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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1-35153 文号 丽政办发〔2021〕60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21-1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花园云每日会商工作规则 2.0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2 10: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花园云每日会商工作规则2.0版》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花园云每日会商工作规则2.0版

为深入推进丽水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其是城市日常运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智慧化,结合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在前期试运行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完善花园云每日会商工作制订如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花园云每日会商是着眼于经常化研究分析解决城市日常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研判风险、应对突发事件,所建立的由市领导轮值带班会商、发布指令、推动落实,提高市域治理效能的基础性工作和制度性保障。根据需要,每日会商工作规则可迭代升级。

第二条  花园云每日会商必须坚持数字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坚持智慧智能、实际实效、精准精细,把防控风险、应急处置、解决问题的责任链条全闭环落到实处,切实做到见事早、底数清、行动快、落实好。

第三条  花园云每日会商轮值带班市领导,即为当日城市日常运行管理“轮值CEO”。

第四条  成立花园云每日会商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及相关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花园云每日会商所涉及的具体组织实施、指令发布、督查督办等工作,授权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具体负责。

花园云每日会商所涉及的风险预警预测模型的构建,以及相关数据指标的触警阈值、优质阈值、显色阈值的设定,由会商领域牵头单位负责、相关单位协同,协同单位对牵头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不得推诿扯皮,应无条件配合完成。

第二章  会商单位

第五条  花园云每日会商所涉及的主要领域牵头单位、协同单位包括:

经济运行领域牵头单位为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丽水调查队、市邮政管理局、丽水海关、丽水电业局、丽水银保监分局、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丽水管理中心等为主要协同单位。

生态环境领域牵头单位为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林业中心等为主要协同单位。

民生保障领域牵头单位为市人力社保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气象局、丽水电业局等为主要协同单位。

基层治理领域牵头单位为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消防救援支队等为主要协同单位。

应急指挥领域牵头单位为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生态林业中心、丽水电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为主要协同单位。

城市管理领域牵头单位为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莲都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等为主要协同单位。

根据花园云每日会商需要,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省部属在丽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均可为会商参加单位,上述单位必须服从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的会商指令。每日会商所涉及的各领域议题需增加协同单位时,由涉及议题的主要牵头单位明确。

第六条  花园云每日会商所涉及的城市每日体征,包括每日经济、每日生态、每日民生、每日平安、每日舆情、每日疫情防控。其中,每日经济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每日生态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每日民生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每日平安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每日舆情由市委网信办牵头负责,每日疫情防控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变化,城市每日体征协同单位由牵头负责单位明确,可动态调整。

第七条  每日会商参会单位及人员,采取“1+4+6+X”的方式确定。“1”为市领导;“4”为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相关领导;“6”为六大城市每日体征牵头单位相关领导;“X”为其他有必要参加会商单位的负责人。

第三章  会商事项

第八条  城市每日体征为花园云每日会商必须会商的事项。每日体征相关数据指标由牵头单位会同协同单位研究后报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审核确定。在实现日环比数据动态分析的同时,要实现时空比较多维度分析的数字化生成,深度挖掘分析预警性或趋势性信息。

根据需要,城市每日体征相关数据指标可从花园云数字驾驶舱专题、“一张图”专题、场景应用专题等已设触警阈值的指标中筛选。

城市每日体征各牵头负责单位应确定专门人员进驻花园云工作专班,并根据城市每日体征涉及数据指标时空比较多维度分析情况,负责形成每日简要分析报告,经牵头负责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提交每日会商,并由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呈报市领导决策参考。呈报市领导决策参考的每日会商数据信息,应按城市每日体征分项标明审签人。协同单位对所涉及数据指标进行分析及审签时,参照上述流程办理。

第九条  其它花园云每日会商需关注指标。各部门对于市域治理各领域发生或发现的需要市领导关注的数据指标,均应及时接入花园云,实现应接入尽接入。需关注指标的设置要科学合理,客观反映市域治理各领域的发展态势。相关指标应由单位业务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确认后,报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审核。

