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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文广新〔2016〕108号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广泛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09-04 11:05 来源: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件  丽文广新〔2016〕108号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广泛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我市基层文化繁荣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依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3号)、《文化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2015年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文公共发〔2015〕2号),以及市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丽文明委〔2015〕8号)精神,现就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广泛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文化志愿服务是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繁荣发展我市基层文化的有效途径,是实现我市文化崛起的重要举措。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动员全市专业文广出版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参与基层文广出版事业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有利于引导人民群众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服务他人、奉献社会,践行道德规范、提升道德境界,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有利于推动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文化创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蕴藏于人民中的文化创造活力得到充分发挥;有利于吸引优秀文广出版人才服务基层,壮大基层文化人才队伍,为丽水文广出版事业的发展繁荣提供人才支撑。 

  (二)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建设文化丽水、实现文化强市的战略部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努力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丽水文广出版事业发展繁荣。 

  (三)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原则。文化志愿服务应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遵循自愿、无偿、利他、平等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公益性放在首位;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有针对性地设计项目、开展活动,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坚持志愿服务与实现个人发展相统一,让人民群众在参与文化志愿服务的过程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坚持自愿参与和社会倡导相结合,既尊重人民群众的服务意愿,鼓励人民群众自主参与,又强调公民的社会责任,进行适当的组织动员,努力扩大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力。 

  二、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既要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组织志愿者参与基层文化设施管理、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监督等工作;又要深入城乡基层开展文艺演出、辅导培训、展览展示、阅读推广等公益性文化服务,特别是要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众等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  

  (一)依托公益性文化设施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大剧院等公益性文化设施,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场所,也是保障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阵地。要积极适应免费开放后公益性文化设施参观、流通和参与活动人数大幅增加的新情况,在文化馆(站)招募文化志愿者参与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文化培训和文艺演出等服务,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在图书馆组织文化志愿者做好图书导读、借阅服务、读者咨询和报刊管理等工作,为读者阅读创造良好环境;在博物馆、美术馆等展馆通过招募文化志愿者担任讲解员、参与展览布展和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宣传普及文物和美术知识,让群众在认知和审美过程中增长见识、陶冶情操;在文化站、农家书屋、公共电子阅览室组织文化志愿者为基层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老年人和留守妇女等特殊群体提供上网辅导。影剧院等文化场所,要支持文化志愿者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注重便利性、灵活性和互动性,使人民群众在参与中愉悦身心、体验快乐。有条件的县级公益性文化设施,要面向基层开展业务指导类文化志愿服务,进一步增强我市基层公益性文化设施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依托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是加快我市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提升服务、完善管理,为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提供便利。依托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招募文化志愿者协助做好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和群众意见调查反馈等工作;依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招募文化志愿者帮助开展文化信息数字资源收集整理、优秀文化作品数字资源编制工作,深入县级支中心和乡镇服务点,辅导群众学习网络知识,检修电子设备,开展业务培训;依托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招募文化志愿者协助农村电影放映员做好场地布置、观众组织、秩序维护和电影放映等工作;依托农家书屋,组织文化志愿者做好图书整理、流动服务、科普宣传等工作,广泛开展农民读书活动。深入开展农村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招募大学生文化志愿者到偏远农村地区文化室帮助工作,协助做好文化室日常管理、政策宣传教育和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等工作。 

  (三)依托重要节日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重要节日、重要纪念日,是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利契机。要利用“七一”、“八一”、“十一”等革命节日,组织文化志愿者深入基层,帮助群众组织开展经典革命歌曲大家唱、演讲比赛、诗歌朗诵、红色丽水文艺表演等,宣传中国道路,使群众加深红色丽水认识,接受革命教育。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组织文化志愿者帮助群众开展民俗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弘扬具有丽水特色的传统文化,增强人民群众对本土传统文化的认识和热爱。利用“三八”、“五一”、“六一”“元旦”等国际性节日,面向全市妇女儿童和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开展各具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展现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的热爱、向往和期待。 

