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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1-12516 文号 丽政办发〔2020〕11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21-0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4年)》
发布时间:2021-01-19 16: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原文链接

为加快实现森林覆盖率争先进位目标,推动我省生态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2020—2024年)。2020年2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浙政办发〔2020〕4号)。根据省政府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研究出台《丽水市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4年)》(丽政办发[2021]11号)。

一、行动背景

2018年我省森林覆盖率为59.68%(国家抽样调查口径),根据国家林草局公布的各省最新森林覆盖率数据,我省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全国第3位降为第4位,广西上升到第3位(比我省高0.62个百分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就推进国土绿化、实现森林覆盖率争先进位作出指示批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2019年8月29日,省林业局在杭州组织召开了推进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推进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12月27日省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要求突出抓好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2020年2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浙政办发〔2020〕4号)。

二、相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文件标题

丽水市森林覆盖率高达81.7%,已处历史最高位,提升空间十分有限,今后国土绿化主要任务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景观效果,因此,我市提出开展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

(二)关于目标任务

根据《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我市五年新增绿化面积任务为36.11万亩,其中:山地绿化造林攻坚工程6.59万亩,坡耕地绿化造林工程24.33万亩,城乡平原绿化工程5.19万亩。这个任务是刚性目标,列入森林浙江目标考核和绿色发展财政奖惩内容。

(三)关于建设内容

省政府提出全面实施百万亩国土绿化五年行动,大力推进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沿海“六大森林”建设,我市为除沿海森林之外的“五大森林”建设。根据我市实际,在省确定内容基础上,增减了以下相关内容:

1、推进山地森林建设。鉴于我市早已消灭荒山,因此删除“荒山绿化”。针对目前松材线虫发生危害形势严峻的实际,增加了“加大松木纯林更新改造力度”。

2、推进坡地森林建设。我市生态良好,严重污染土地很少,删除了“严重污染土地等宜林区域的造林绿化”。

3、推进城市森林建设。增加了“绿道、风廊沿线绿化”,明确“加宽河道、道路、绿道、风廊沿线绿化至两行以上”(单行不能计入森林覆盖率);增加城市“三改一拆”区域绿化,删除“城市群森林建设”。

4、推进乡村森林建设。结合我市村庄绿化工作实际,增加“市级绿化示范村创建”。

5、推进通道森林建设。将“四边三化”改为“六边三化三美”行动,增加“绿道沿线森林建设”。

(四)关于管控措施和要素保障

省政府文件将“管控措施”单列一大部分,由于市级很难提出管控政策,因此将落实政策措施并入保障措施,要求认真落实省政府文件要求的管控措施。在资金保障上,为了保障国土绿化美化资金投入,要求各县(市、区)必须将省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中森林质量奖励资金的50%以上用于国土绿化美化。

原文件地址:

http://www.lishui.gov.cn/art/2020/3/25/art_1229283446_2146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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