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级部门专栏 >> 市文广旅体局 >> 部门文件
丽文广旅体〔2020〕3号关于举办“美艺求美”第三届丽水市女画家女书法家小幅作品展的通知
时间:2020-09-04 11:05 来源:市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美艺求美”第三届丽水市女画家女书法家小幅作品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广旅体局、文联、妇联 

  为庆祝丽水撤地设市20周年,让更多人通过笔墨色彩认识到丽水20年来的变化,同时更好地展示丽水市女画家女书法家的整体面貌与巾帼风采,经研究,拟定于今年5月举办以庆祝丽水撤地设市20周年为主题的“美艺求美”第三届丽水市女画家女书法家小幅作品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丽水市妇女联合会 

  2.承办单位:丽水市美术馆 

  3.协办单位:丽水市美术家协会、丽水市书法家协会 

  二、展出方式和规模  

  1.展览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6月中旬 

  2.展览地点:丽水市美术馆 

  3.展出作品件数约130件 

  三、参展要求 

  1.面向在丽水工作、生活、学习的女性艺术家或丽水籍在外地工作、生活、学习的女性艺术家征稿(年满18周岁以上)。作品内容积极向上,能较好地反映丽水发展的美好愿景,书法、美术(画种不限)作品形式不限,外框尺寸80CM以内; 

  2.每位作者送1件作品的电子稿(照片质量可供出版,文件格式为tif、jpg,文件不小于20MB,分辨率300dpi,统一在文件命名中附以下信息: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个人彩照、个人简历和创作艺术感悟(200字以内)打包发电子邮箱(美术作品电子邮箱1551129116@qq.com,书法作品电子邮箱523963471@QQ.con)以作印制本次展览作品集使用。作品照片等信息的收集时间为:3月14日至3月15日,逾期视自动放弃; 

  3.经评审通过的参展作品须在2020年5月10日(8:30-17:30)前,由作品入展选送单位或个人送至丽水市美术馆(地址:丽水市人民街561号)。 

  4.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给作者,退件由作品入展选送单位或个人统一取回。 

  四、作品筛选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委对征集的稿件进行筛选,评出入展作品130件,其中“佳作”作品奖20件。 

  五、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入选及获奖作品均由展览主办方颁发证书,附送本画展精美作品集; 

  3.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丽水市美术家协会、丽水市书法家协会会员的资格; 

  4.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此次作品展出活动,不仅是艺术家搭建展示才华的重要舞台,更是展风采、迎大庆的一次文化艺术的迎庆活动,希望全市女艺术家积极参与、认真创作,用笔墨色彩讴歌全市20年来的巨大变化和辉煌成就,展示风采。请各地美协、书协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联系人:吴伟燕,联系电话:13905780021;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丽水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