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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9859724/2012-31018 文号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市文广出版局
成文日期 2012-0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时间:2021-10-08 15:51 来源:市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丽水市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1年12月

目  录

一、发展背景………………………………………………………4

(一)现实基础……………………………………………………4

(二)机遇与挑战…………………………………………………9

二、总体要求 ………………………………………………………11

(一)指导思想……………………………………………………11

(二)基本原则……………………………………………………11

(三)总体目标……………………………………………………12

三、主要任务………………………………………………………14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14

(二)打造瓯江文化品牌体系……………………………………17

(三)建设文化产业发展体系……………………………………18

(四)构建文化遗产传承体系……………………………………20

(五)发展现代文化传媒体系……………………………………22

(六)构建新闻出版发展体系……………………………………24

四、保障措施 ……………………………………………………25

(一)加强文化工作组织领导……………………………………25

(二)落实文化发展扶持政策……………………………………26

(三)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26

(四)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27

(五)加强文化领域监管…………………………………………28

1.“十二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汇总表…………………………29

2.“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总库…………………………………32

丽水市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年至2015年),是我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全面小康的攻坚期,也是深入实施“文化强国”战略,推动丽水文化强市建设的重要时期。根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浙江省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丽水市社会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丽水市进一步推动绿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中文化的范畴,主要指丽水市政府文化行政职能范围内的全市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等文学艺术事业,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社会事业,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领域的演艺娱乐业、动漫游戏业、网络文化经营业、艺术品和工艺美术经营业、文化创意和设计业、文化旅游和会展业等门类,广播电视发展,新闻出版工作,文化遗产保护,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等领域。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十一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绿谷文化建设的决定》、《绿谷文化建设“六大举措”》和《丽水市进一步推动绿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推动全市文化持续快速发展。

1.文化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市本级一大批重大文化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建了市广播电视中心、市体育中心、丽水大剧院,建成了市摄影博物馆,市博物新馆顺利动工建设,市图书新馆项目前期推进有序。全市县、乡、村三级文化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建成了缙云博物馆、景宁畲族文化中心、景宁畲族博物馆、松阳博物馆、龙泉青瓷博物馆等新馆舍,龙泉文化馆、龙泉图书馆、青田文化会展中心等一批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中;新增500平方米以上乡镇综合文化站161个,100平方米以上村文化活动室1327个;缙云、莲都、龙泉、景宁等4个县(市、区)启动了省级文化先进县创建活动,命名省“文化东海明珠”乡镇29个,市文化“山花乡镇”93个,创建省级文化示范村(社区)29个,市级文化示范村(社区)40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已建有市级支中心(二级)1个,县级支中心9个,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联合共建基层服务站点3585个。“广电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全市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每周达到50档以上,乡镇有线电视联网率达到100%,行政村有线电视联网率达到96%以上,行政村广播响率达到95%以上,80%的农户可以收听到广播,农村低保户免费收看电视率达到90%。

2.文化活动丰富多彩。重大文化活动亮点纷呈。成功承办了省首届体育大会开幕式和撤地设市10周年等大型文艺表演活动,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景宁中国畲乡三月三、遂昌汤显祖文化节、缙云仙都旅游文化节、庆元香菇文化节、青田石雕文化节、龙泉剑瓷文化节、云和木制玩具节、松阳开茶节等重大节庆文化活动影响力不断扩大,提升了城市的魅力。群众文化活动品牌逐步打响。市本级“绿谷之声”音乐会、“绿谷大舞台”广场文艺演出、“绿谷风”文化大篷车每年开展活动150场以上,形成了深受群众欢迎的“三大文化活动品牌”;松阳“文艺轻骑兵”、庆元“月山春晚”、莲都“欢乐莲城”、云和“民间民俗文化艺术月”等大批优秀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送文化”和“种文化”工作全面推进。全市每年组织送戏下乡1000场以上,送电影下乡2万场以上,送书下乡10万册次以上。以乡村为舞台、农民当主角的乡村文化艺术节共举办三届,参与群众累计达96.4万名以上,较好地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文化生活得到关注重视,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不断深入实施。

3.文艺精品创作收获喜人。通过“一奖二展三赛”推进本土文化元素精品创作。2006年四幕畲族舞蹈诗《畲家谣》代表浙江省参加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荣获创作金奖等13个奖项,并获浙江省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2008年开展首届丽水市绿谷文化奖评选,共评出突出成就奖6个,优秀成果奖2个,提名奖13个。2009年,新编廉政婺剧《却金馆》参加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展演,并获优秀作品奖;《畲水秋歌》在荣获省“五个一工程”奖后,2010年又获全国“红歌会”三等奖,成为全国5个获奖作品之一。2010年,庆元的《月山春晚》荣获全国最高文化“群星奖”;缙云的《古村戏韵》获第四届全国少儿曲艺大赛上一等奖;采用赛演结合形式的《体育嘉年华》在省首届体育大会开幕式上大放异彩,深受专家好评和广大观众喜爱。“十一五”期间,我市共有178件文艺作品获省级以上金奖。

4.文化遗产保护有新成效。从2007年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全市共登记文物点8399处,其中新发现6670处,共搜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212068条,其中新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00个,重点和濒危项目100个,基本摸清了本地文化遗产的存量和重点。全市处州府城墙南明门、丽阳门、厦河塔、巾山塔、天妃宫、洞天楼、观音阁等一大批不可移动文物得到及时抢救修缮,使之成为重要的城市人文景观。文保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取得重要成果,龙泉青瓷烧制技艺入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品名录,庆元木拱廊桥营造技艺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前全市共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6处,省级72处,市县级338处,另外还有16处已经被省文物局确定推荐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市共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国家级2处,省级9处,国家级非遗名录15项,省级非遗名录67项,市级非遗名录193项,2007年我市被评为全国第一个地级市综合性“民间艺术之乡”。非遗名录项目、传承基地、传承人三位一体的保护举措得到深化,制定、出台了具体的申报办法,完善传承基地和传承人的各项制度,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7人,省级非遗传承人86人,市级非遗传承人181人。

