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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询价公告
时间:2021-10-09 08: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社会福利救助处

丽水市民政局拟询价委托第三方组织(机构)对全市18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等级评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委托第三方组织(机构)对全市18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

二、询价内容:委托评定服务费

三、询价控制价:12万元

四、报名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取得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的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

3、具有第三方养老评估组织(企业)资格的优先;

4、熟悉养老机构业务管理,具备养老机构评估的人员和经验。

五、报价须知

1.供应商可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要求和具体情况,进行自主报价,提供评定实施方案和预算清单。

2.本项目的报价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保证此项目达到国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前提下,对本采购项目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单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成交必须严格执行。

3.本次采购采用询价结合方案方式。采购人在符合资质要求、采购需求和响应询价文件的有效报价单位中,依据报价和方案确定中标人。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因在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16时期间到市行政中心市民政局社会福利救助处(裙楼316办公室)报名,并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符合后方可参与询价。

七、询价时间及地点

于2021年10月15日下午4时在市行政中心裙楼304会议室召开询价会,各投标人将询价单盖章密封后按时送达指定地点进行询价,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何良永   联系电话:2090910  



丽水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