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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21-35908 文号 丽教职〔2021〕103号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库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2-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 11: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解读地址

ZJKC04-2021-0012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信局、文广旅体局、人力社保局: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20〕8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丽水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丽水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办法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docx

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以此件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