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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25000986461759/2021-35668 | 文号 | 丽市监公〔2021〕6号 |
组配分类 | 重要公告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49号)要求全国统一食品药品监督举报服务电话12331、全国价格投诉举报统一电话12358、全国统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服务电话12330、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统一电话12365热线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整体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为确保热线平稳过渡,设置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过渡期,期间暂时保留12331、12358、12330、12365热线,提示拨打12345后挂机,即拨打12345热线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和反映,2022年1月1日起,12331、12358、12330、12365热线号码正式停止使用(号码变为空号)。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
丽市监公〔2021〕6号关于12331、12358、12330、12365服务热线整体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