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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文广新〔2017〕1号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时间:2020-09-04 11:04 来源: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总结和 

  2017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 

  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归零翻篇开新局”为要求,夯实文化发展基础,适应文化发展新常态,拓展文化发展新空间,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实现了“十三五”开门红。 

   一、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打开新局面 

  深入推进“1+9+x”模式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建设,市本级制定完成《丽水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计划》(2017—2020年)初稿,龙泉、景宁、青田、松阳、云和、青田县已形成本地特色服务谱系,莲都、庆元、遂昌的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县建设得到有力推进。着力推动“乡村春晚”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2016年春节期间,全市共有772台“乡村春晚”,其中4台“非遗村晚”向“一带一路”上的21个国家共1700多万个收视点进行网络直播,开启了“乡村春晚”国际融合发展模式;建成全国“乡村春晚”百县联盟,成功举办中国文化馆年会——乡村春晚?乡村文化品牌与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设计论坛、全国“乡村春晚”百县联盟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在全国形成引领态势。丽水“乡村春晚”、景宁“五权圆梦”项目成功创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重点抓好公共文化设施的“建、管、用、育”文章,推进乡镇文化站规范化、标准化、长效化“三化”建设,将乡镇文化站纳入“美丽文化”建设考核,开展第三批市级“文化强镇”评选。深化文化惠民工程,全市实现全年送戏下乡1532场、送书下乡156509册、送电影下乡26586场,丽水大剧院引进国内外精品剧目52场,组织“百姓大舞台”公益演出10场。着眼文、农、旅三位一体融合,分别从面、线、点三个方面,对全市“美丽文化”创建工作进行顶层设计,结合乡村特色文化、农家乐等因素,对具有文化底蕴的特色村进行创意连接,形成春、夏、秋、冬四季文化漫游线路;部署各县(市、区)建设一个特色文化小镇、开展“美丽乡村”主题乡乡一台戏汇演。深入推进“书香丽水”建设,成功开展“全民阅读书香丽水”征文、2016读书创意大赛、“书香家庭”经典诵读、“我爱阅读”大闯关、“我喜爱的一本书”读书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活动期间全市共有40多万名群众参与各类阅读活动。做好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迎评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我市10家文化馆全部上等级,7家获评国家一级馆。开展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迎评工作,做好全市公共图书馆评估数据的搜集、现场评估及等级初定工作。开启图书馆“社会力量参与,合作共建”新模式,建立“悦读吧”,由市图书馆提供图书、技术、业务指导,社会热心人士加入志愿服务,个人、社区、企业等单位共同参与。加快推进古籍保护计划,基本完成全市古籍普查。 

  三、文物保护利用取得新成果 

  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的登录、上报、审核、初步验收工作和国有收藏单位名录及普查总结报告编制工作,全市申报藏品总数35909件/套。《丽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4个规划上报省政府审批,为丽水名城保护工程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以“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列入地方人大立法项目库为契机,配合市人大、市咨询委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立法可行性、必要性调研。我市81个村列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数量居全省首位。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发起的“拯救老屋行动”在松阳县正式启动。努力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2016年全市国有博物馆共送展览26次、送讲座35次,引进举办临时展览21次。帮扶非国有博物馆工作取得新进展,景宁畲族民俗博物馆正式开馆。稳步推进非国有博物馆建设,“瓯江文苑”PPP项目开工建设;《世界钟表文化中心项目招商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滨江线路电力改迁工程完成设计、施工及监理招标;海德(国际)音乐艺术收藏馆完成项目导入、藏品进境、藏品评审等工作,概念性方案提交市规划局初审。继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大窑龙泉窑保护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大窑龙泉窑遗址专项保护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发文公布,《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整治方案》通过国家文物局评审;处州府城行春门城墙修复保护工程建设完成80%工程进度;认真开展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完成推荐单位崇德小学旧址、处州中学三好楼申报文本编制;应星楼遗址、万象山南宋墓仪石刻、清真寺门楼和五宅底丽水地委机关、专员公署旧址等4处不可移动文物被市政府公布为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博宣传工作成效明显,成功举办“红色印记--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丽水红军遗址影像(文物档案)展览”、国际博物馆日和文化遗产日活动;在全省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评选中,我市共有4个案例获奖。 

