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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文广新〔2016〕15号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丽水市广播电视学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丽水市广播影视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04 11:05 来源: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丽水市广播电视学会

关于开展2015年度丽水市广播影视政府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市)广播电视台,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广播影视宣传水平,根据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记协、省广电学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新广发〔2016〕10号)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广电学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浙江省广播影视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新广发〔2016〕11号,这两个文件可登录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门户网站查询和下载,市局不再转发,请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度丽水市广播影视政府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两年一评的优秀播音主持人、社会活动、广播剧和制作艺术奖项今年不评选;二是2016年度广播电视对农节目奖项将在省新广局对农节目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报送的作品时间跨度为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三是2016年度广播电视少儿节目奖项仍在12月评选。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参评要求

(一)广播电视新闻奖

共设9个项目:消息、连续(系列)报道、评论、新闻专题、社教专题、现场直播、新闻节目编排、新闻访谈、新闻专栏。根据省局文件要求,在电视新闻专题中增加了电视新闻纪录片及分上下两期播发的专题评选样式,市级新闻奖评选也相应增加此参评样式和体裁。

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标准:导向正确,突出时代精神,践行“三深入”,社会效果好;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价值、格调,为群众喜闻乐见;广播电视特点突出,富于创新,制作精良,感染力强;具有“短实新”特点,体现“走转改”成果,文风清新朴实;语言文字规范,音视频质量上乘。

1.广播新闻(9个子项)

(1)消息: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分短消息、长消息。

① 短消息:(时间1分30秒以内)。

② 长消息:(时间4分钟以内)。

(2)连续(系列)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系列(连续)报道单件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报送首、中、尾三集,附完整目录及1000字以内的报道内容简介。

(3)广播评论: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

(4)新闻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时长不超过30分钟。

(5)社教专题:带有一定新闻性的知识性、专业性、服务性广播电视专题作品。时长不超过45分钟。

(6)新闻现场直播: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

(7)新闻节目编排: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时长不限。

(8)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2/3,节目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

(9)新闻专栏:是指定期定时在固定频率、频道播出,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时长和主持人,播出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栏目。要求已连续开办、播出一年以上,每周播出不少于一次。

2.电视新闻(9个子项)

电视评论: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时长不超过45分钟。

新闻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上、下两期刊发的专题)等,时长不超过45分钟;电视新闻纪录片的时长不限。

其他子项参评要求与广播新闻项目相同。

(二)纪录片·服务类节目·内参·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

1.纪录片

(1)短纪录片:时间在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

(2)长纪录片:时间在15-50分钟之间(含50分钟)。

上述两项指以声画合一的现场实景为主体拍摄的纪实风格的1-2集节目。总长度不超过各自最高时限。

(3)系列片:3集以上大型系列纪录片或专题片,或50分钟以上纪录片和专题片。限选送3集,须是系列片的1、2集和末集。

2.服务类节目:主要指广播电视各类服务性节目,如财经、证券(股市)、房产、汽车、装饰、交通、旅游、休闲、烹饪、医疗、保健等内容,节目形态主要是专题、访谈、咨询、现场报道等,不以大型活动和综艺为节目形态。时间在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

3.内部参考:设文字内参和影像内参2个子项。

以上三个奖项组合一起单独组织评选。

4.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4个子项)

(1)消息: 1000 字以内。

(2)评论:报纸 1500 字以内,期刊 2000 字以内。

(3)通讯:报纸 3000 字以内,期刊 5000 字以内。

(4)专访:报纸 3000 字以内,期刊 5000 字以内。

5.对农节目:设广播对农节目、电视对农节目两个子项(各含栏目、作品、活动3个类别)。

此奖项在省新广局对农节目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评选。

6.少儿节目(7个子项)

(1)广播少儿专题: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

(2)广播少儿综艺:50分钟以内(含50分钟)。

(3)广播少儿活动:既适龄又富有意义的活动(50分钟以内)。

(4)广播少儿栏目: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5)电视少儿专题:含纪录片、电视散文,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