需关注指标如能实现系统直接取数,数源单位应无条件支持,确因相关限制暂时不能实现系统对接的要书面告知需求单位,并抄报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与此同时,数源单位应根据需求单位要求,通过其它取数方式实现数据协同。

需关注指标应科学设置触警阈值、优质阈值,并通过系统对接动态实时展现于花园云每日会商平台。目前尚未实现系统自动取数的,要根据省、市数字化改革部署加快相应系统及场景应用建设。在此之前,应通过花园云数字驾驶舱直报系统及时报送相关数据,报送时间为数据卡片确定的数据报送日上午10:00前。需更改关注指标或取消、新设阈值的,应填报指标变更审批单或阈值变更审批单,报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在会商实践中,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认为指标或阈值设置不合理的,可交办相关部门重新设置。

第十条  其它花园云每日会商需关注事项。各部门对于市域治理各领域当日发生或发现的需领导关注并作出决策部署的不可量化的事件,特别是紧急突发事件,应纳入花园云每日会商需关注事项进行推送。

需关注事项应通过数据接口推送至花园云每日会商平台。描述方式为:“xx年xx月xx日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xx村,北纬XX度、东经XX度,发生xx事件,请予关注。”事发地点应按照能实现的最小颗粒度描述,事件描述应包含事件性质与程度。

需关注事项可从花园云数字驾驶舱专题、“一张图”专题、应用场景专题及各部门其他已建或在建系统中筛选。目前尚未实现系统自动筛选的,要根据省、市数字化改革部署加快相应系统及场景应用建设。在此之前,应通过花园云数字驾驶舱直报系统及时推送。已制定应急预案的事项均须纳入需关注事项。

需关注事项应设置黄色和红色显色阈值,如只能设置一个阈值的,一律设为红色阈值。

第四章  会商组织

第十一条  会商议题一般由花园云每日会商系统数字化生成,主要包括:

(一)城市每日体征当中的每日经济、每日生态、每日民生、每日平安、每日舆情、每日疫情防控等相关数据指标或情况纳入当日会商议题,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汇报分析。对异常数据指标或情况,相关部门须重点分析研判。

(二)花园云每日会商平台预警的需关注指标、需关注事项,纳入当日会商议题。

(三)需关注事项中出现紧急突发事件时,由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向轮值带班市领导汇报,如有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会商。

(四)花园云协同平台交办统计发现的连续一周呈上升趋势或连续两周基本呈上升趋势的事件,由协同平台自动转入每日会商议题库,及时组织会商分析。

(五)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期间主要指标、经济社会运行、重大活动和事件等情况,应在节假日结束后第一次会商会上进行分析、研判、总结。

第十二条  会商议题及参会单位确认。市城管指挥中心于会商当日上午10:30前,根据花园云每日会商系统数字化生成情况确定当日会商议题。除紧急突发事件外,一般会商前一日10:00至当日10:00发现的异常数据指标和事项。

议题确定后,由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起草会商通知单,并通过会商系统发送给轮值带班市领导和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认为有必要增加协同单位参加会商的,可向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提出建议。

当日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需纳入会商内容的,经轮值带班市领导同意,可临时指令相关单位参加会商,或以视频会议等形式组织线上会商。

各单位参会人员一般为分管领导,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分管领导不能参加时应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并报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同时由单位主要领导指定具有相应研判分析能力的人员参会。

第十三条  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均要确定1名会商联络员(原则上为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花园云每日会商联络事宜。如需变更或增加联络员时,应经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审核同意。

第十四条  每日会商由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主持。

第十五条  轮值带班市领导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负责协调各方,明确会商事项的解决方案及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涉及全市性重大事项暂时无法会商解决的,应提出建议报市委、市政府,作为决策依据。

第十六条  花园云每日会商原则上采取无纸化办公,所有会议资料提前通过会商系统提交。

第十七条  花园云每日会商分日常会商和应急会商。日常会商原则上由轮值带班市领导在当日下午16:00进行(夏季推迟到每日17:00进行)。应急会商原则上由当日轮值带班市领导在收到紧急信息后半小时内进行,应急预案另有明确的,按照应急预案进行。