  四、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发展迈出新步伐 

  按照“建强一批、提升一批、维持一批、整合一批”的原则,对农家书屋的使用、管理进行分类指导与整合,将农家书屋纳入全省城乡一体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把图书馆服务体系逐步延伸至村级农家书屋。创新“农家书屋”建设模式,把特色书屋建设重心转向阅读人群集聚地域,向图书阅读有需求的人群延伸,为真正实现“文化均等化”目标开辟出新途径。组织开展全民阅读巡讲活动、全市农民主题阅读征文比赛、《我心目中的农家书屋少儿绘画》优秀作品展览、“阅读伴我成长”系列读书活动。认真做好“书香之家”推荐工作,我市2户家庭入选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首批“浙江省全民阅读示范家庭”。组织开展2016年度企业报好新闻和企业报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知识产权保护进校园系列活动。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完成《丽水市推进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起草。坚持利用好广播影视创优作品评比和视听评议两个载体,提高广播影视宣传整体水平,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市广播电视优秀作品评选;我市获全省广播电视优秀作品评选二等奖5个、三等奖3个。着力强化广电安全播出工作,组织全市广电安全播出培训,认真执行“党组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专题会议”制度,全力做好“G20杭州峰会”广电安全播出工作,市文广出版局被授予浙江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全面完成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基础上,重点抓好农村应急广播体系的管理和利用,强化对县(市、区)农村应急广播体系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丽水市农村应急广播体系使用管理办法》作为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为使用和维护农村应急广播体系的经费纳入当地公共财政预算提供了依据。着力推动农村应急广播使用管理“五纳入”工作,部分县(市、区)已进行积极探索。大力推进中央无线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建设,全面完成9个县级中央无线数字电视覆盖工程。深化农村电影发行放映体制改革,强化电影放映工作,合理安排电影放映场次,重视放映点的管理,全市建成9个农村电影放映示范点;在各县(市、区)全面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向社会招投标工作,其中庆元县被列为全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示范典型。 

  五、“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落实新举措 

  “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工作首次列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内容,同时列入《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出台《2016年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办法》,把各县(市、区)“扫黄打非”工作纳入考评,与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始终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五大专项行动”和“平安丽水”文化市场行动,部署开展推进网络云盘传播淫秽信息、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G20专项督查等专项整治行动,4起案件被列为全国挂牌督办案件,其中2件已经成功办结,2件已经刑拘犯罪嫌疑人15名。首次对“扫黄打非”基层单位、基层民警和基层工作人员给予记功表彰,制定出台《丽水市“扫黄打非”和网络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试行办法》,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主动参与“扫黄打非”的积极性。大力加强“扫黄打非”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全市9县(市、区)181个乡镇(街道)、2850个村(社区)“扫黄打非”组织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全市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暨“拒绝盗版、保护正版、健康上网”进校园活动,集中销毁非法及盗版出版物3.5万件。市文广出版局被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全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先进单位。制定出台印刷业和文化市场“黑名单”制度,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能,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深化与陕西铜川的对口交流,圆满完成“丽水铜川2016年第一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活动”、“铜川文化走进浙江丽水文化活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简化优化41项行政审批流程,实现网上申请、申报和查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项,承接下放审批事项4项。 

  六、文化产业获得新发展 

  圆满完成义乌文交会组团参展工作,全市共组织78 家企业、32 位非遗传承人、9家博物馆等参加展览,参展企业比上届增加18%,落实展位数124个,超出计划任务数37.8%,丽水展位总面积达1116平方米,莲都巴比松油画、龙泉青瓷宝剑、青田石雕等一万余件艺术精品集体亮相,有效推动了全市绿色生态文化产业发展。市文广出版局连续第二届荣获义乌文交会优秀组织奖一等奖第一名;我市10件文化精品分获国家级工艺美术奖金、银、铜和优秀奖。认真做好文化产业评选推介工作,浙江郑氏刀剑有限公司被列为2015-2016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浙江木玩动漫文化有限公司被列为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浙西南畲族歌舞团、缙云县双佳婺剧团、缙云县横婺婺剧团、缙云县李军亮婺剧团、缙云县麻锦火黄梅戏剧团等5家剧团获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秀基层戏曲院团奖励补助。圆满完成全市74家民营剧团戏曲普查及审核任务。进一步推进特色小镇文化建设工作,莲都古堰画乡小镇、龙泉青瓷小镇、景宁畲乡小镇入选全省首批20个特色小镇文化建设示范点名单。 