(6)电视少儿综艺:含竞赛、晚会、活动,60分钟以内(含 60 分钟)。

(7)电视少儿活动:既适龄又富有意义的活动(50分钟以内)。

(8)电视少儿栏目: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此奖项在省新广局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推荐上报年度少儿和动画节目精品时进行评选,届时另行发文通知。

(三)音视频网络新闻奖

1.单条新闻:原创音视频新闻或音视频新闻与图文结合的作品,其中音视频新闻长度不超过5分钟。

2.连续报道:对某一新闻事件进行连续、多侧面的网络音视频报道,包括突发性事件报道、社会热点问题报道等,每一连续报道须选送其中3篇作品及所有作品的目录。

3.新闻专题: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结构不少于两层。新闻专题也包括手机台、新闻客户端上的专题等,即通过无线3G、WIFI等无线互联网传输技术,采用视音频、图片、文字等综合表现形式。

4.新闻评论:网站首发的原创音视频评论,时长不超过10分钟。

5.新闻访谈: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新闻现象或新闻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音视频访谈作品,其中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三分之二。

6.网络直播新闻:指在本网站上对重大时政、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新闻事件的现场直播,其来自新闻现场的直播信号长度不得少于整个节目长度的三分之二。

(四)广播影视文艺奖

1.广播文艺(6个子项)

(1音乐节目(含原创歌曲):形式不限,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原创歌曲:要求本年度创作、播出的新歌新曲。

(2)文学节目:要求同上。

(3)戏曲·曲艺节目:其中戏曲专题和板块节目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戏曲故事、戏曲录音剪辑和戏曲广播剧时间在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可分上、下集;曲艺节目形式不限,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4)长篇连播:含中、长篇小说、传记文学、纪实文学、报告文学或中、长篇评书的连续播讲。选送2集,每集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5)综艺节目:包括专题、板块、文艺晚会等。时间不限,审听60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影视剧录音剪辑列入此项参评。

2.电视文艺(6个子项)

(1)专题片

(2)艺术片

(3)音乐节目(含原创歌曲)

(4)文学节目

(5)综艺节目(含电视歌舞、娱乐节目)

(6)文艺名专栏(要求同广播栏目)

3.电视剧“牡丹奖”(另行通知)

4.电影“凤凰奖”(另行通知)

(五)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奖

1.播音主持作品奖(共设4个项目)。具体为:

(1)广播播音:内容不限,时间不超过30分钟;要求正确理解和把握内容,发音准确、清晰,语速恰当,与节目内容和谐一致,符合播音的基本规律。

广播播音报送作品分两类:新闻和文艺及其他类。

(2)广播主持:内容、时间不限;要求参与节目的策划、设计并能正确把握和表达内容,语言准确精炼、语速恰当自然,节目驾驭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整档节目的内容展示和谐一致、浑然一体。

广播主持报送作品分三类:新闻、文艺、服务类

(3)电视播音:内容不限,时间不超过30分钟;要求正确理解和把握内容,发音准确、清晰,语速恰当,符合播音的基本规律,播音员的服饰、发饰等应与节目内容和谐一致。没有播音员画面的作品不予参评。

电视播音报送作品分两类:新闻和文艺及其他类

(4)电视主持:内容、时间不限;要求参与节目的策划、设计并能正确把握和表达内容,语言准确精炼、语速恰当自然,节目驾驭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主持人的服饰、发饰、举止等与节目内容和现场气氛和谐一致、浑然一体。

电视主持报送作品分三类:新闻、文艺、服务类

播音主持作品范围包括新闻、专题、文艺、现场直播等,报送时应予注明;同时附上播音员、主持人相应的普通话测试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参评。

(六)广播影视学术论文奖

共设4个项目。具体为:

1.节目研究

2.经营研究

3.决策研究

4.新媒体及其他研究

参评范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理论报刊、正式出版的书籍中公开发表的广播电视学术(含播音、主持)论文;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并附有主办单位证明的广播电视学术论文。

