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0-16196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03 0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略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80.43万元,无与2018年度对比数据。主要原因是: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数据可对比。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43.1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4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8.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14.82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0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4万元,占17.54%;项目支出582.76万元,占82.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0.43万元,无与2018年度对比数据。主要原因是: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数据可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75%。无与2018年度对比数据。主要原因是: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数据可对比。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1.16万元,占96.5%;卫生健康(类)支出20.72万元,占3.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8.35万元,支出决算为59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9%,主要原因是优抚和退役安置对象补助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6万元,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47万元,支出决算为1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9.98万元,支出决算为1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优抚对象补助发放实行动态管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153.46万元,支出决算为13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3%,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转业士官社保接续费用尚未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推迟了部分活动的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18.04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推迟了部分活动的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3.91万元,支出决算为22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7%,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82万元,支出决算为7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支出未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55万元,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根据实际发生额按规定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25%。无与2018年对比数据。主要原因是: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数据可对比。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14.82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8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该项资金用于办公楼装修。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4.8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3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没有年初预算。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无与2018年对比数据。主要原因是: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数据可对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无与2018年对比数据。主要原因是: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数据可对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占100%,无与2018年对比数据。主要原因是: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数据可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外出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县市来对接工作来宾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没有年初预算。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累计329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县市来对接工作来宾。接待329人次,8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1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办公室及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基建)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4.8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19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慰问经费”等2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82万元。其中,没有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项目绩效评价良好。
组织对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82万元。其中,未对整体支出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基本完成预定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及2019双拥模范城创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35万元,执行数为26.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医疗补助等,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二是提高优抚对象的荣誉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补助审批手续不够简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效率。
2019双拥模范城创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9.15万元,完成预算的9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氛围营造,让市民更加了解双拥工作,增进全民拥军的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军爱民、民拥军”的良好氛围;二是成功获评“省级双拥模范城”,实现“四连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每个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万元,无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数,主要原因是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退役士兵安置(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标准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