5.文化产业有新发展。各级党政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增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如龙泉制定了《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云和设立了500万元的木制玩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莲都、庆元等地的文具制造,云和的玩具制造,以及青田石雕和龙泉剑瓷为代表的文化用品生产业和工艺美术品制造业两大优势产业,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0.1%,占营业收入总数的71.8%。以“绿谷文化”为依托的文化旅游基本框架基本形成,有了古堰画乡、凤阳山、九龙山、缙云仙都等一批精品旅游景点和线路。建成了剑瓷、石雕和木制玩具等三大文化产业园区,推动了我市文化主导产业和文化产业框架的形成。据统计,2009年底止全市文化产业共有法人单位1163个,涉及文化产业分类9大类80小类中的所有大类和67个小类,行业门类基本齐全。全市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9%。

6.机构队伍建设有新举措。2008年4月,根据丽水市机构委员会《关于同意市体育局单独设立的批复》(丽编委〔2008〕7号)精神,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完成了和市体育局分设工作,市体育局单独设立。建立了丽水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市本级以及青田县、景宁县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实施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对从事文化、艺术领域的骨干和乡镇文化员、村级文化管理员进行了分层次培训,专兼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7.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有新成效。着眼提升绿谷文化的民生服务力、经济推动力和国际影响力,突出瓯江文化品牌打造,从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扩展平台入手,积极开展“瓯江文化会亲”活动,全市各级开展省际、市际、县际等各类“文化会亲”交流活动600多项,龙泉青瓷、遂昌昆曲茶艺、青田鱼灯、青田石雕等10多个项目(节目)走上世博会展览展演,走出国门进行国际交流,有力提升了区域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从适应需求,引导时尚,规范提升角度思考,通过对群众健身型文体活动资源的整合和改进,进一步规范群众文体活动的管理,提高活动场所设施水平,丰富和提升活动内容、档次,形成统一的“瓯江大家乐”文体活动品牌。目前市区的100多个“瓯江大家乐”文体广场在城内科学布点,形成了市民15分钟文化活动圈,每天活动人数超过2万人;全市新增的300多个“瓯江大家乐”文体广场建设项目基本建成,成为各县市区农村文化活动的新亮点。从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培育精品角度思考,积极开展“瓯江文化精品展”活动,“非遗精品项目展演”、“群文优秀获奖节目展演”、“绿谷大舞台”等系列活动很好地宣传了丽水特色文化。从服务大局、深化认识、提升理念角度思考,打造“瓯江文化论坛”活动品牌。通过瓯江文化研讨征文等系列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二)机遇与挑战

未来五年,我市经济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社会建设进入整体推进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突破期,文化建设将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严峻考验。

1.机遇方面优势:一是政策好。党的十七大以来,文化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文化强国”战略,会上通过的《决定》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各地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明确提出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6大举措。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先后发布了《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定》更是明确了建设文化强省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为我市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创造了良好政策环境。二是基础好。丽水是一个处处充满文化气息和文化活力的发展中城市,不仅有深厚的人文积淀、独特的文化资源,而且有良好的文化传统和浓厚的文化氛围,地方文化特色鲜明,文化产业初具雏形,群众文化需求空前强烈,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础条件非常成熟。今后一个时期应该是丽水文化发展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重要时期。三是预期好。一方面,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实践和经济发展方式的逐步转变,我国经济将进入一个投资与消费、外贸与内需更为平衡发展的时代。启动内需将直接扩展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而指向民生的各种措施必将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极大地改善群众的消费预期。目前,丽水进入了人均GDP 4000美元发展阶段,这是国际公认的黄金发展期,大众的消费需求将迅速从生存需求向发展需求转变,文化消费将毫无疑问成为新的消费热点。所有这一切,都给丽水文化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另一方面,国家和省里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政策导向越来越明显,有利于我市文化建设争取更多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随着“海西”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丽水从长三角边缘成为连接两大经济区的重要节点,区域一体化发展以及区域市场文化认同的集中,将造就类似的文化需求,放大区域性文化市场的容量。义乌、温州等周边城市已经形成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域,可以为丽水文化产业提供相关生产要素支持,打开丽水文化产品的市场通道,对丽水具有溢出效应。

2.面临挑战:“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市文化建设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我市文化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尚有差距,无论是文化产品与服务总量,还是质量和结构,都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尤其是农村文化供给依然相对不足。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依然落后,特别是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很多,总体落后于省里提出的“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要求,乡镇文化站内部设施匮乏,活动经费短缺,功能发挥不全问题相对突出。文化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高素质专业人才缺乏,很难适应现阶段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文化产业规模和层次有待提高,文化产品的对外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不能适应新形势。制约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协调机制尚未建立,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未成体系,文化发展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必须要不断增强文化自觉,进一步树立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自觉更另主动地投身文化建设,以更加扎实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推动瓯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市委“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认真实施《丽水市进一步推动绿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以弘扬生态文化为主线,以建设文化强市为目标,坚持事业与产业并重、惠民生与谋发展并重,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色文化品牌体系、文化产业发展体系、文化遗产传承体系、现代文化传媒体系和新闻出版发展体系“六大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发挥文化对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丽水的文化软实力,为我市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用先进文化占领思想阵地。

2.坚持传承创新,弘扬特色。重视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不断彰显绿谷文化的区域特色和时代特征。始终把创新作为文化发展的基点和动力,树立生态文化发展理念,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内容形式、传播手段的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

3.坚持以人为本,文化惠民。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着力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大力丰富社会文化生活。注重发挥文化的教育引导功能,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让人民共建文化、共享成果。

4.坚持城乡统筹,整体推进。以城带乡,城乡共进,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加快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民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更好地活跃农村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城乡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建设成果,实现文化发展的城乡协调和区域平衡。

5.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发挥政府在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完善政府对文化领域的指导、调控和管理,通过制定规划、完善政策、加大投入、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加强服务等措施,快速、有序地推进文化事业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经营性文化产业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现代经营理念整合生产要素,以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发展动力。加强文化产业化开发,努力把现有和潜在的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使文化产业成为推动丽水经济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的有生力量。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丽水文化建设取得新的全面进步,文化发展的环境更加优化,文化软实力显著提升,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建立起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文化强市的各项主要任务和重要指标基本完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色文化品牌体系和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瓯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格局,努力把丽水建设成为“文化事业繁荣、文化特色鲜明、文化产业较快发展”并在全省、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名城。

1. 文化的精神支柱作用进一步彰显。充分发挥文化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承载作用,文明和谐的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得到弘扬,人民群众创新创业的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公民文化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文化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对提升丽水综合实力的作用更加突出。