第十八条  花园云每日会商轮值带班市领导月度安排表由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提前通知相关市领导,轮值带班市领导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节假日及双休日实行维稳应急值班,由市委政法委、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值班值守,并根据需要提请相关市领导召集会商。

第十九条  花园云每日会商分现场会商和线上会商,一般采取现场会商,如有需要可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线上会商。

线上会商由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根据当日议题,提前通知相关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参会人员做好会商准备。轮值带班市领导在会商时,可适时启动视频会议会商。

第二十条  会商结束后,由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形成“花园云每日会商单”,并作为工作交办依据,同时呈报市领导。

第五章  会商督办

第二十一条  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通过会商系统将每日会商明确的事项交办至各相关单位。原则上于会商次日交办,交办单发出3日内反馈。交办事项未能及时完成的,相关责任单位应上报原因并做好续报。

重点关注事件和突发事件原则上要求即交即办、当日反馈,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应及时向主持事件会商的轮值带班市领导及次日轮值带班市领导报告落实情况,并持续跟踪后续推进情况。

各单位交办事项反馈情况应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通过会商系统加盖电子签章反馈至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第二十二条  每日会商交办事项实行销号制,交办事项如不涉及工程建设的,原则上要求在一周内完成;如涉及工程建设可视工程量适当延长,一般情况最长不超过1个月。交办事项完成后,应通过会商系统报送工作完成情况简要说明并附佐证材料。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销号,佐证材料不够明晰的,不予销号。

第二十三条  会商交办事项未按时反馈的,每日会商系统将自动提醒。超过2天未反馈的,由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电话催办。超过3天未反馈或虽已反馈但超时未完成的,自动流转至督办程序。

第二十四条  定期晾晒轮值带班市领导交办事项办理情况,及各部门交办事项办理情况。

第二十五条  会商交办单应标明会商组织时间、轮值带班市领导、议题、交办事项、反馈时间、事项完成时间等内容。

会商交办单同步发送至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及该单位办公室主任。

第二十六条  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形成每月会商情况分析报告,于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市委、市政府。

第二十七条  花园云每日会商数字化生成、数字化督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因会商交办事项落实不到位造成相关领域重大损失或者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花园云每日会商相关工作人员均须按规定签订保密协议,会商资料如有涉密内容,按保密工作要求办理。

第二十九条  花园云每日会商数字化系统迭代升级及运行保障、数据安全及网络运行安全、日常办公环境下安可适配及智慧屏在线会商适配等,由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丽水市花园云每日会商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丽水市花园云每日会商运行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为加强我市花园云每日会商运行保障,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推进丽水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丽水市花园云每日会商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晓东(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杜兴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卢彩柳(副市长)

杨秀清(副市长)

毛建国(副市长)

戴邦和(副市长)

楼志坚(副市长)

成      员:饶鸿来(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

沈世山(市政府秘书长)

陈志斌(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

叶建利(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长)

周劲松(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刘海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叶建光(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瑞琛(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凡(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永跃(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志林(市府办副主任)

蓝  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翁伟荣(市经信局局长)

王  平(市教育局局长)

蔡  昉(市科技局局长)

丁文伟(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胡晓红(市民政局局长)

蒋世懿(市司法局局长)

潘建青(市财政局局长)

吴守成(市人力社保局局长)

张颖洁(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雷金松(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钟小松(市建设局局长)

叶旭勇(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见阳(市水利局局长)

黄力量(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潘娅红(市商务局局长)

吴飞飞(市文广旅体局局长)

吴郁郁(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蒋正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杨金跃(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邹向阳(市审计局局长)

刘崇民(市外办主任)

杨  雷(市国资委主任)

王立武(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潘碧武(市金融办主任)

李建军(市统计局局长)

吴筱琳(市医保局局长)

詹柏松(市人防办主任)

周光洪(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建广(市大数据局局长)

廖永平(市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林仲远(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和经济运行、生态环境、基层治理、应急指挥、民生保障、城市管理、疫情防控、舆情处置、技术保障等9个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办公室

