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 “十四五” >> 专项规划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24P/2021-35085 文号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1-1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时间:2021-11-16 18:13 来源:丽水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丽水市未来 5 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市人力社保部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稳中求进,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发布全省首个公共创业服务品牌“丽创荟”,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深入发展职业年金,探索企业年金制度。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分别从2016年的每月2006元、120元提高至2020年的每月2441元、180元。

—─加快创新人才集聚,出台“人才新政”15条、高校毕业生引进政策,与38所重点高校和19家知名人力资源机构建立“人才金桥”合作长效机制,首次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引进优秀毕业生,举办首届“千企万岗”全国大学生双选会,共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近10万人。建成全国首个地方性国家专业化人才服务基地,发放全国首创附带金融功能的高层次人才卡。

—─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全省率先实施工资统发“一件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一件事”改革,先行先试养老服务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和培育机制,制定全国首个公务员考录地方标准。全省率先建立教师待遇与公务员联动新机制,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不断提升,全面推进“丽水无欠薪”行动,实现“无欠薪”县(市、区)全覆盖。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有序。

—─人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数字化转型有力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率先探索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改革经验在全省推广。

专栏1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  标

单位

2015年

基数

“十三五”规划目标

2020年

完成数

属性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

【7】

【12.8】

约束性

2

城镇登记失业率

%

2.93

≤4

1.65

预期性

3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

万人

/

【3】

【6.16】

预期性

4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

94.30

≥90

92.3

预期性

5

创业培训人数

万人

/

【0.65】

【2.11】

预期性

6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58.19

163

198.87

预期性

7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59.95

70

86.13

约束性

8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

%

90

95

99.12

预期性

9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1.90

24.5

30.66

预期性

10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56.79

57

78.39

预期性

11

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

万张

264.56

265

283

预期性

12

人才资源总量

万人

33.04

44.3

48.8

预期性

13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万人

10.2

19.01

19.01

预期性

14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万人

/

8:26:66

/

预期性

15

新培养高技能人才

万人

/

【2】

【2.36】

预期性

16

职业能力鉴定人数

万人

/

【12】

【13.13】

预期性

17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

97

98.00

预期性

18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6.16

92

98.2

预期性

19

其中:调解结案所占比例

%

84.62

70

85.80

预期性

注:【】内数据为五年累计数。

(二)面临形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并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社会大局稳定。从全省看,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全省上下正朝着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迈进。从丽水实际看,我市正坚定不移走创新实践“两山”理念发展道路,努力打造全面展示浙江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两方面成果和经验的重要窗口。

“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人力社保事业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压力较大,新技术对就业空间的挤压也在逐步显现。不同区域、群体间社保待遇不够平衡,社保扩面征缴难度加大,人口老龄化加剧了社会保障基金可持续运行的压力。人才总量不足,高精尖人才短缺,高技能人才占比偏低,难以充分满足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企业在人才培养和评价中的主体性作用发挥不足。城乡居民之间、地区行业之间收入差距依然较大,新业态劳动用工政策供给和管理相对滞后,新生代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更加强烈,劳资矛盾局部冲突扩散、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依然存在。信息化发展对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共服务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城乡要素配置仍然不均衡,基层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存在管理机制不够顺畅、服务功能不足、人员队伍不够稳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管理不够统一规范等问题。

我们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立足市情、聚焦重点、严守底线,切实加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浙西南革命精神注魂赋能立根,坚定厉行“丽水之干”,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改善劳动力和人才供给质量和流动配置效率,持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为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人社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民生为本。坚决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人力社保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以人的现代化发展和全生命周期服务为导向,对照人民群众新期盼,持续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坚持改革创新。以数字化改革牵引人社全领域各方面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高效协同、系统集成”的“数字人社”,推进人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系统观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坚持增进人民福祉,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城乡、统筹资源、统筹政策,着眼当前,放眼长远,扬长项补短板,努力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民生保障政策托底功能,统筹安全和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三)主要目标

—─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局势总体稳定,重点群体就业保持平稳,就业困难人群得到及时援助,创业带动就业效应进一步增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到2025年,全市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左右。

