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教育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21-34592 文号 丽教职〔2021〕93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0-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评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1 10: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08号)《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学校申报、各县(市、区)教育局遴选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现将丽水市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望各老年学校要以创建优质(示范)老年学校为契机,重点关注老龄群体,提升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发展老年教育,助力全民终身学习。


附件:丽水市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名单.docx

丽水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评选结果的通知(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