主      任:周劲松

常务副主任:杨金跃

副  主  任:林仲远

成      员:市委办分管考核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大数据局、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市府办业务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每日会商考核有关工作;负责每日会商议题的汇总、整理,会商计划的制定工作;负责每日会商的组织、协调及会商明确事项的交办、督办工作;负责每月会商情况的总结、上报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运行组

组  长:饶鸿来

副组长:厉亚萍(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丽水调查队、市邮政管理局、丽水海关、丽水电业局、丽水银保监分局、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丽水管理中心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市发改委业务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牵头负责经济运行领域相关数据指标的梳理、设置、分析研判;负责相关指标预警阈值、优质阈值的设置工作;负责预警信息上报工作;负责经济运行领域年度分析研判并形成报告;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牵头负责“每日经济”页面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迭代更新工作;负责对每日经济相关指标数据的收集更新工作;负责对每日经济相关情况做好分析研判,并形成每日分析报告,提交会商参考。

三、生态环境组

组  长:雷金松

副组长:虞伟鈜(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  员: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林业中心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业务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牵头负责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数据指标的梳理、设置、分析研判;负责相关指标预警阈值、优质阈值的设置工作;负责预警信息上报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年度分析研判并形成报告;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牵头负责“每日生态”页面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迭代更新工作;负责对每日生态相关指标数据的收集更新工作;负责对每日生态相关情况做好分析研判,并形成每日分析报告,提交会商参考。

四、民生保障组

组  长:吴守成

副组长:王旭彪(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成  员: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气象局、丽水电业局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业务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牵头负责民生保障领域相关数据指标的梳理、设置、分析研判;负责相关指标预警阈值、优质阈值的设置工作;负责预警信息上报工作;负责民生保障领域年度分析研判并形成报告;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牵头负责“每日民生”页面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迭代更新工作;负责对每日民生相关数据指标的收集更新工作;负责对每日民生相关情况做好分析研判,并形成每日分析报告,提交会商参考。

五、基层治理组

组  长:陈志斌

副组长:翁卫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市委政法委业务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牵头负责基层治理领域相关数据指标的梳理、设置、分析研判;负责相关指标预警阈值、优质阈值的设置工作;负责预警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基层治理领域年度分析研判并形成报告;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牵头负责“每日平安”页面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迭代更新工作;负责对每日平安相关指标数据的收集更新工作;负责对每日平安相关情况做好分析研判,并形成每日分析报告,提交会商参考。

六、应急指挥组

组  长:杨金跃

副组长:潘新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生态林业中心、丽水电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市应急管理局业务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牵头负责应急指挥领域相关数据指标的梳理、设置、分析研判;负责相关指标预警阈值、优质阈值的设置工作;负责预警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应急指挥领域年度分析研判并形成报告;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七、城市管理组

组  长:周光洪

副组长:程  军(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莲都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处室(单位)负责人,市综合执法局业务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牵头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数据指标的梳理、设置、分析研判;负责相关指标预警阈值、优质阈值的设置工作;负责预警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年度分析研判并形成报告;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八、疫情防控组

组  长:吴郁郁

副组长:陈国微(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铁委办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市卫生健康委、市境外专班业务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牵头负责“每日疫情防控”页面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迭代更新工作;负责对每日疫情防控相关数据指标的收集更新工作;负责对每日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做好分析研判,并形成每日分析报告,提交会商参考;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年度分析研判并形成报告;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九、舆情处置组

组  长:蓝  海

副组长:吴泽华(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成  员: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业务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牵头负责“每日舆情”页面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迭代更新工作;负责对每日舆情相关数据指标的收集更新工作;负责对每日舆情相关情况做好分析研判,并形成每日分析报告,提交会商参考;负责舆情处置工作年度分析研判并形成报告;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技术保障组

组  长:陈建广

副组长:杜  战(市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市大数据管理局业务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牵头负责花园云每日会商技术保障;负责每日会商数字化系统迭代升级及运行保障、数据安全及网络运行安全、日常办公环境下安可适配及智慧屏在线会商适配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