—─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升社保待遇,到2025年,实现法定人群基本全覆盖和应保尽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更高水平更有活力的人才队伍。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育知识型、创新型、复合型高技能人才。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到2025年,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27万和10万。

—─更有序更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分配格局更加合理有序,推动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巩固、提升和深化“无欠薪”创建成果,全域治理欠薪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纠纷就近就地多元化解,更多案件终结在调解仲裁阶段。

—─更便捷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以人社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基本形成覆盖全民、城乡一体、均等可及、智能服务、高效运行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掌上办事之局”。到2025年,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职责定位更为清晰、力量配置更趋优化,服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增强。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单位

2020年基数

2025年

规划目标

属性

一、就业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3

【10】

预期性

2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

≤3.5

预期性

3

创业培训人数

万人

0.6

【3】

预期性

4

职业技能培训人次

万人次

3

【10】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5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98.87

213.8

预期性

6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30.02

35

预期性

7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78.39

80

预期性

三、人才队伍

8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万人

19.01

27

预期性

9

高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6.6

10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0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2

96

预期性

11

其中:调解结案所占比例

%

70

78

预期性

12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件件结案率

%

100

100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3

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

万张

280

300

预期性

14

申领电子社保卡人数

万人

105

255

预期性

注:【 】内为5年累计数。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实施就业创业提质工程,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财政政策和就业政策协同机制,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培育提升经济发展吸纳就业能力。积极应对经济增速放缓和劳动力结构变化形势,将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研究编制农村劳动力就业指数。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稳定性。

突出保障重点群体就业。以政策落实、创业带动、技能培训、兜底安置为抓手,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小微企业就业。鼓励促进丽水本地高校毕业生留丽就业,实施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加强就业援助,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实施分类精准帮扶,优先运用政策支持市场就业,规范公益岗位开发和管理,抓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

全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广泛开展“丽创荟”品牌建设和应用,提升优化“丽创贷”服务,推出全新创业担保贷款“丽担贷”,助力解决初创人群融资难题,新增创业担保贷款5亿元。构建覆盖不同创业群体、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探索引入市场优质培训资源和创业培训课程,开展创业培训3万人次以上。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推进乡村合作创业,组织实施乡村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提升乡村创业成效。推进精准高效的创业服务,开展域外超市创业群体、家庭服务业从业者专项创业服务,打造区域劳务品牌。联动举办各类创业大赛、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创业成果展示等活动,培育一批创业典型,营造更加浓厚的创业氛围。支持鼓励创新创业,完善试错容错纠错机制,营造良好创业创新氛围。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推动惠民政策落实服务落地。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工作。完善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落实就业领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构建省际劳务合作长效机制,做好在丽务工人员就业帮扶。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市场专业机构在稳定和扩大就业方面更有作为。

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聚焦半导体全链条、精密制造、健康医药、时尚产业、数字经济五大主导产业,以“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抓手,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化校企合作,全面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快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形成市场培训和政府补贴培训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培训。支持规上企业建设培训中心,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

专栏3 高质量就业专项行动

1.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健全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培训见习实习,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优化政策扶持,促进毕业生创业创新;做好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实现专项招聘活动常态化;加强岗位推荐、培训指导、创业扶持精细化管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100%实现就业。

2.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计划

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进入和退出机制,强化一对一服务,实施岗位对接、技能培训、政策落实全程跟踪反馈。加强与低保、社会救助的政策衔接,落实困难人员帮扶快速响应制度。按需开发储备一批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难以通过市场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

3.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计划

支持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落实新就业形态岗位信息采集和统计监测制度,将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招聘、培训等服务。推进新职业培训,提升新业态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4.促进大众创业项目

完善创业政策体系,支持大学生创业园申报省级、国家级示范基地,推进创业孵化基地高质量建设。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构建覆盖不同创业群体、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

5.劳务合作行动计划

建立劳务供需信息对接通道,推行输出地人员和输入地企业需求清单式管理,实现供需信息共享、精准服务。推动双方企业与职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举办多形式招聘活动,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入。

(二)统筹实施社保扩面提标工程,构建更公平更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实现社会保障应保尽保。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应保尽保,积极探索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伤保险实行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扩宽实习生和超龄就业人员的参保范围,积极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专栏4  全民参保计划