  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现新突破 

  大力推进非遗基础设施建设,市非遗馆建设有序推进;青田县非遗馆进入布展方案设计深化阶段,莲都区、缙云县非遗馆已确定选址。积极推动各县(市、区)根据当地非遗资源,在乡村文化旅游点或文化产品基地,结合节庆活动和旅游线路,打造“非遗展示体验点”,全市共建成首批市级“非遗展示体验点”15个。组织推荐张爱光等9人为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推荐人选。不断完善我市非遗名录体系,遂昌“班春劝农”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申报人类非遗成功,云和八步洪拳等9个项目成为第五批省级非遗项目;“杜光庭传说”等41个项目被市政府列入第六批市级非遗项目名录;龙泉市上垟镇等4个乡镇被公布为首批市级非遗主题小镇,缙云县金竹村等7个村被公布为首批市级民俗文化村。积极举办各类非遗展演展示活动,组织举办全市第四届婺剧戏迷节婺剧折子戏展演活动、欢乐元宵婺剧大家唱活动、2016文化遗产日非遗图片展、2016全市提线木偶戏展演、2016“木偶情缘”提线木偶戏“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文化礼堂”展演、浙江省美丽非遗进青田山口文化礼堂活动、首届丽水市传统戏剧展演活动等多项活动。切实推进非遗数字化建设,启动建设全市非遗数据库平台。根据省文化厅发布的《2015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指标数据》,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居全省第三,仅列在杭州、温州之后。 

  八、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新要求 

  以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丽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十项制度》,结合系统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市委实施意见及“二十类不准饭局”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抓小抓细,实现正风肃纪常态化。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意见》,实行党建工作每季度例会制度,组织实施系统各党支部统一换届选举,新建党支部1个,完成换届选举6个,党支部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深入开展“归零翻篇开新局”主题大讨论活动,创新开展“找短追问 补短追责”专项行动,有效实现了大讨论活动与业务工作的两促进、两不误,切实解决了一批制约文广出版事业发展的短板。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好局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上党课工作,并开展学习教育重点交流发言,有效强化了系统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责任意识。 

  九、文明创建和各项基础工作取得新成绩 

  全力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做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文明创建工作,并建立月点评、集中办公、督查考核、定期学习等4项制度,体现了文化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引领作用。编制完成《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正式发布。制定出台《丽水市文广出版局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平安夺金鼎”行动,全市文广出版系统实现平安建设零扣分。切实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培训,成功举办乡村春晚“四个100人才”培训班、全市特色文化人才培训班。稳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完成市文化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扎实做好后勤保障、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安全生产、老干部、工青妇、双拥等各项工作。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全市文广出版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尤为如此”的使命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认真实施《丽水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计划(2017—2020年)》,全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努力推动文化强市建设再上新台阶,为丽水勇当绿色发展探路者和模范生作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全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加快推动两个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三项重点任务,认真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就是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这条主线,自觉为中心任务助力,为全局工作添彩,以重大活动、重点工程、重要项目为抓手,进一步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提质增效,为上述会议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和社会氛围。加快推动两个重点项目建设:就是加快推动丽水市图书馆新馆和丽水市非遗馆项目建设,补齐市本级重大文化设施的短板。争取市图书馆新馆项目在年内动工建设,市非遗馆在8月底前完成建设。确保完成三项重点任务:一是确保乡村春晚创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二是确保3个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县顺利通过省里验收。三是确保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任务。认真做好八个方面工作是: 

  一、深入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落实。以举办专题学习会、开展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契机,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落实《丽水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计划》(2017—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着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重点推进乡镇文化站规范化建设,加强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监督,将乡镇文化站每周42小时免费开放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联合市人大开展1-2次监督并将结果作为考核评分依据;组织“文化强镇”回头看,开展第四批丽水市文化强镇创建、省级文化强镇申报;举办全市乡镇文化站站长“四个一”(会讲一堂文化课、会一门文化艺术专业、会组织开展文化活动、会指导乡村春晚建设)技能比武;召开全市乡镇文化站建设大会,表彰本年度获得省、市文化强镇单位,比武先进单位和个人。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培育全国乡村春晚百县联盟组委会、丽水市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协会、丽水市文化艺术团队发展联合会、丽水市乡村春晚文化发展协会等一批非营利性组织,并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加大对非营利性社会文化团队的扶持培育。继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启动“文化订制”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全市专业、社会、志愿者服务等多元力量,形成文化服务信息发布、群众个性文化服务诉求、文化产品服务交易等互动平台,形成供需精准对接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支持指导莲都区数字文化馆、青田县基层数字化服务推广等2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试点建设。 

  2.确保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创建和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县建设圆满收官。进一步完善相关创建机制,编制完成《乡村春晚品牌发展五年规划》,形成乡村春晚品牌带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推动乡村春晚主题艺术精品打造,建立乡村春晚艺术发展基金,以“进入前五,力争第一”的目标干劲,确保通过国家验收。编制丽水乡村春晚品牌标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品牌标准。开展乡村春晚示范基地建设,在全市筛选打造10个示范基地。督促莲都、庆元、遂昌等3个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县(区)加快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速度,进一步提升当地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确保顺利通过省里验收。  