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城乡文化协调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公共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3.特色文化品牌体系基本确立。实施市、县两级文化品牌战略,进一步打响“瓯江文化”品牌,各县(市、区)特色文化资源得到深度发掘,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传承和发展,对外文化交流广泛开展,瓯江文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4.文化产业发展体系逐步成型。以旅游带动的会展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定位更加明确,政策导向机制逐步健全,市场体系初步完善,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建成一批重点文化项目,培育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壮大一批重点文化企业,形成一批特色产业区块。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到2015年要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

5.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体系不断优化。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世界级、国家级、省级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取得重要突破,文化遗产得到全面保护与有效传承,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文化节遗产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建成一批具有浓厚区域特色的生态文化保护基地,丽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在全省领先位置。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到2015年,全市城乡基本建立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要求,文化设施完善,活动内容丰富,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对象广泛的基层文化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构建起覆盖全市城乡的群众文化权益保障体系、基层文化建设先进示范体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系,让城乡居民方便快捷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要求,积极实施“浙江文化强镇”、“丽水山花工程”和“农村文化设施标准化工程”,不断完善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15年,力争全市2/3县(市、区)进入省级文化先进县行列,20%的乡镇文化建设达到浙江文化强镇标准,65%的乡镇文化建设达到“丽水山花乡镇标准”。实施重大文化设施建设计划,建成丽水市博物馆、丽水市图书馆新馆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打造丽水文化新地标。县县(市、区)建有符合标准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乡(镇、街道)建有符合标准的多功能、综合性文化站,村村(社区)因地制宜建有文化活动场所。各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达到国家或省规定标准,力争3个以上县(市)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其他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全部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大力推进省级中心镇图书分馆建设。村(社区)文化设施100%以上覆盖,全市行政村2012年前实现“农家书屋“全覆盖。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县中心、乡镇中心、村(社区)基层服务点实现全覆盖。在普及基础上,加强指导,重点扶持,分级分类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机制灵活、保障有力、服务优良的示范性综合文化站,以典型示范带动普及。推进省级中心镇图书分馆和中心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发挥其辐射、示范、带动效应。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和服务要求,积极探索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建设、运营、维护的新形式。

2.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实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加强惠及全市人民的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建设,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不断提升公益性文化单位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以农村和社区为重点,努力推行送戏、送书、送电影“三送”文化活动。全市县级免费下乡演出每年每个乡镇不少于8场,下乡镇演出覆盖率100%,受益行政村达到50%,每个行政村每月免费放映一场电影,实现城乡图书信息资源流通和共享,到2015年,500个行政村建立流通站(点),每个流通站(点)每季度更换流通一次。加快以“天天乐”文体广场为主要载休的城乡公共文化一体化、均等化建设,力争建成“天天乐”文体广场1000个以上,努力打造城区15分钟、乡村30分钟的文化活动圈。大力推行市际、县际、乡(镇)际“文化会亲”,加强文化交流,提升“文化大篷车”等文化服务品牌的质量档次。积极开展“乡乡一台戏”、“农民剧团”等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基本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文化需求。打造优秀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通过文艺培训、文化扶贫、政策扶持等形式,大力支持农民自办文化和自主文化活动。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农村各类文化活动,大力开展以农村文化艺术节为龙头的全市性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努力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农村文化活动品牌。以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为重点,大力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范围,确保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和残疾人等群体享受公共文化活动。

3.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大力实施文化示范工程,培育一批文化创新典型,带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深入实施《公共文化“百分之一”计划》,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发展,鼓励民间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机构的发展。深化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经念馆等公共文化场馆的免费开放。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提高图书馆硬件、软件质量和提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率为目标,提高图书馆队伍人员素质,加强图书馆对外服务窗口建设,实现藏、借、阅、导读、活动全面系统的服务,加强图书馆服务自动化、网络化建设,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惠民服务活动。抓好市图书馆新馆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市、区)支中心及流动网点建设,发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的作用。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村的基层文化信息网络。整合基层点与乡镇图书馆的机构设置,增强基层点设施利用,充分发挥基层点作用。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公共图书馆的传统文献和数字资源为基础,积极推进网络图书馆建设,促进“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广大读者提供全方位、公益性文献获取服务。

(二)打造瓯江文化品牌体系。充分利用我市的丰富文化资源和独特地域魅力,通过对优质文化资源的保护、挖掘、整理、综合和提升,推进我市特色文化品牌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文化软实力。

1.整合特色文化资源。瓯江作为丽水的“母亲河”,孕育着丰富的特色文化元素,瓯江文化是绿谷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实施市、县两级文化品牌战略,对摄影文化和巴比松油画文化、黄帝文化、畲族文化、剑瓷文化、石雕文化、华侨文化、好川文化、汤显祖文化、廊桥文化、香菇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进行重新梳理,进一步确立“瓯江文化”的全市性大品牌地位。重视对瓯江文化的挖掘和研究,推动各种文化元素的挖掘、整理、综合和提升,形成一批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加强对瓯江文化的扶持和培育,结合瓯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开发,大力实施“瓯江文化长廊”工程,建成一批瓯江文化精品项目。以瓯江为主轴,整体谋划,分步实施,以点成线带面,加强瓯江各种文化元素的开发和利用,努力形成以瓯江文化为核心的特色文化体系。组织“瓯江文化会亲”、“瓯江大家乐”、“瓯江文化精品展”、“瓯江文化论坛”等活动,充分发挥特色文化优势,积极开展瓯江文化的展示和对外交流,推动瓯江流域文化的交融、互促与共振。

2.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大力培养高素质的绿谷文化创作队伍,巩固和发展摄影、巴比松油画、畲族歌舞、音乐、中青年书法等创作群体。继续组织实施“绿谷文化奖”,油画展、书画展和摄影大赛、原创歌曲大赛、文学创作大赛,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促进文化精品的生产和优秀人才的成长。建立健全精品创作生产的组织化和市场化机制,打造一批体现优秀历史文化、反映时代精神、富有丽水特色、具有较高水准的精品力作,努力形成摄影、美术、戏剧、文学、音乐、书法、舞蹈等各个门类的文艺精品。加强规划,切实抓好“五个一”工程、“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等重大奖项参展参赛作品的创作生产。