加强应保未保人员的动态分析和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扩面举措,实现精准扩面。顺应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变化,研究制定适应新型就业形态的参保缴费政策,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

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统筹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居保制度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政策,增强改革获得感。完善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将保障对象由失业人员向所有参保职工和企业扩展,将支出范围从基本生活保障向稳岗提技能、从事后帮扶就业向事前预防失业拓展。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探索工伤预防常态化工作机制。

稳步调整社会保障待遇。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进行待遇调整,让参保人员合理分享发展成果。健全城乡居保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政府缴费补贴,激励多缴多得。稳步提高失业保险待遇,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完善工伤保险待遇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建立待遇水平动态增长机制。

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在持续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依法规范基金征缴,夯实缴费基数,实现应征尽征。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健全和完善筹资机制,积极落实国有资本收益、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社会保障资金的政策规定,明确政府在社会保障筹资中的财政责任,形成规范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全面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形成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对社保基金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和安全评估工作,强化内控机制建设监督检查。

(三)统筹实施人才创业创新工程,建设更高水平更有活力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人才科技新政,统筹实施“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及“绿谷英才”特殊支持、“绿谷工匠”等重点人才计划,选拔培养社会建设领军人才100名,高技能精英人才100名,丽创新秀50名,企业骨干人才800名。打造人才创业创新最佳栖息地,以“人才码”为载体优化整合人才政策和服务事项,建设若干集招引、服务、赋能等功能的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综合体。健全人才服务机制,强化高级人才联合会及博士联谊会建设。

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推进“双招双引”一号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高校毕业生20万人,新增专技人才8万人、高技能人才3.4万人。畅通引才渠道,创新引才方法,做大全国大学生双选会(丽水)平台,加强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交流合作,逐步建立全球化、常态化的引才网络,新增人才金桥合作机构20家以上。扩大大学生来丽实习规模,放宽引才闸门。整合以赛引才、以会引才渠道,常态化开展引才活动,更加精准高效引进人才。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医院、学校、科研院所自主评聘,开展以考代评、考评结合评聘制度改革。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建立健全更加有利于培养本土企业人才的职称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持续推进“百博入百企、百博入乡镇”人才引领计划,力争实现150名博士专家到企业、乡镇挂职服务。加强博士后工作,鼓励支持市域内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态能源和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骨干企业开展博士后平台建设,力争博士(博士后)数量实现五年翻番。深化专家服务活动,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鼓励举办市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时代绿谷工匠培育工程,构筑“资源共享、平台共建、产教共融、引育共抓”“政企校社”四位一体的丽水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一支以“十百千万”新时代工匠、高技能人才、特色技能人才和青年技能人才为主力,深度服务丽水产业转型升级的绿谷技能人才队伍。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丽水技能大赛。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侧改革,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稳慎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向行业拓展。完善技能人才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建设丽水技师学院,到2025年力争在校生规模达到6000人左右。鼓励技师学院在规上企业举办技师学院分院,争取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翻两番。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改革。深入推进工资统发“一件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一件事”改革。贯彻落实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坚持分类管理,提高岗位设置科学化水平,突出“按需设岗、人岗匹配、竞聘上岗”的岗位聘用导向。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打造双创政策升级版。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持续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联动机制,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待遇。深化公立医院和县域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与综合医改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分类改革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模式,合理调控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的规范管理。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完善支持政策,推进丽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构建具有丽水特色、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服务综合体,成为区域人力资源服务新高地。

专栏5 人才引育“百千万”计划

1.百校联千企荐万才计划

加强与重点高校及知名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金桥”合作,建好用好全国大学生双选会(丽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人才论坛平台,对接百家高校、联合千家单位、推荐万名人才。

2.百站联千员招万人计划

深入实施“绿谷英才”特殊支持计划、丽水籍人才“家燕归巢”计划,到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高校毕业生20万人。

3.百业联千班训万人计划

统筹实施“绿谷工匠”等重点人才计划,年均举办各类培训班1000个以上。到2025年,选拔培养社会建设领军人才100名、高技能精英人才100名、丽创新秀50名、企业骨干人才800名。