广播影视科技类论文不在该项奖评选范围。

(七)广播电视广告奖(另行通知)

二、参评指标分配

(一)广播电视新闻奖(广播88件,电视102件)

广播作品部分:丽水市广播电视台送16件,各县级台送8件。

电视作品部分:丽水市广播电视台送30件,各县(市、区)台送8件。

县级台选送新闻节目编排和新闻访谈节目的作品只参加市评,不参加省评。

(二)纪录片、服务类节目、内参、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

纪录片:丽水市广播电视台送4件,长短纪录片均要送,各县(市、区)台视具体情况,可送1-2件。

服务类节目:丽水市广播电视台送4件,各县(市、区)台可送1-2件。

内部参考:丽水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台可送1-3件。

广播电视报:丽水市广播电视台送4件,每项限送1件。

对农节目:丽水市广播电视台各送广播、电视节目2件,各县(市、区)台各送广播、电视节目1件。

少儿节目:丽水市广播电视台送4件,各县(市、区)台可送1-2件。

(三)音视频网络新闻奖:丽水广播电视台6篇,县(市、区)级广电网络媒体报送2篇。

(四)广播电视文艺奖

丽水市广播电视台送广播文艺7件,电视文艺9件,广播剧2件,电视剧制作艺术3件,各县(市、区)台(项目任选,每项限送1件)。

(五)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奖

播音主持作品:丽水市广播电视台送12件,每项1件,各县(市、区)台送3件,项目任选(同时评出优秀播音主持人1名,不另报材料)。

(六)广播影视学术论文奖

丽水市广播电视台送5-8件,各县(市、区)台送2-3件。

三、各类奖项评奖时间安排

(一)广播电视新闻奖,纪录片、服务类节目、内参、报刊新闻与专稿奖评选拟在2016年2月下旬举行;广播影视文艺奖和其他奖项的评选拟在2016年3月中旬举行。评选的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二)请各单位将广播电视新闻奖,纪录片、服务类节目、内参、报刊新闻与专稿奖参评作品目录和文字稿、CD光盘、DVD光盘,作品推荐表、文字材料打印一式十份,于2016年2月18日前送市局,广播影视文艺奖和其他奖项的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3月上旬前送市局。

五、对选送政府奖参评节目的原则、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选送政府奖参评节目的原则和要求

在选送参评作品时,请各送评单位注意掌握以下原则:

1.不得选送有违省、市、县广播电视台及专业频道各自定位分工属性的作品。如县级台的文艺作品应是符合县级台的层次化分工定位、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作品。

2.选美节目一律不参加政府奖评选。

3.语言文字规范,音视频质量上乘。

4.各单位的选送工作要把收视收听率和受众满意度作为重要的依据之一。

5.同一作品(除播音主持作品外)不得重复报送同一级别的政府奖。

6.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的作品。

7.严格规范署名,如实填写主创人员及其分工。

广播电视文艺奖主创人员署名分工及要求:文艺专题类主创人员一般指编导(导演)、撰稿人、摄像、音乐编辑;综艺节目、大型晚会主创人员一般指艺术总监、总导演、撰稿人、导播、导演助理、主持人、舞美、灯光;文艺栏目主创人员一般指策划、制片人、编导(导演)、撰稿人、导播;原创歌曲主创人员系作曲、作词、统筹;广播剧主创人员指编剧(改编)、主要演播人员;制作艺术主创人员一般指舞美、灯光、录音、化妆、后期制作;名单按对节目的贡献大小顺序排列,一般作品不超过6人;大型文艺节目、活动、晚会作品不超过10人;超过6人或10人的按“集体”申报,但仍须附全体主创人员名单;凡未直接参与节目创作的人员均不署名。