  3.深化“书香丽水·全民阅读”建设。争取市图书馆新馆在年内动工建设。设立24小时自助图书馆,让市民享受到便捷的图书馆服务。着力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服务工作,举办“4.23世界读书日”系列活动、第十三届未成年人读书节系列活动和第二届丽水市“书香丽水?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开展春节、元旦、元宵等重大节日传统文化活动;开展移动图书馆宣传推广工作。全力做好第六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抓好全市公共图书馆图书借阅“一卡通”试运行工作。牵头组织成立丽水市“学而”读书会,打造图书馆品牌活动“书香童年——我是角儿”。 

  二、大力推动文艺繁荣发展 

  4.打造一批本土特色艺术精品。坚定文化自信,着力发挥文艺的引领作用。积极创作以宣传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大力挖掘全市各地的人文历史,打造一批根植于群众,反映乡愁背景的地方戏剧作品,重点推进《亲水亭》、《爱上村晚》等大型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推动《张玉娘》、《畲娘》等本土文艺精品走出去。开展文化艺术创作主题沙龙,营造主题创作氛围,推广学习艺术创作经验。协调社会各界的艺术资源,组织文艺业务干部创作、辅导高质量、高水平的文艺作品,推动音乐、舞蹈、戏剧、小品、美术、摄影、书法等领域创作出一批精品,争取在国家、省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5.组织开展系列文艺活动。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好重大文艺演出活动。整合乡村文化艺术节、合唱节、原创舞蹈大赛、原创歌曲大赛等各项文艺艺术活动,举办首届文化艺术节,综合展示近年来全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讲话精神的重要成果,为宣传服务丽水生态经济建设提供文化支撑。继续引进高水准展览,重点引进浙师大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浙江当代油画院等艺术机构的专题展览,并将合适的展览活动推向基层。进一步提升“百姓大舞台”演出内容和质量,邀请各县(市、区)获奖节目、乡村春晚优秀节目走进丽水大剧院,组织全市优秀舞蹈、戏曲节目在丽水大剧院进行集中展示。 

  三、继续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6.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国务院以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意见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龙泉窑大窑-金村遗产点环境整治、保护、展示任务,加强处州廊桥等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的保护管理,组织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第七批省级文保单位的“两划”和“四有”工作,完成处州府城墙修复等工程。推进松阳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试验区建设,积极实施“拯救老屋行动”项目,争取实施传统村落地方立法保护计划,努力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丽水模式。深入实施文物平安工程,落实文物保护单位主体责任制和文物保护责任终审追究制,加强文物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工作。 

  7.努力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抓好《博物馆条例》的宣传贯彻,加强博物馆规范化管理。围绕“县县有公共博物馆”目标,积极支持县市博物馆建设,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完成丽水数字博物馆建设,推进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工作。加快推进瓯江文苑民办博物馆群项目和招馆引馆工作,力争海德(国际)音乐艺术收藏馆动工建设。 

  四、切实提升新闻出版广电惠民水平 

  8.实施新闻出版惠民工程。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日活动,建设书香丽水;利用政府扶持的民办书店载体,设置阅读活动载体,吸纳更多更广泛的读书群体。推进农家书屋转型升级,按照省新闻出版局的“四个一批”要求,将现有的农家书屋按照运行状况进行分类,提升整合并举,催发农家书屋发展生机。全力做好正版软件推广工作,市本级重点在国有企业中推广正版软件,同时督促县(市、区)全面开展正版软件推广工作;根据经济实用安全的原则,做好正版软件采购工作。 

  9.提升广电公共服务水平。抓好农村应急广播体系的“管”和“用”工作,在全市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应用磨合的基础上,强化农村应急广播体系使用的提升工作,全面落实“五纳入”,继续探索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平战结合”模式。认真实施好乡镇中央电视节目数字化无线覆盖工程,加强工程运行管理与维护。认真推进农村电影放映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向社会招投标工作,在重点建设9个农村电影放映示范点基础上,每县(市、区)再推选1至2个固定放映示范点。认真优化广播电视优秀作品创新机制,在原有的广播电视优秀作品评奖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广播影视创作人员培训机制。继续做好广播电视政府奖评比工作,严格把控评优作品的质量,整体提升全市广播电视的播出水平。加强对广播影视精品生产的引导扶持,根据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实施“六个五”精品工程(5本图书、5部电影、5部电视剧、5部纪录片、5部动画片、5部数网作品)的部署,立足丽水实际,对反映本土历史文化、重大革命题材的艺术作品,积极向上推荐,并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10.强化广电影视安全播出管理。组织全市广播电视业务骨干进行安全播出培训,重点学习省内、市内广电单位先进做法。认真执行好“党组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专题会议”制度,推动该制度在市、县两级文广出版局、广播电视台得到进一步落实。继续坚持“严格检查、认真演练”的安全播出保障措施,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大等重要保障期的安全播出工作。积极推进影院观影人员人身意外事故保险工作,建立影院和观影人员保障机制。 