  三、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体制机制 

  (一)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 

  一是要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办法。各单位要根据基层文化志愿服务的需求,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招募办法,及时发布招募信息,明确所需的条件和要求,采取经常性招募、应急性招募等方式,把热心文化事业的专业文化工作者、基层群众文艺骨干、文化能人和文艺社团吸引进来,不断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参加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未成年人经其监护人同意或由其监护人陪同,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适应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二是要做好志愿者的登记注册工作。市局直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要组织本单位和社会文化志愿者在“志愿丽水网”或者手机下载“志愿汇”app进行登记注册,并在本单位建立注册志愿者的个人志愿服务档案,登记清楚志愿者的真实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实现对志愿者身份资料、服务时数、培训教育、星级认定等核心业务流程电子化管理。各县(市、区)局志愿登记请与当地团支委对接,及时完成登记注册工作。 

  (二)建立健全志愿者培训管理制度 

  发挥优势,依托现有的行业组织、专业协会,推动各行业专业人士加入文化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者专业服务水平。定期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工作人员和文化志愿者队伍的培训,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针对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和具有专业要求的文化志愿服务,要有针对性开展专业培训。探索志愿者专业培训认证工作,鼓励支持各文广出版系统单位依托高等院校和相关培训机构建立志愿者培训基地,推进与自身职责相关的志愿者培训工作和专业培训认证,推进志愿服务与文广出版业务的对接结合。 

  (三)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志愿服务记录应当记载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息、培训信息、表彰奖励信息、被投诉信息等内容。各单位要建立专人负责、流程规范、及时准确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后,落实专人及时将志愿服务情况在“丽水志愿服务网”等平台上进行统一有效的记录。探索和创新“一卡式”、“扫码式”等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志愿服务记录方式,通过“志愿者服务记录卡”、“志愿服务二维码”等方式,完整记录志愿者参与服务的身份、地址、时长等信息数据。 

  (四)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和回馈制度,形成志愿服务互助循环机制。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公益慈善捐赠、社会众筹等方式,为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星级志愿者提供帮扶和回馈。要对在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组织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保护好文化志愿者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落实志愿者必要性后勤保障工作,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在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时,要为文化志愿者提供交通、餐饮、人身意外保险等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好文化志愿者权益;要制定活动安全预案,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从2016年1月开始,全市实行愿者星级认证制度。根据志愿者注册后累计的服务时间和公益分,按照一星到五星五个不同级别认定,党委政府将每两年进行一次综合性表彰志愿服务先进,褒扬和嘉奖优秀志愿者,授予荣誉称号。达到“五星”级别,且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0小时以上,给志愿者授予志愿服务铜质奖章;累计达到2500小时以上,给志愿授予志愿服务银质奖章;累计达到3000小时以上,授予志愿服务金质奖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全市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发展丽水公益性文化事业,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和年度考评指标,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和统筹推动,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各地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建立文化志愿服务队伍,积极组织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和社会文化志愿者,定期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将干部职工参与志愿活动纳入单位党建年度目标考核,与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的青年团员优先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同时,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推动,依托相关单位或行业协会组建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积极拓展社会筹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以赞助或捐赠形式支持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为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二)突出思想内涵 

  要把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为具有一定文化艺术专长或热心公益文化事业的人士或团队搭建服务平台,鼓励更多人参与文化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大“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的宣传,增强市民参与志愿服务意识。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等新兴媒体,采取动态报道、评论报道以及专题报道、系列报道等多种宣传方式,充分展现活动成果和志愿者风采,大力引导普及“志愿服务光荣”、“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理念,在全社会营造“争做志愿者、尊重志愿者、关爱志愿者、回馈志愿者”的良好氛围。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文化民生理念,让基层群众在文化的沐浴中生活得更加幸福。要加强文化志愿服务理论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创新方式方法,为深入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提供遵循和指导。 

  (三)培育活动品牌。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的基础、特点和优势,创新服务内容、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要组建公益文化艺术传播、培训、表演、交流等志愿服务队伍,重点探索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以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为重点,突出志愿服务人文关怀,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文化志愿服务品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推动我市基层文化志愿服务工作高水平开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宣传文化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和精神风貌,着力营造有利于基层文化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扩大基层文化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推动丽水文化强市建设新高潮。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