3.发展重大文化节庆品牌。立足文化资源优势,通过节庆平台充分展示绿谷文化的个性和内涵,注重市县联动,重点办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景宁中国畲乡三月三、缙云黄帝文化节、青田石雕文化节、庆元香菇文化节、龙泉剑瓷文化节、云和木制玩具文化节、遂昌汤显祖文化节、松阳开茶节、莲都欢乐莲城等特色节庆活动,使之成为区域性乃至全国性、国际性的文化展示交流平台,形成一批独特魅力的瓯江文化节庆品牌,努力使丽水成为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不断提升丽水对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建设文化产业发展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结合丽水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在休闲养生经济的总体框架下,以已有产业基础为主导,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培育新兴文化业态,加快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形成生态、文化、旅游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发展路子,文化产业增加值实现年均增长13%,到2015年占GDP比重要达到7%。

1.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加快发展新闻出版、影视服务、文化会展、文体休闲娱乐、文体制造等优势文化产业,大力推进演艺娱乐、动漫游戏、网络文化经营、艺术品和工艺美术经营、文化创意和设计、文化旅游和会展等六大重点门类,大力实施文化产业发展“111工程”,着力培育100家重点文化企业、100名高素质人才、10个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重点抓好万象文化创意园、古堰画乡、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园、中国石文化创意园、云和木制品玩具创意园、庆元廊桥文化园、缙云仙都文化产业园、遂昌三墩文化园、松阳寨头摄影休闲园、景宁畲族文化创意园等十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把丽水培育成全省生态工艺文化特色中心和浙西南生态文化产业带的重要节点城市。

2.提升文化产业发展层次。依托重大文化建设项目,把重大文化建设项目纳入大企业、大项目、大平台、大产业“四大建设”总体布局,深入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重点推进电影院线、新闻出版、演艺娱乐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依托本地厚重的文化资源,按照“项目带动、龙头企业主导、园区集聚、集群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文化旅游为切入点,以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为载体,以文化龙头企业培育为重点,积极发展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依托强有力的政府支持,通过政府的政策鼓励,推动一批资源型、加工型企业向文化内涵研发设计、文化品牌营销领域拓展,推动生产初级文化产品的企业向生产高附加值文化产品的企业转型。依托旅游产业,积极利用浙江作为旅游目的地的巨大吸引力和丽水旅游业所带动的巨大人流,增加地方特色、民族风格、差异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努力吸引外地游客积极进行消费,延长游客在丽水的滞留期。依托周边城市,依托温州、义务等城市发达的商业文化贸易体系,为丽水文化产品开拓市场通道,承接与上海、杭州等城市的创意文化产业体系相配套的制造型文化产业。依托文化产业领域的战略投资者,加强招商引资,积极接洽引进同时拥有资金、经营管理经验、渠道、人才等专业资源的文化产业领域的战略投资者,迅速提升丽水文化产业的发展层次。

3.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加快发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发展文化服务消费,培育群众文化消费意识,努力提升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水平。鼓励文化企事业单位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文化产品,积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人消费提供补贴。引入竞争机制,推进文化产品市场建设,发展书报刊、电子音像、演出娱乐、工艺品等文化产品市场,发展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积极发展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型文化行业组织,促进行业自律和自我服务。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咨询、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拍卖等中介机构,推行知识产权代理、市场调查、法律咨询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完善文化场所运行机制。

(四)构建文化遗产传承体系。坚持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单体保护和整体保护、研究性保护和利用性保护并重,加快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高全社会遗产保护意识,使我市文化遗产保护走在全省前列。

1.深入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推进国家级、省级文保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地域性文化遗存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到“十二五”期末,争取新增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以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以上,联合浙南闽北相关县市积极做好“中国木拱廊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统筹安排,有计划地实施文物保护工程,重点开展包括国保单位和第七批国保申报单位在内的50项文物古迹的保护修缮工作。建立健全古民居与古村落的保护机制,突出宗祠保护与维修,建立宗祠数据库。积极配合建设部门,抓好“处州府城”和“刘祠堂背”两大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推进市本级创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构建市、县两级博物馆网络,支持和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建设,鼓励建设行业博物馆、民间博物馆和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小专题博物馆,加强馆藏文物征集,提高馆藏文物保护和展示水平。到2015年,实现县县有博物馆(特色馆或民营馆),二分之一以上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和整理,进一步丰富“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内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库,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评选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强保护工作专业队伍和传承人队伍建设,充实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逐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继续完善各项保护载体建设,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试点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评选命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继续评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力度,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加强理论研究工作,创新思路,加快成果转换,出版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书籍。“十二五”期间,各地在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常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行政管理机构。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展演和对外交流,让我市富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走出去,促进瓯江流域优秀文化的传承。大力开展生态文化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努力扩大区域文化影响力,力争建成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生态文化保护示范基地3个。

3.做好文化遗产的开发应用。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充分体现文化遗产的教育、科研和经济功能,使文化遗产进一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融入百姓生产生活。把保护、发展文化遗产与促进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宝贵资源,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文化品牌,使文化遗产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新亮点。把保护、发展文化遗产与弘扬传统文化、传播先进文化相结合,使广大群众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把保护、发展文化遗产与公共文化服务结合起来,通过丰富的展品、高品位的展览和精彩的展演等形式,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办好“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使“文化遗产日”真正成为传播文化遗产的重要平台。

(五)发展现代文化传媒体系

1.加强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宣传。加强主流媒体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套调频广播节目。强化新闻立台理念,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增强新闻宣传效果。积极探索社会热点新闻即时报道,不断提高媒体对社会的引导能力。不断改革创新,新闻报道要贴近生活,增强新闻的可看性,新闻报道的形式要多样化,增强新闻的独特性。加强广播影视品牌建设。树立品牌至上的思想,着力品牌媒体、品牌栏目、品牌主持人建设。借助名栏目、名记者、名主持人的评选机制,促进广播影视品牌建设。到2015年,力争实现市广播电视台10个品牌栏目、各县(市)广播电视台有2个品牌栏目建设的目标。深入开展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根据广播影视“三贴近”工作要求,重点抓好广播电视对农节目建设。在确保对农节目内容导向正确,较好地满足新农村建设和群众需求的前提下,力争到2015年,全市县(市)广播电视台广播自办对农栏目每周达到3档以上,电视自办对农栏目每周达到3档以上。扶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到2015年,发展1家以上具有丽水地方特色的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公司。