4.百博联千村富万家计划

深入实施“百博入百企、百博入乡镇”人才引领计划,力争实现150名博士专家到企业、乡镇挂职服务;以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为重点,加大博士后招收和考核等激励机制,到2025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超过50人,累计招收的博士后总量超过100人。

5.百师带千徒育万匠计划

加快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技能人才年供给能力达到7500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5000人。筹建丽水技师学院,到2025年,力争在校生规模达到6000人左右。建设1所技工学校,争取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翻两番。

专栏6 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计划

实施重点企业培育计划,加快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重点企业,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细化专业分工,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实施行业人才培养计划,着力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立完善人力资源产业园与各类小微企业园对接合作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选树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示范典型,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达到150家,从业人员2000人以上,年产值50亿元,全市人力资源开发配置和服务就业的能力明显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在整个服务业中的比重明显增加,总体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四)统筹实施劳动关系治理工程,构建更有序更和谐的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健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强化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落实《丽水市企业规模裁员工作指引》,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农民工工作队伍,推进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专栏7  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1.企业劳动用工体检专项行动

全面开展劳动用工体检服务,多维度梳理企业劳动用工方面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提供针对性指导服务,健全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

2.劳动关系协调队伍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全面推行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工作,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员3000名,培育30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36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3.劳动关系工作信息化服务专项行动

全面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大数据库,加强企业薪酬信息化指引服务,100%向被调查企业定向反馈薪酬数据。

4.企业及区域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专项行动

选树18家省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引导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参与创建,推动创建由工业园区向乡镇(街道)、村(社区)拓展,提升创建实效,优化劳动关系社会协同机制。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

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强化基层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分类推动不同类型行业性调解组织等多种形式建立常态化的协调沟通机制,发挥商会、协会平台对其成员企业的管理与协调作用,促进该行业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升级,积极参与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化解,坚持“调解前置”原则,畅通案前渠道,制定案前调解工作制度与程序规范,提升调解率的同时,多数劳动纠纷就近就地首先在一线化解。提升调解仲裁效能,积极推广“互联网+仲裁”改革,推进仲裁办案规范化,持续开展“建标准院、开标准庭、办标准案”建设活动,推进劳动争议调裁诉衔接机制改革,形成调裁诉无缝衔接新格局。

专栏8  仲裁办案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1.优化窗口维权服务

坚持职工权益和企业发展“双维护”原则,统一仲裁窗口信息公开与服务指引规范,实行仲裁立案受理机制,全面推行异地受理与网络申请,保障劳资双方方便维权申请。

2.仲裁办案质量提升

开展裁决书评比、仲裁开庭实战练兵比武等,推进争议预防与调解先行,指导用人单位健全纠纷协商解决机制,改革完善仲裁前调解机制,定期开展仲裁庭审及文书质量和案件处理质量年度查评。

3.提升仲裁员专业化

制定专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通过庭审示范观摩、案例讨论、业务知识考试等多种措施,加强专兼职仲裁员业务更新、技能提升培训,不断提升专兼职仲裁员队伍素质。  

4.升级仲裁网络平台

深化智慧仲裁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建设,夯实数据基础,提高系统业务数据时效和质量,确保系统数据与业务同步保存、同步更新、同步固定。逐步推进全市仲裁庭审直播与裁决书上网公开,推进网络仲裁庭、网络调解室建设,全面推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在线维权,实现仲裁维权零次跑。

深化“无欠薪”行动长效机制。深化“丽水无欠薪”行动,深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落实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人力社保信用体系,开展诚信等级和失信信用动态评价,规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欠薪“黑名单”管理。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推进“互联网+”综合监管改革,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五)统筹实施智慧人社建设工程,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

推进人社数字化改革。把数字化贯穿到党的领导和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障、人事管理、工资分配、劳动关系等人社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统筹推进数字技术应用和制度创新,推动人社核心业务和重大任务流程再造、协同高效,构建整体高效的政务运行体系、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公平公正的监管执法体系、智能科学的决策指挥体系,破除制约创新发展的瓶颈,激发人社发展活力,加快实现人社治理现代化,努力在数字丽水建设中走在前列。

专栏9  数字化改革行动计划

1.政务运行数字化改革

建设并迭代政务系统,与决策部署和监督评价环节无缝衔接、有机融合,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调、执行有力、运转高效的数字化政务运行体系。

