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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十一五”体育发展规划
时间:2021-10-08 15:45 来源:市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体育是社会发展与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他在提高人民健康素质,展示人们精神风貌,构筑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始终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任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体育越来越成为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文化大省、体育强省和我市加快绿谷文化建设的要求,特制定丽水市“十一五”体育发展规划。

一、我市“十五”体育发展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全面贯彻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随着我市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关心健康,热衷健身,积极投身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已逐步成为人民生活方式和一种时尚追求。特别是随着人们体育意识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体育消费不断提高,为我市“十一五”体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群众体育广泛开展。广大群众爱好体育,参与健身的热情日益高涨,体育人口已达到总人口的38%。各级各类健身活动点532个,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956人,开展了4次不同规模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受测人数达到9450名,体质合格率达到80%以上。全市有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6所、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基地学校有32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7所,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全面展开。建立市级体育社团9个,全市103个体育社团组织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276个老年人体育组织遍布城乡各地,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农村体育有新突破,全市有二个乡镇被评为“全国亿万农民体育健身先进乡镇”,有9个乡镇被评为省级体育特色乡镇和体育强镇;有14个单位、10名个人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民族体育成绩斐然,在近几年的省级以上比赛中共获得58枚金牌。残疾人体育也得到了蓬勃发展。成功举办了市首届全民运动会。

——业余训练水平不断提高。2003年,我市运动员在第十二届世界航海模型锦标赛上分别夺得两项冠军,破一项世界青少年纪录。我市运动员王浩曾先后获得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公斤级冠军和全国锦标赛冠军。到2005年,共获得全国冠军13个,省级青少年各类比赛冠军36个。向省输送优秀运动员12人。坚持教体结合之路,合理布局业余训练网络。有田径、篮球、羽毛球、跆拳道、足球、射击、举重、乒乓球等布局项目,有专、兼职教练员100余人,在训运动员1000多人,在省局注册运动员达700多人。

——体育设施建设有了较大的改善。各级政府加大了对体育设施的投入,通过多方筹措,先后投入了1.67亿元,新建和改善了一大批体育设施。市区建成了以体育项目为主的健身广场和功能齐全的市体育健身大楼;包含主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网球馆、训练场等设施在内的占地206亩的市体育中心也于2005年11月破土动工。龙泉、景宁、云和、庆元、遂昌、青田等县(市)相继建成了体育馆和标准田径场。在社区、农村兴建的一大批全民健身工程,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据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截至2003年底,全市体育场地面积,人均占体育场地面积。

——体育产业有了新的发展。丽水星球棋牌有限公司、龙泉网球厂、青田意尔康运动鞋、运动服饰、云和玩具足球和龙泉武术宝剑等一批体育产业应运而生。体育彩票发行几年连上新台阶,增长势头良好。从2000年的650万元起步,2005年达到8169万元。体育健身娱乐业初具规模,全市有登记注册的体育健身场所208家,年经营收入逾千万元。特别是市健身大楼自2004年6月开放以来,每年接待前来健身的群众达30万人次。

“十五”期间,我市的体育事业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还存在许多的困难和问题:群众体育发展水平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城乡发展不协调,体育人口增长幅度不大;体育场地总量偏少,种类单一,且设施陈旧老化、分布不均;人均体育用地面积处于全省落后水平;体育经费不足,社会筹措能力相对薄弱;业务训练项目少、总体水平低,且发展后劲不足;体育产业规模小、档次低,发展缓慢;复合型的体育人才严重缺乏,尚未形成有效的人才培养、管理和行进机制。

二、我市“十一五”体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文化大省、体育强省的要求,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整体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根本目标,以打基础、促发展为主题,以实施“小康健身工程”、“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体育产业培育和发展工程”、“体育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为主要任务,以完善全民健身和业余训练服务保障体系为抓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增强后劲,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基本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符合体育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网络服务体系,体育人口、国民体质主要指标接近或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业余训练网络基本形成,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建设有新的突破;体育产业有较大的发展;体育队伍建设、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取得一定的成效。

—群众体育工作。体育人口达到总人口的45%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82%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以上;力争全市有一个县、十个以上镇(乡)达到体育强县、强镇(乡)的标准;创建省级先进街道6—8个,45%的乡镇和60%的城市社区建立文体站;到2010年市本级各类体育社团达到20个,比原来增加60%,100%的城市社区和80%的农村建立一支体育健身队伍;积极争创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3000名,实现每千名体育锻炼者拥有1—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目标。全市建成9个体质监测中心,监测站(点)达到20个。