2.加强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覆盖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各种传输手段,努力提高广播电视的覆盖,到2015年,全市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85%以上;有线电视联网率:乡镇达100%,行政村达99%以上,20户以上的自然村达90%以上,未实现有线联网的行政村、20户以上的自然村,均通过村村通直播卫星或其他方面实现全面覆盖,使农民群众能收看收听8套以上广播电视节目,确保85%以上农户收听到有线广播。全面实施广播电视低保工程,为城乡低保户等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的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加强农村基层广播体系建设,发挥农村广播在抗洪抗灾等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到2015年,全市乡镇广播站建有率达100%,98%以上行政村建立广播室。全面推进电影数字化进程,到2015年,全市数字银幕比例和农村数字化放映均达到100%。积极推进多厅影院建设,到2015年,全市现有影院完成现代化多厅影院改造,新建6家现代化多厅影院(丽水市直3家,缙云1家,遂昌1家,青田1家),现有的中心镇影院完成现代化改造。认真实施电影“2131”工程,促进农村电影放映逐步从露天走向室内,100%行政村实现每月放映一场电影。

3.加快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建设。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数字化发展。坚持技术创新与内容建设并重,加快发展高清电视、付费电视、视频点播、调频广播入户等新型业务,大力开发政务信息、科学教育、社区服务、文化娱乐、健康生活、交通安保、金融支付、网上商务等多种业务,确保全市的有线数字电视成为千家万户的多媒体综合平台。加快全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数字化发展。2012年底前,全市城乡基本完成整体转换任务,全市县以上城市基本完成双向化改造任务,有条件的扩大农村双向化改造范围。2014年前,基本落实省委确定的“以华数为主体,构建全省统一的数字发展平台”的决策部署,实现“由小网向大网,由模拟向数字,由单向向双向,由看电视向用电视”的转变,形成市、县、乡、村四级统一贯通、互联互通的传播格局。加快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2015年底前,全市广电传输网络基本满足“三网融合发展要求”,形成全省统一、互联互通、有序运行的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

(六)构建新闻出版发展体系。强化报刊管理,切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稳步推进我市报纸期刊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运行,促进报刊出版健康发展。公开发行的报纸出版物单位增加1—2家,发行量年增长5—10%;企业报主办单位增加5—8家,发行赠送量年增加10—15%;内部期刊主办单位增加5—7家,发行赠送量年增加10%。加强和改进印刷复制业管理,规范印刷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市本级印刷企业协会,引导印刷企业做强做大,指导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发展印刷业具有出版物资格的企业2—4家,印刷业工业总产值10亿元,年均增长7%。大力推进新华书店“农村小连锁”工程建设。“十二五”末,全市实现市、县(市、区)中心乡镇新华书店“农村小连锁”全覆盖,并进一步向社区、街道和校园纵深发展。认真做好“三农”出版物赠送工作,加大新闻出版服务“三农”力度。积极实施全民阅读工程和“农家书屋”工程。积极组织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继续稳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以重点工程建设带动新闻出版业发展,稳步推进产业园区布局调整,有选择地建设符合当地特点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网络等优势特色产业,合理利用资源,推动产业集聚,力推新闻出版业园区及一条街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握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加强和改善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保证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始终掌握对文化重大事项决策权,对宣传业务的审核权,对主要领导的任免权,对国有文化资产配置的控制权。深刻认识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文化建设工作责任制,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研究制定全市文化建设目标考核测评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考评标准,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要听取文化工作的专题汇报,帮助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快转变职能,抓好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群众性文化团体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鼓励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形成共同推进文化建设的新格局。

(二)落实文化发展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各级财政投入的增幅高于本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十二五”时期文化事业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高于“十一五”时期。加大对农村文化发展的资金支持,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及时落实配套资金。注重投资效率和效益,建立健全对公共文化事业财政投入绩效评估机制。鼓励社会对文化事业的捐赠。大力实施《公共文化百分之一计划》。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现有的文化发展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充分运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杠杆,鼓励个人、企业、外资、社会团体进入国家政策未禁止的文化领域,大力扶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政策,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适应文化发展形势要求,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区别文化事业单位和文化产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深化市、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机构改革,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装备建设,推动中心镇和经济发达乡镇文化市场执法中队建设,切实加强文化领域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根据工作形势的发展完善机构设置,“十二五”期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分设文物局、文化产业局和增设法规处,南城新区设置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分局,市县两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设置文化产业科室、新闻出版科室、文保所和非遗保护中心。着力增强文化创新能力,以新的机制盘活存量,扩张增量,拓展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四)加强文化人才队伍保障。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切实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建立一支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专业文化队伍;建立一支适应先进文化发展需要和群众需要、有较高工作热情的基层文化骨干队伍;培养一批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懂经营、善管理、熟悉市场运作规律的高素质的行政管理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一定数量的在全省及业内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的拔尖文化人才,加强文化执法队伍建设,力争使人才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人才总量适当增加,人才门类比较齐全,人才结构趋于合理,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较好满足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实施文化人才工程,制定人才培养计划。重视抓好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抓好乡镇文化员、广电员、文保员、出版物发行员、农村电影放映员等基层文化队伍的培训。积极创造条件,提供相应的平台,为各类拔尖专业人才提供成名成家的机会,培养各艺术门类的领军人物。依托丽水学院艺术学院,加大艺术人才自主培养力度。创新人才使用和评价机制,加强人才使用和管理,将优秀人才提拔到重要岗位,完善破格晋升机制,推进优秀人才快速成才。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为重点,拓宽优秀人才引进的“绿色渠道”,积极引进拔尖艺术人才、知名艺术家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理顺乡镇文化站管理体制,对乡镇文化员岗位重新核编,逐步按新编制数配齐人员,建立乡镇站文化员的招聘,录用制度。合理解决乡镇文化员的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基本待遇问题、保障基层文化队伍的稳定。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责任目标,纳入考核。建立人才培养的专项资金,切实保障人才培养经费落到实处。

