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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项养老新政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1-12-17 16: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社会福利救助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12月17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丽水市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细则》和《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

我们一起来看看《丽水市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一)基本保障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

(二)适当补助对象: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

(三)其他补贴对象: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至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

(一)基本保障对象:居家养老的,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重度)、基本不能自理(中度)、部分不能自理(轻度)分为三档,参照当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执行,现行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250元和125元,高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25元执行;入住机构养老的,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重度)、基本不能自理(中度)、部分不能自理(轻度)和高龄老年人(自理)分为四类对象,参照当地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标准执行,现行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472元、736元、368元和184元。

(二)适当补助对象:分档发放标准按“基本保障对象”分档发放标准的50%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高发放标准;

(三)其他补贴对象:分档发放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基本补助对象补贴标准、当地财力状况等情况确定。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或线上申请。

(二)调查评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基本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委托由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对申请人能力进行评估,确定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档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三)审核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必要时可以上门复核,有关组织、个人或家庭应当配合接受核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四、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机构托养服务、日常照料服务、卫生健康服务等7大类18项目内容,着重体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保基本、兜底线的公益性,具体内容由县级民政部门另行制定。

五、提供方式

补贴通过安排养老服务、发放货币或电子消费券等方式提供。鼓励采用安排养老服务的方式,难以购买服务的偏远农村可以采取发放货币的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电子消费券的方式,具体补贴方式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确定。

再来看看《丽水市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一、完善操作规范。本办法将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均纳入公建民营范围,涵盖各类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在流程上,对方案报批、招标方式、资质审查、招标评审等重点环节作了可操作性规定,特别是针对40张及以下床位的难以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运营方的养老机构,经民政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可采取直接委托方式委托有实力的品牌机构连锁运营。同时,制定全市统一的公建民营合同参考文本,规范双方权利与义务,明确合同变更、终止等情形,强化合同刚性法律约束作用。

二、落实公益职能。本办法将坚持养老用途不改变、公益职能不减弱、国有资产不流失、服务质量有提升作为基本原则,从建立养老机构预留床位机制和建立养老服务合理收费机制两个方面着手,使公建民营养老服务设施成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主阵地。

三、优化创新成果。2015年我市在全省创新养老机构建设与运营管理一体化采购模式,首次提出设立机构管理发展基金,创新经验被省指导意见采纳吸收。本办法对该措施进行优化,将项目位置、床位规模、公益保障、初期投入等作为综合测算因素,由合同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设施使用费金额,同时通过建立委托方、运营方、第三方等三方监管账户,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四、加大扶持力度。针对公建民营的农村敬老院、40张及以下床位养老机构以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可免予留存设施使用费,并无偿或低偿提供专业团队运营管理;公建民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前建设装修所需资金由财政全额保障解决;公建民营农村敬老院运营后大宗维修所需经费,由财政保障解决;公建民营住宅小区养老服务配套用房的运营补助,分别按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标准执行。

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养老服务补贴?

养老服务补贴是指对具有本市户籍低收入家庭的60周岁以上失能、失智及生活能够自理的高龄(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或入住养老机构提供支持的一项社会福利。

问:什么是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

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是指在不改变养老服务设施权属的情况下,将产权清晰的政府投资建设、购置或租赁的养老服务设施委托具备专业养老服务能力的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运营管理的运营模式。

问:什么是养老服务设施?

养老服务设施包括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包括养老院、农村敬老院、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养护院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是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房屋或者场所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住宅小区养老服务配套用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