管控、做实机构队伍”四个工作重点,夯实基础,健全机制,强化保障,让禁毒宣传覆盖面在全市范围内达到100%,让具有丽水特色的禁毒宣传品牌在全省乃至全国唱响,不断提升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能力,营造了浓厚的全民禁毒氛围,促进毒情形势持续好转,守护“秀山丽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1.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16.83万元,下降9.97%,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7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7.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5.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5.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78.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7%。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丽水市公安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7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2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考试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国家安全(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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