(五)加强文化领域监管。加强对文化演艺、新闻出版、互联网等各类文化阵地的管理。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水平。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坚决扫除腐朽文化垃圾,净化文化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和改进出版物监管,拓展和延伸监管范围,依法惩治侵权行为,重点开展出版物市场和校园、社区的“扫黄打非”工作,有效遏制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广播影视安全播出监管,加强广播电视监管网络、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安全播出技术保障体系,确保日常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加大文化政策研究力度,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文化产业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广播电视管理、印刷业管理和音像制品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加强文化法制宣传,加大执法力度,营造文化发展良好环境。

丽水市文广出版系统“十二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总表

投资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和规模

规划总投资

“十二五”计划投资

目前进展情况

预计开工时间

预计完工时间

项目提出主要依据

备注

1

丽水市

博物馆

续建

市本级

建筑面积1.365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和陈展两部分,共有8个500平方米以上的大展厅。

1.5

1.3

已开工建设

2010

2013

丽水市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

实施类

2

丽水市

图书馆

新建

市本级

规划占地18亩,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1.3

1.3

项目前期

2012

2015

丽水市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

实施类

3

处州府城与历史街区

新建

市本级

包括处州府城墙修复,厦河门历史街区和刘祠堂背历史街区建设,占地170亩。

4.5

2

方案编制

2011

2017


实施类

4

丽水影城

新建

市本级

规划北城影城和南城影城建筑面积分别为6000平方米和2000平方米。

2






研究类

5

丽水市棋文化与产业博览园

新建

市本级

规划总用地3000亩,主要建设棋比赛场馆、棋文化主题公园、棋具产业与休闲度假区、赛事培训与会展等设施建设。

30






研究类

6

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

新建

全市

互动数字电视平台、SDH传输设备、新架光缆线路、传输网双向改造、模拟转数字整体平移、县(市)机房增添数字设备。

3

3

规划编制

2011

2015

《中共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的意见》

实施类

7

中国石文化之都建设工程

新建

青田县

规划用地2500亩。规划用地2500亩。主要建设华侨博物馆、矿山公园、中国元始加工市场、石文化一条街等。

3

3

完成项目方案

2011

2015

青田县十二五规划纲要

实施类

8

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

续建

青田县

县城文化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2.6

1.6

已开工建设

2011

2014

青田县十二五规划纲要

实施类

9

青田县大清文化园

新建

青田县

大清文化街、古建筑群、古戏台等配套工程。

2.5

2.5

完成项目方案

2011

2015

青田县十二五规划纲要

预备类

10

松阳农耕文化创意园

新建

松阳县

规划用地200亩,主要建设陶瓷创意中心、奇石文化中心、艺术写生基地、山油茶文化园等。

3.5

3.5

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2011

2015

松阳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实施类

11

松阳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新建

松阳县

明清街坊修缮保护,延庆寺塔修缮保护、文庙、武庙(汤兰公所)、城隍庙等三庙的修缮保护。

1

0.5


2011

2018


实施类

12

遂昌县三墩文化产业园区

新建

遂昌县

规划用地360亩,其中三墩产业园区270包括遂昌竹炭、茶叶、黑陶、青瓷、书画、古玩、根雕等特色文化产业区,宾馆、饭店、停车场、办公用房、购物区等。好川文化遗址公园占地90亩,建设好川文化出土文物博物馆(综合博物馆);好川文化墓舍遗址恢复及保护设备建设;好川先民休养生息、劳作等场景建设;公园外围附属设施建设

3

3

详规已编制

2011

2015

《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实施类

13

遂昌县长濂明文化园

新建

遂昌县

主要建设明文化体验区、古村落步行街、产权式度假村等。

2.3

2.3

规划编制中

2010

2015

《遂昌县旅游总体规划》

预备类

14

庆元民俗博物馆

续建

庆元县

规划总用地20亩,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建设青瓷、木雕展示厅,建设宋元明朝分展馆,园林建筑。

2

1

已开工建设

2010

2011

庆元县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

实施类

15

庆元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新建

庆元县

规划用地35亩,建筑占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县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松源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

1.5

1

委托规划设计

2013

2017

庆元县十二五文化广电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预备类

16

廊桥文化园

新建

庆元县

一期建设中国庆元廊桥博物馆,总用地面积10016.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5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20.3平方米,2011年开馆;二期、三期计划集研发、交易和培训为一体的廊桥文化示范园区。

0.6

  0.45


 2011

 2014


实施类

17

景宁畲族原生态文化保护示范区

新建

景宁县

主要核心区域为景宁县环赤木山畲族村,保护范围1056平方公里。

1.5

1

规划编制

2012

2017


实施类

18

缙云县图书馆、档案馆

新建

缙云县

规划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

1

1

项目建议书编制中

2011

2015

浙江省“文化大省”建设相关要求

实施类

19

缙云县文化艺术中心

新建

缙云县

包括文化中心、艺术中心、多厅电影城等建设,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0.7

0.7

项目建议书编制中。

2011

2015

浙江省“文化大省”建设相关要求

实施类

20

云和木制玩具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新建

云和县

占地面积20公顷,建设木玩博物馆(含剧院)、南山教育拓展主题公园、木玩产业服务综合体等。

5

5

已完成项目建设书编制。

2010

2015

《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实施类

21

云和抗战纪念馆

新建

云和县

主要建设复兴馆、抗战广场,浙江兵工厂纪念地、黄绍竑公馆、季宽游泳池、季宽公园、夏令公园、季宽亭、大会堂、发电站、英士大学(中美院前身)旧址、晓声学院旧址、方山岭战役纪念馆。

2

2

前期研究

2011

2015

云和县“十二五”期间红色旅游发展思路

预备类

22

龙泉宝剑文化创意园

新建

龙泉市

规划用地450亩,主要建设宝剑文化展示区、大师创作区、影视制作区和旅游接待区。

8

8

列入规划

2011

2014

《龙泉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

实施类

23

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

续建

龙泉市

规划总用地660亩,主要建设青瓷博物展示区、大师创作区、国际陶艺村及实习培训区、休闲度假区、入口区及商贸区

10

9

已开工建设

2009

2013

《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实施类

24

大窑龙泉窑景区

新建

龙泉市

建设游客服务中心5000平方米;配套道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具体区块为综合活动区、特色游览区、青瓷文化区、古迹观光区。

5

5

列入规划

2011

2013

《龙泉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

实施类

备注:共24个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含市本级6个,全市性1个),其中实施类共18个,预备类共4个,研究类共2个。

