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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文广新〔2016〕21号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继续开展五星级农家书屋管理员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0-09-04 11:05 来源: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继续开展五星级农家书屋管理员评选的

通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南明山街道: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为以翻篇归零的崭新姿态,进一步提高全市农家书屋运行管理水平,有效激励管理员的工作热情,做好农家书屋建、管、用,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经研究决定,2016年继续对农家书屋管理员实行年度评价,请各县(市、区)根据《2016年丽水市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评价指标》(详见附件1),加强农家书屋管理,重点抓好管理员队伍建设,关注管理员的工作、学习、生活。也可根据本区域实际,制订相应的制度,推动我市农家书屋正常运行。

一、工作评价:达到90分(含90)以上的可评为市级优秀管理员;60—90(不含90分)的为合格管理员,60分(不含60)以下为不合格管理员。

评价为90分以上的,将被授予市五星级优秀管理员。各地可根据管理员的表现分档授予四星、三星、二星、一星级优秀管理员;工作评价可作为开展对农家书屋实行分类指导的参考依据。

二、推荐要求:各县(市、区)文广出版局对照《2016年丽水市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评价指标》,做好本辖区农家书屋管理员一年工作评估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做好工作台账,于11月10日前让获得90分以上的优秀管理员,填好《丽水市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推荐表》(详见附件2)连同书面总结并加盖公章报市局新闻出版处。

三、抽查核实: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市级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市局将对照评价指标组织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市局对各县(市、区)农家书屋工作的实际评价。

四、评定表彰:完成抽查核实后,市局进行综合评价,由市局党组研究确定并进行通报表彰。

 

附件:1.2016年丽水市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评价指标

2.2016年丽水市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推荐表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印发


                                 

附件1

 

2016年丽水市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评价指标

 

内容

分值

具体项目

分值

检查方法

10

常年保持书屋卫生、整洁

5

现场核对

常年保持图书、书架、桌椅整洁无灰尘

5

现场核对

20

常年按要求确保开放时间

16

现场核对

开放时间,管理员的联系电话要公之于众

1

现场查检

学会使用书屋配备的电脑、干粉灭火器

3

现场核查

30

印章、牌子、制度、本子齐全并使用保管得当

1

随机查检

出版物的接收、登记、贴标、上架及时

3

现场核实

图书的借阅、归还、保管规范

2

现场核实

图书分类管理无丢失,无严重损坏

1

现场核实

年图书借阅率80%以上并有详细登记

6

举证检查

年读者阅览率80%以上并有详细登记

6

举证检查

及时上报每月活动情况并有资料留存

5

查月报表

注重平时积累,年度有规范完整的台账、档案资料

6

现场检查

40

省级部署的活动全部如期开展并建有台账

5

查阅台账

市级布置的活动全部如期开展并建有台账

7

查阅台账

县乡(街道)组织的活动全部参与并建有台账

5

查阅台账

特色活动全年开展不少于4次并建有台账

10

查阅台账

专题讲座、培训全年两次以上并建有台账

5

查阅台账

寒、暑假期间组织返乡学生开展阅读活动并建有台账

8

查阅台账

加分

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市局并被录用每篇加1

 

按篇记分

 

 

附件2

 

2016年丽水市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推荐表

管理员姓名

 

联系电话

 

农家书屋名称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

 

 

 

(按评价指标具体描述)

 

 

 

 

 

 

 

 

 

 

 

 

 

 

乡镇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县(市、区)局意见

 

 

年  月  日

市局评定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