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1-35100 | 文号 | 征地公告〔2021〕84号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市政府已在2021年7月29日发布了东地路(水东路-新和路)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第45号),根据相关规定,现就东地路(水东路-新和路)项目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补充公告征收范围
本补充公告涉及紫金街道黄泥丼村,征收面积由0.0676公顷(1.01亩)调整为0.4549公顷(6.8235亩)。详见拟征收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丽水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1.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
2.户口的迁入、分户的;
3.房屋转让、交换、新(扩、改)建、析产、赠与、租赁、抵押、典当、装修等的;
4.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
5.变更房屋用途;
6.其他不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
本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红线图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