丽水市文广出版系统“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总库

投资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

地点

建设内容和规模

规划总投资

预计年底完成投资

“十二五”计划投资

目前进展情况

预计开工时间

预计完工时间

项目提出主要依据

备注

一、市本级

1

丽水市

博物馆

续建

市本级

建筑面积1.365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和陈展两部分,共有8个500平方米以上的大展厅。

1.5


1.3

已开工建设

2010

2013

丽水市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

实施类

2

丽水市

图书馆

新建

市本级

规划占地18亩,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1.3


1.3

项目前期

2012

2015

丽水市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

实施类

3

处州府城与历史街区

新建

市本级

包括处州府城墙修复和厦河门历史街区建设和刘祠堂背历史街区,占地170亩。

4.5


2

方案编制

2012

2017


实施类

4

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

新建

全市

互动数字电视平台、SDH传输设备、新架光缆线路、传输网双向改造、模拟转数字整体平移、县(市)机房增添数字设备。

3


3

规划编制

2011

2015


实施类

5

丽水市棋文化与产业博览园

新建

市本级

规划总用地3000亩,主要建设棋比赛场馆、棋文化主题公园、棋具产业与休闲度假区、赛事培训与会展等设施建设。

30







研究类

6

丽水影城

新建

市本级

规划北城影城和南城影城建筑面积分别为6000平方米和2000平方米。

2







研究类

二、莲都区

7

莲都区文化中心

新建

莲都区

建筑面积1.0966万平方米

0.55


0.55

已开工建设

2011

2012


实施类

8

丽水电影院多厅改造

新建

莲都区

改造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建设5个小厅影院。

0.12


0.12

 完成建设

2011

2011


实施类

9

莲都区图书馆

新建

莲都区

新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0.28


0.28

 规划落实

2013

2015


实施类

10

丽水通济堰博物馆

新建

莲都区

新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包含历史文物展区、相关历史名人展、地文特色文化及古代名堰介绍展区。

0.63


0.60

 规划落实

2012

2013


实施类

11

莲都区城乡文化基础设施

新建

莲都区

包括碧湖、大港头、老竹、雅溪、等建制镇的文化中心、乡村戏院、文化广场、图书馆建设等。

1.24


0.5

按年度

计划实施

2011

2014


实施类

12

莲都区古堰画乡文化影视城

新建

莲都区

包括文化中心、艺术中心、图书馆、多厅电影城、非遗展示馆、露天万人文化广场。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3







研究类

13

莲都畲族风情文化园

新建

莲都区

规划总面积2平方公里,包括畲族文化展示区、影视制作区、旅游接待区及配套宾馆等附属设施建设。

4







研究类

三、青田县

14

中国石文化之都建设工程

新建

青田县

规划用地2500亩。规划用地2500亩。主要建设华侨博物馆、矿山公园、中国元始加工市场、石文化一条街等。

3


3

完成项目方案

2011

2015

青田县十二五规划纲要

实施类

15

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

续建

青田县

县城文化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2.6


1.6

已开工建设

2010

2014

青田县十二五规划纲要

实施类

16

青田县大清文化园

新建

青田县

大清文化街、古建筑群、古戏台等配套工程。

2.5


2.5

完成项目方案

2011

2015

青田县十二五规划纲要

预备类

17

综合博物馆

新建

待定

文物陈列、非遗展示等




项目前期




预备类

18

县图书馆及少儿图书馆

新建

待定





项目前期




预备类

19

温溪影剧院改造

改建

温溪

影剧院、文化娱乐中心




项目前期




预备类

20

文化馆功能提升

改造

鹤城





项目前期




预备类

四、松阳县

21

松阳农耕文化创意园

新建

松阳县

规划用地200亩,主要建设陶瓷创意中心、奇石文化中心、艺术写生基地、山油茶文化园等。

3.5


1

完成规划编制

2011

2020


实施类

22

松阳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新建

松阳县

明清街坊修缮保护,延庆寺塔修缮保护、文庙、武庙(汤兰公所)、城隍庙等三庙的修缮保护

1


0.41


2011

2018


实施类

23

县文化中心

续建

西屏镇

总建筑面积15000㎡

0.37


0.31

2009年开工

209

2012


实施类

24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改扩建

相关乡镇

西屏、古市、大东坝、象溪、枫坪、赤寿等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改扩建

0.15


0.15


2011

2015


实施类

25

村文化活动室建设

新建

相关村

100个行政村100平米的文化活动室建设和基本设施设备。

0.1


0.1


2012



实施类

26

多厅影院

新建

西屏镇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0.3


0.3

规划阶段

2012

2015


实施类

27

松阳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新建

玉岩镇

 松阳高腔活动中心,总用地5亩

0.08


0.08

规划阶段

2012

2013


实施类

28

黄家大院修缮

修缮

望松

家祠落架维修;门楼维修;安装技防设施;周边排水系统改造;院内道路、大院围墙修复;花园、菜园、庭台、池塘等设施恢复。

0.066


0.066

已对百寿厅进行了全面维修

2012



预备类

29

松阳县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建设

修缮

大东坝

石仓古民居的七村福善堂、乐善堂;六村余庆堂、五柳堂、三栋屋等修缮,建筑面积15000平米

1


0.4

已实施石仓古民居群整体保护规划的编制

2013

2018


预备类

30

松阳县古市城头历史文化街保护工程

新建

古市镇


0.5


0.1


2015

2020


预备类

五、遂昌县

31

遂昌县三墩文化产业园区(含好川)

新建

遂昌县

占地面积18公顷,其中三墩产业园区包括遂昌竹炭、茶叶、黑陶、青瓷、书画、古玩、根雕等特色文化产业区,宾馆、饭店、停车场、办公用房、购物区等。好川文化遗址公园建筑面积4000㎡,好川文化出土文物博物馆建设;好川文化墓舍遗址恢复及保护设备建设;好川先民休养生息、劳作等场景建设;公园外围附属设施建设