——业余训练工作。合理调整项目布局,以田径、跆拳道、海模、羽毛球、乒乓球、皮划艇(或赛艇)作为全市重点布局项目,实行重点规划与投入。以市队县办的形式,开展网球、游泳、射击、举重、体操、散打、女足、篮球等项目的业余训练,使全市参加业训的人数达到2000人,教练员(包括兼职教练)达到110人;“十一五”期间,我市专职教练员和体传教练员必须通过两次以上业务培训。在第十四届省运会上竞技体育部金牌总数力争达到20枚以上(包括贡献奖),各县(市、区)必须达到1枚以上(包括贡献奖)。

——体育产业发展。加快体育产业发展的步伐,逐步形成体育健身娱乐、体育休闲、体育旅游、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彩票等结构较为合理的体育市场。开发和建设具有群众广泛参与的体育健身娱乐市场;做好体育旅游、体育用品、体育培训项目的包装和市场的开发、挖掘;以电脑体育彩票销售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布点规模,实行规范管理,努力扩大彩票销售量;充分利用和发挥和各类体育场馆的作用,促进我市竞赛表演业的全面发展。

——体育场馆建设。重点进行市体育中心的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末,完成主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等主体育场馆的建设,初步建成能承办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国际、国内赛事的场馆能力;充分利用南明湖的水域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开发建设市水上运动休闲中心,开展皮划艇、赛艇运动及水上休闲娱乐活动;在“十一五”期间,力争全市8个县(市)要建成一个体育场、一座体育馆、一个游泳池、一座健身中心,全市建成(含在建及改扩建)37座(个)体育场馆;“十一五”期末全市70%的街道和30%的乡镇都拥有能基本满足群众活动需要的体育健身设施,其中市区社区要达到100%。

——体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加强体育法规建设,增强体育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体的能力。出台《丽水市实施(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办法》及《丽水市全民健身工程管理办法》。

三、我市“十一五”体育发展主要措施

(一)实施“小康健身工程”,努力构建群众体育服务体系。

——认真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按照群众体育组织网络社会化、场地设施多样化、健身指导科学化、健身活动生活化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兴办相结合,全面实施“小康健身工程”。要逐步构建全民健身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加大群众体育工作力度,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加强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建设。要认真总结经验,紧紧抓住当前群众体育发展的良好时机,进一步树立群众体育新的科学发展观。要充分发挥各体育骨干、体育积极分子在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中的作用,努力形成群众体育组织网络的层次化、立体化,多渠道构建健身平台,促进群众体育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素质和水平,扩大对全民健身科学指导的覆盖面。

——加快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进行公共场地、新建住宅小区、主题公园的健身器材的配备与建设,重视与已建竞赛体育场馆的资源整合与共享;合理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建设健身路径等面向大众的健身场地设施;要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重视兴办和发展农村体育设施,切实加大对欠发达乡镇特别是对下山脱贫、移民群体的体育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要根据各地实际对这些人群的生活场所进行体育健身设施的配备以及体育健身知识的辅导,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完善全民运动会制度,加快体育特色项目建设。通过四年一届的市运会、学生运动会、农民趣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民族体育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等来提高全民身体素质。要创新活动载体,进行体育特色乡镇、特色村、强镇(乡)和体育先进社区的创建,积极引导城市社区、乡镇、村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特色项目活动,挖掘和整理富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民间体育项目,加以分类指导,丰富城乡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要积极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创造条件,维护特殊人群及困难群体的健身权益。

——建设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全市各县(市、区)要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城乡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体质监测器材,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国民体质监测形成制度,逐步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监测网络,定期开展体质测试活动,及时向被监测者和社会公布国民体质监测结果。

(二)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提高我市业训整体水平。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推进“体教结合”工作。进一步完善《丽水市青少年业余训练考核办法》和《丽水市体育传统(基地)学校业余训练考核办法》;制定并下发《丽水市业余训练贡献奖励办法》等激励政策,提高基层业训积极性,鼓励积极发现、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坚持加强体教结合是提高我市业余训练水平的重要途径的指导思想,真正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互通、义务共尽、成果共享”。十一五期间,根据我市新一轮的业训项目布局调整,重新确认我市的传统学校。并对体传校的比赛、输送成绩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贡献大小分别给予奖励;要认真制订和完善专职教练员和体传校教练员岗位责任制,奖勤罚懒,促进我市青少年业训工作质的飞跃。

——合理布局项目,加快人才输送。在理清思路,充分调研并结合我市各地实际的基础上,进行项目的布局调整和新一轮的省运会备战。一方面要以田径、海模、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皮划艇(或赛艇)为全市重点布局项目,开展网球、游泳、射击、举重、体操、散打、女足、篮球等项目的业余训练,逐渐形成以重点布局项目为领头羊,其他项目齐头并进的训练格局,寻求新的夺金点,从而实现在十四届省运会上的新突破。另一方面要打好基础,创造条件,加大输送工作力度。在打好基础的前提下,建立稳固、畅通的输送渠道,逐步形成有效的选材、训练、输送体系,把培养输送更多的体育人才作为教体结合及业余训练的主要工作和努力方向。

