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47295F/2021-27854 | 文号 | 丽应急便函〔2021〕11号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矿山安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0〕169 号 ),全市47家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2家完成基建验收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和17座尾矿库,均已通过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认定,我局复核。现予公布。
请各地结合自身监管力量,针对不同类别矿山制定科学合理的执法检查计划,落实精准监管措施。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