3


3

详规已编制,开展选址等工作

2011

2015

《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实施类

32

遂昌县长濂明文化园

新建

遂昌县

主要建设明文化体验区、古村落步行街、产权式度假村等。

2.3


2.3

规划编制中

2010

2015

《遂昌县旅游总体规划》

实施类

33

遂昌县文化中心

新建

遂昌县

占地30亩,建筑面积10000余㎡,包括小剧场、排练厅、展览厅、培训教室及办公用房、多功能厅,图书馆等

1


1

选址

2011

2015

列入《遂昌县城总体规划》

实施类

34

遂昌县王村口红色古镇

新建

遂昌县

以古色风貌为载体,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绿色生态为延伸,以活化历史、情景体验和文化休闲为功能,推出文化表演等,将王村口古镇打造成集文化观光、文化体验、文化娱乐、文化产业于一身的江南古镇。

0.5


0.3

规划已完成

2011

2015

《浙江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06-2010

实施类

六、庆元县

35

庆元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新建

松源镇

规划用地35亩,建筑占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县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松源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

1.5


1


2013

2017


实施类

36

庆元民俗博物馆

续建

庆元县

规划总用地20亩,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建设青瓷、木雕展示厅,建设宋元明朝分展馆,园林建筑。

2

1

1

已开工建设

2010

2011

庆元县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

实施类

37

廊桥文化园

新建

庆元县

一期建设中国庆元廊桥博物馆,总用地面积10016.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5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20.3平方米,2011年开馆;二期、三期计划集研发、交易和培训为一体的廊桥文化示范园区。

0.6


 0.45


 2011

 2014


实施类

38

庆元香菇文化主题公园

新建

生态公园

公园拆迁及改建

0.5


0.5


2012

2013


实施类

39

廊桥博物馆(含室内和室外)

新建

松源镇

估算总用地面积1公顷

0.8


0.8


2011

2015


实施类

40

庆元县双枪竹文化创意产业园

新建

松源镇

占地面积50亩,建设展示厅、博物馆、休闲中心等

0.5


0.5

年底进行“招、拍、挂”

2011

2012


实施类

41

庆元县广播电视制作中心

新建

庆元县

总用地15亩,建筑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建造集广播节目制作、播出、传输等功能及办公用房为一体的综合大楼

0.55


 0.35

委托规划设计

 2014

 2016


实施类

42

庆元县

多厅影院

新建

松源镇

对电影院原址进行全面改造,设立5个现代化影厅,对电影放映设备进行更新换代

0.2


0.2


2014

2017


预备类

43

生态博物馆

新建

松源镇

乡村式博物馆

0.18


0.18

前期研究

2012

2015


预备类

44

“一溪两岸”景观廊道建设会溪竹文化产业园区

新建

松源镇

估算总用地面积4公顷

2


2


2012

2015


预备类

45

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

新建

各乡镇

包括文物保护点抢救修缮,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等项目

0.3


0.3


2011

2015


预备类

46

中国廊桥文化工程

新建

庆元县

主要博物馆、廊桥修建、景区公路。

5.5







研究类

七、景宁县

47

乡镇文化站基础设施建设

续建

各有关乡镇

建设东坑、郑坑等乡镇文化中心,每个文化中心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

0.25


0.22

正在建设

2010

2012


实施类

48

景宁畲族原生态文化保护示范区

新建

景宁县

主要核心区域为景宁县环赤木山畲族村,保护范围1056平方公里

1.5


1

规划编制

2012

2017


实施类

49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馆

新建

县城

用地2200㎡,建筑2500㎡

0.5


0.5

规划选址

2011

2012


实施类

50

多厅影院建设

新建

景宁县

用地2000㎡,建筑面积2000㎡

0.12


0.12

规划选址

2012

2014


实施类

八、缙云县

51

缙云县图书馆、档案馆

新建

缙云县

规划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

1


1

项目建议书编制中。

2011

2014

浙江省“文化大省”建设相关要求

实施类

52

缙云县文化艺术中心

新建

缙云县

包括文化中心、艺术中心、多厅电影城等建设,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0.7


0.7

项目建议书编制中。

2011

2015

浙江省“文化大省”建设相关要求

实施类

53

前路慕义桥(省保单位)、河阳村虚竹公祠(县保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工程维修

维修

壶镇镇前路村、新建镇河阳村

前路慕义桥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包括石拱桥、桥亭过廊、桥亭南北厢房等;河阳村虚竹公祠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包括门套、门厅、八角亭、上厅、看楼、抱鼓石等

0.05


0.05

前期

20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维修

实施类

54

松岩百廿间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整体搬迁

文物搬迁

壶镇镇松岩村

总体搬迁面积为4000平方米,主要由主院、东南院、西北院组成

0.60


0.60

前期

2011


好溪水利枢纽工程为省级重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维修

实施类

55

缙云县地质博物馆

新建

新区

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0.15


0.15

前期

2012



实施类

56

缙云县文化遗产博物馆

新建

 新区

 总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包括非遗实物展示厅、收藏室、非遗展演厅、培训区、业务区、办公区、技术设备区等

 0.5


0.5

 前期

2015



预备类

九、云和县

57

云和木制玩具文化创意产业园

新建

云和县

占地面积20公顷,建设木玩博物馆(含剧院)、南山教育拓展主题公园、木玩产业服务综合体等。

5

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

5

已编制规划方案。

2011

2015

《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实施类

58

云和抗战纪念馆

新建

云和县

主要建设复兴馆、抗战广场,浙江兵工厂纪念地、黄绍竑公馆、季宽游泳池、季宽公园、夏令公园、季宽亭、大会堂、发电站、英士大学(中美院前身)旧址、晓声学院旧址、方山岭战役纪念馆。

2


2

前期研究

2011

2015

云和县“十二五”期间红色旅游发展思路

预备类

九、龙泉市

59

龙泉宝剑文化创意基地

新建

龙泉市

规划用地450亩,主要建设宝剑文化展示区、大师创作区、影视制作区和旅游接待区。

8


8

列入规划

2011

2014

《龙泉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

实施类

60

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

续建

龙泉市

规划总用地660亩,主要建设青瓷博物展示区、大师创作区、国际陶艺村及实习培训区、休闲度假区、入口区及商贸区。

10

1

9

已完成博物馆,开工建设大师园

2009

2013

《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实施类

61

大窑龙泉窑景区

新建

龙泉市

建设游客服务中心5000平方米;配套道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具体区块为综合活动区、特色游览区、青瓷文化区、古迹观光区。

5


5

列入规划

2011

2013

《龙泉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

实施类

备注:共61个文化建设项目,其中实施类共42个,预备类共14个,研究类共5个。 规划总投资124.1亿,“十二五”计划投资67.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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