  五、持续做好“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11.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市“扫黄打非”办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健全重点案件督办、督查暗访、表彰奖励等一系列机制,细化和分解《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措施和进度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市、县两级“扫黄打非”力量不削弱。全面推广使用“扫黄打非”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日常检查非涉密内容无纸化办公,督促各地各部门不定期完成、完善辖区内乡镇一级联络站基本信息、开展亮点活动有关情况,做好各类监管单位的信息录入工作,确保系统使用在年度考核中得高分,争取得满分。以“五大专项行动”、各类专项整治为主抓手,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重特大案件的前期摸排和上报,着力提升案件查办力度。以网络平台为主战场,推动线上线下监管常态化,强化涉刑案件行政与司法联动机制。以“进基层”活动为主载体,积极推动“扫黄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相结合,实现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基层联创,努力消除城乡社区“扫黄打非”的“盲区”和“死角”。 

  12.深化文化市场“平安丽水”建设。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要求,全面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职责。强化执法监督指导,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和交叉执法检查,通报相关情况,督促问题整改。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网络文化市场监管手段,争取完成丽水市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完善文化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深化平安文化市场建设。继续加强对口交流协作,积极向外地学习先进监管理念、方式和经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承接、取消、合并、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强化行政审批依法治理,严把“受理”、“审查”和“发证”三道准入关口。深入实施“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对行政审批服务、监管服务、公共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向社会公开。 

  六、努力助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13.做好项目宣传推介。组织丽水特色文化精品和文化企业积极参展,加大丽水文化名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丽水文化名品的知名度和认同度,为企业搭建服务平台。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指导各地文化产业项目加速推进,在鼓励文化园区、企业、企业家争创“国家级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国家省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文化新浙商”、“文化创新奖”等基础上,继续积极组织参评各级文化产业评选工作,助推我市文化产业项目升级并实现新突破。  

  14.抓好产业人才培育。配合市委宣传部、市文化产业办开展文化人才培育工程,在知名的文化能人和有发展潜力的文化后起新秀中推选一批丽水市级的文化人才,为丽水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通过人才培养、经营人员培训、品牌宣传、产品展销等方式对市级重点文化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七、认真抓好非遗保护传承 

  15.以展示展演活动促非遗保护传承。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开展非遗展示展演系列活动,弘扬我市优秀传统文化。开展非遗“四进”活动,即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组织10场木偶戏进中小学校,基本实现市区学校全覆盖,提高学生戏曲艺术素养,培养学生艺术审美能力,丰富校园精神文化生活;开展非遗进社区活动,推动非遗戏曲传承发展,提高市民对传统戏曲的认知度;开展非遗进文化礼堂活动,配合宣传部门每季度安排1场美丽非遗走进文化礼堂活动;开展非遗进敬老院、孤儿院活动。举办第二届全市传统戏剧展演。组织传统美术系列展示活动。 

  16.以规范化建设促非遗保护传承。完成市非遗馆建设并正式开馆。在2016年的基础上,新打造一批非遗展示体验点和非遗主题小镇(民俗文化村)。组织开展第五批市级传承人和第三批传承基地评审。开展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资料整理、传承基地检查。组织开展各县(市、区)非遗保护工作者以及传统舞蹈、传统戏剧等非遗传承人培训活动。完成《陈十四传说》连环画编纂出版工作。 

  八、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文明创建及各项基础工作 

  17.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制定出台《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制分工》,始终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力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继续传导党风廉政建设重压态势,继续开展正风肃纪常态化检查。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进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深入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基层党组织目标建设,优化党建考核考评管理,进一步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8.高质量完成文明创建任务。严格按照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月点评、集中办公、督查考核、定期学习等制度,抓重点、破难点、做亮点、消盲点,高质量做好台账资料、实地测评、问卷调查等各项工作,并通过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创建知识、常识和文明意识深入人心,为2017年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将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19.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继续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乡村春晚“四个100”人才培训、全市特色文化人才培训班等各类培训,制定出台《丽水市文化人才培养激励奖励制度》,进一步激发我市文化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继续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继续做好后勤保障、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平安综治、安全生产、老干部、工青妇、双拥等各项工作。 

    

    

    

      

  

    
  
 


 抄送: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物局,市委办,市人大办, 


         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