2.协同治理数字化改革

打造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键智达”、执行“一贯到底”、监督“一览无余”的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构建综合集成、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开创人社全域智慧协同治理新格局。重点包括:推进“就业创业码”数字就业应用、推进“双招双引”应用、提升“丽水人才码”应用、建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用、建设博士-项目智配应用、提升数字人事工资应用、提升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一卡通”运用、建设人社业务“智配直享”应用、建设智慧人社服务大厅等应用。

3.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

健全全市统一、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以社会保障市民卡为基础,融合协同电子社保卡、电子市民卡、就业创业码、人才码、医保电子医疗凭证、电子健康卡,推动人社业务集成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大厅办、基层办、暖心办、人机联办、无感智办、政银合作办,推动人社政务服务从“快办”向“智办”升级。

4.监督管理数字化改革

形成人社工作全方位、全链条闭环式监管架构,构建人社风险管控体系。重点包括:政策监管、基金监管、执法监管、资金使用监管。

5.决策指挥数字化改革

完善“人社指数”,建立数字化决策指挥机制,实现数字汇智更敏捷、数字辅策更智慧、数字预测更精准、数字指挥更科学,推进人社治理现代化。

6.体制机制数字化改革

全面构建一整套与数字人社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框架,推动数字化改革不断迈出新步伐、实现新突破。

专栏10  数字化改革重点项目

1.美好人社动态项目

借助数字人社建设,进一步挖掘数字动能,抓住关键环节、深化数据共享、增强部门协作,建设共享开放融合的数据资源体系,充分收集整合现有人力社保数据资源,结合线上线下数据融合补充,形成一套完整综合反映“人社指数”指标评价体系。

2.人才码项目

拓宽“云上人才之家”(丽水人才码)服务功能,提升数据共享率,提升码上服务工作效率,实现市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服务基本上通过“码上”办理完成,实现全市全覆盖,与全省互认互通,切实增强码上服务的体验感。进一步加强人才数据库及网络人才业务申报平台的建设。

3.社会保障市民卡“一卡通”项目

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动向第三代社保卡自然过渡换发,基本实现社保卡全民持有。大力发展电子社保卡(电子市民卡),实现实体卡码的协同并用,形成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以社保卡在人社“全业务用卡”为基础,推动长三角社保卡“一卡通”建设,同步开展社保卡在政务服务、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就医购药、金融服务、居民服务、社会化服务、智慧城市、信用服务等领域的“一卡通”应用,逐步建立起全市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格局。

主动融入长三角。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推进高校毕业生调查登记和长三角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信息共享,积极参与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等就业专项活动。实施丽籍人才“家燕归巢计划”,积极参加长三角地区人才交流洽谈会暨高校毕业生择业招聘会。健全长三角地区人才社团联盟,实现人才资源共享,拓展人才社团活动空间和“柔性引才”渠道。拓展与上海市高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才金桥”合作,组团赴上海开展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提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效能和跨区域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程度。推进长三角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协作,建立长三角区域仲裁申请异地预受理工作合作机制。深化厅市合作、山海协作及与静安区人社局的合作。

优化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积极探索适应全国统筹的社会保险经办,建立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经办管理服务网络体系,方便企业法人和参保人员参保登记、缴费、查询,领取待遇等各项服务。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推进政银合作,丰富人社服务供给渠道。稳步推进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事项向乡镇和街道赋权。强化基层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推进人社全面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形成组织规模完善、流程操作标准、程序制度规范、协调机制顺畅的经办服务体系。坚持需求导向,进一步改革制约全流程网上办理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形成事项清单、业务经办规范迭代升级的常态化机制。建立重要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加强大数据分析,完善“美好人社指数”标准规范,建立人社数据资源标准库。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法治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等专项制度。

(二)强化规划实施。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制订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进度要求,确保规划按计划、按步骤实施。健全监测评估机制,认真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年度综合评估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  

(三)加强宣传工作。引导动员将宣传工作与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大力宣传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的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抓好人力社保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行风建设,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人社干部队伍,努力在“重要窗口”建设中树立新形象、展现新担当、干出新作为。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