(三)实施“体育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增强我市体育发展软实力。

——理顺教练员队伍管理体制。要切实制订对教练员的奖惩制度,通过对教练员业训工作、带训运动员的比赛成绩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实行奖勤罚懒、不训不聘。对于长年坚持一线业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练员要给予表彰奖励。通过理顺教练员队伍管理体制,建立激励机制,切实改变评聘未分离、在编教练员职责不明、混岗现象严重、带训与不带训,做好与做坏都一样的现象,从而激发教练员的业训积极性,促进体育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增强体育发展后劲。

——加强专、兼职教练员的使用和培训工作。要支持和鼓励优秀的人才引进,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密切与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的联系,根据不同项目设置,有针对性地选派专职及传(基)校教练员外出培训、观摩;十一五期间,至少要二次以上的岗位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定期举办专、兼职教练员业务培训班,搭建受训平台,从而提高专、兼职教练员自身业务素质和业训水平,建设一支“智能型”的教练员队伍。

——加强群众体育工作队伍的建设。要建立群众体育工作培训制度,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质监测人员和其他群众体育骨干的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活动。每年力争培训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00名以上,对业务能力好、综合素质高、事业心强的群众体育骨干要进行重点培养,努力打造一支有责任心、有能力、有素质的群众体育工作队伍;要切实加强对我市体育社团的管理,要理顺关系、健全制度,规范性地开展体育社团的工作,真正使体育社团成为各单项体育项目的核心和龙头。各社团要定期开展体育研讨及竞赛活动,营造全民健身氛围,促进我市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开展。

(四)实施“体育产业培育和发展工程”,加快我市体育产业的发展。

——研究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制定要根据我市的特点,坚持以体为本、多元化、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整合和优化配置体育场地资源,提高现有体育设施的利用率,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拓展体育经营领域,引导和促进体育消费。要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对我市体育产业的投入,培育体育产业市场,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加强对体育产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要依法加强对体育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在加强对体育产业的指导和服务的同时,要建立完善的体育市场管理制度,加大对体育市场的监管,实现管理和服务两手抓、两手硬。

——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服务业。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不断增长的体育健身、娱乐、消费的需求,积极培育一批集运动、健身、娱乐、旅游、购物等于一体的体育产业中心,促使体育休闲、体育消费成为新时尚,发展体育产业。

——努力促使体彩销售上新台阶。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公信原则,认真做好体彩工作,加大对销售和公益金使用的管理力度。要努力提升体彩从业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施行规范化管理;要加大对体彩公益性、公信力的宣传力度,力争使我市体彩销量再创新高。

(五)合理配置体育资源,加快体育设施建设。

——做好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应列入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城建规划部门审批公共体育设施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征求体育部门的意见,对未按规定指标设计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建、改建的居民住宅区、经济开发区和学校必须配套建设体育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认真实施《丽水市“十一五”竞赛体育场馆建设规划》。要以《丽水市“十一五”竞赛体育场馆建设规划》为指导,按照体育资源共享和竞赛体育与全民健身相结合的要求,通过合理的规划布局与加大投入,通过场馆资源的整合与改旧建新等措施,统筹安排全市竞赛体育场馆特别是市区竞赛体育场馆设施的规划布局与建设,增强我市举办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高水平体育赛事的能力,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互相发展。

——做好体育场馆的开放工作。要按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抓紧抓好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妥善处理好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关系;要加强与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厂矿企业之间体育场馆设施的资源整合与共享,强化体育场馆的造血功能,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要充分利用现有场馆资源,进行改旧建新,最大限度发挥体育场馆的功能,提高利用率,为大众体育健身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服务。

(六)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

——加强政府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发展体育事业的责任感,树立全局意识,切实把体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纳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任期考核目标。加快建立体育工作评估体系,加大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力度,加强督促检查。要重视和加强体育行政管理,根据体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充实必要的体育管理人员,切实肩负起本地区体育行政管理的责任。

——强化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教育部门要在抓好学校、学生经常性体育活动的同时,积极实施教体结合,办好各级青少年体育学校,共同培养更多的体育人才。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级工、青、妇组织和各级各类体育社团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体育事业发展。

——加快地方性体育法规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快《丽水市全民健身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加强体育市场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体育经营项目管理,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等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建立和完善全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及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本纲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当地体育发展“十一五”规划,以及相应的配套实施方案;市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七)加强体育宣传,扩大丽水知名度。

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体育法规、政策以及体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形成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通过举办大型体育赛事、体育成就展等扩大与外界的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办赛水平,提升丽水文化品位;要利用省运会这样的平台,以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示我市经济社会的巨大变化,体现“坚韧不拔,负重拼搏”的丽水精神,扩大丽水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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