其他奖项填写主创人员及其分工:按对节目的贡献大小顺序排列,一般作品不超过6人,前3人为主创人员,后3人为参与人员;大型活动、大型特别报道作品不超过10人,前5人为主创人员,后5人为参与人员;主创人员、参与人员均须注明岗位种类;台与部门领导没有参与主创、组织策划的,不得挂名。凡违反此要求的主创人员一律取消。推荐表上的主创人员名单上报后,一律不准在获奖后再以任何名义要求添加和改换排序。获奖作品和获奖作者的名单将在市局网站公布并存档。

今后对获署名集体作者的认定均以推送评奖时上报的名单为准。

7.严禁为评奖而制作、修改节目,对于作弊或未在评选年度播出的节目,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和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停止送评台一年参评资格。评定结果将在市局网站上公示。

(二)对政府奖参评节目带的技术要求

1.广播参评作品请复制成CD,每张光盘只能录一个节目。所有参评作品光盘盒上均应注明参评单位、参评项目、节目名称、时间长度等。

2.电视参评作品DVD请复制成DVD机播放格式,每张光盘只能录一个节目。视频达到播出标准,声道记录正确,音量符合播出要求。技术质量不达标的节目,取消参评资格。所有参评作品光盘盒带上均应注明参评单位、参评项目、节目名称、时间长度等。

   (三)填写推荐表等有关事宜

1.各参评单位请认真填写作品报送目录和《政府奖参评节目推荐表》,特别是“参评项目”栏,要详细填写,每个参评节目文字材料前附推荐表1份。举例如下:

(1)奖项名称为:丽水市广播电视新闻(或丽水市广播电视文艺)奖、电视新闻(广播新闻)项

(2)创作单位为:×××广播电视台(电台、电视台)

(3)推荐单位为:丽水广播电视台、××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或广播电视台

(4)参评项目为:短消息(长消息、广播播音等)

(5)作品长度为:×分×秒

(6)刊播栏目为:                栏目

(7)刊播时间为:                  

(8)作品标题为:××××××

(9)推荐意见及盖章:应写明节目(作品)的评价、社会影响、收听收看情况等内容,此栏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10)《政府奖参评作品推荐表》统一用A4纸打印,原格式不能放大或缩小,打印字体为宋体。

 (11)推荐表上无推荐单位公章,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每个奖项的参评目录统一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连同文字资料、推荐表一并报送。

2.各参评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市广电学会在评奖后予以保留,不再退还,请各送评单位留存参送作品。根据省局文件要求,参加省新闻奖评选的作品除报送文字、音视影像材料外,还要报送电子材料,因此,请各报送单位做好作品所有材料的留存工作。一旦通知参加省评,则按照省局文件要求报送。

3.为扩大评奖成果,市学会对获奖作品享有展播权,并将获奖节目制成光盘,供观摩、学习。对此有疑义者请在送评时提出声明。否则,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六、评委会组成

评委会由省专家、市委宣传部、市局、市记协、市广电学会有关专家、领导等组成。

丽水市广播电视政府奖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出版局广电处。

联系人:王 微    联系电话:2091340 ,2091360(传真)  

 

附件:1.2015年度丽水市广播影视政府奖参评作品报送目录

2.丽水市广播影视政府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丽水市广播电视学会           

                              2016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府办,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印发


附件1

 

2015年度丽水市广播影视政府奖参评作品报送目录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参评项目

标 

作品

长度

参评单位

 

 

 

 

 

 

 

 

 

 

 

 

 

 

 

 

 

 

 

 

 

 

 

 

 

 

 

 

 

 

 

 

 

 

 

 

 

 

 

 

 

 

 

 

 

 

 

 

 

 

上述作品内容真实,相关申报材料属实。我单位同意推荐上述作品参评。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月  日

 

 

附件2

 

丽水市广播电视政府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奖                           

 

参评单位

 

推荐单位

 

参评项目

 

刊播日期

 

刊播栏目

 

节目长度

 

作品标题

 

主创人员

及其分工

 

作  品  评  介

 

推 荐 单 位 意见

 

该作品内容真实,相关申报材料属实,同意推荐参评。

 

 

年  月  日(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