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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批特殊病种门诊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及结算病种专家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1-10-26 09: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根据《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病种门诊结算服务的通知》(丽医保发[2020]98号)文件规定,我局组织医疗保障和临床专家对第三批提出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评审,经评审,共有丽水百姓诊所等11家医疗机构拟纳入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范围,现将拟纳入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具体病种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从10月26日至11月4日,在此公示期间,广大社会公众及各医疗机构如有疑义请向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处电话或传真反馈。

联系电话:2070135         传真:2070138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

第三批拟纳入特殊病种门诊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及结算病种专家评审结果

(2021年10月)

序号

机构名称

特殊病种服务范围

1

丽水百姓诊所

高血压病

2

丽水市残联康复医院

儿童孤独症(自闭症)

3

丽水王栋诊所

高血压病、糖尿病

4

丽水天宁门诊部有限公司

高血压病、糖尿病

5

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丽水中医门诊部

脑血管意外,慢性肾功能衰竭

6

丽水莲都季六抗中医诊所

高血压病

7

丽水华侨医院有限公司

慢性心衰、脑血管意外

8

丽水莲都百顺诊所

高血压病

9

丽水生生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高血压病、糖尿病

10

丽水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高血压病、糖尿病

11

丽水莲都一康中医(综合)诊所

高血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