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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1-36343 文号 丽政发〔2021〕30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成文日期 2021-1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简明问答】《丽水市贯彻落实全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22 16: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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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贯彻落实全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12月20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8月30日,省政府召开了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推进大会,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攻坚行动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不断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和产业治理现代化水平。制定《实施方案》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

一是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全省大会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作出了指示指示,要求紧跟全省工作推进部署,积极谋划和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是贯彻能源“双控”目标和碳达峰碳中和的具体行动。要通过淘汰落后、创新强工、招大引强、质量提升四大攻坚行动,倒逼高耗低效企业“腾笼换鸟”,助推传统特色产业“凤凰涅槃”,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在拓展发展空间、腾出用能方面要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是加快丽水工业倍增行动的现实需要。出台《实施方案》既是生态工业发展的系统性谋划和接续,也是为今后3年推进生态工业倍增提供了方法和路径。有利于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抓发展的合力和氛围。

二、《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主要制定依据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 2021-2023 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31号),省经信厅《关于转发工信部等国家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经信产业〔2017〕104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21〕3号)。

三、《实施方案》出台希望达到什么目标效果?

答:《实施方案》提出,要坚定不移推进能耗“双控”,全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系统性变革,以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坚决实施淘汰落后、创新强工、招大引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倒逼高耗低效企业“腾笼换鸟”,助推传统特色产业“凤凰涅槃”。预期通过三年攻坚,实现生态工业量质并举的发展目标,其中总量上力争全市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3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制造业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全市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200家,整治提升1000家,腾出低效用地10000亩,腾出用能10万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20万吨等。

四、《实施方案》的总体框架是怎么样的?

答:《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实施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指导思想要求全市上下坚定不移推进能耗“双控”,全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系统性变革,以“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为主线,以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平台“二次创业”、“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生态工业倍增行动计划,坚决实施淘汰落后、创新强工、招大引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倒逼高耗低效企业“腾笼换鸟”,助推传统特色产业“凤凰涅槃”。实施目标主要是提出了通过四大攻坚行动需要达到的目标要求,总体安排到2023年的工作目标体系。重点任务涉及“坚决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实施创新强工攻坚行动、坚决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坚决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等四个专项攻坚行动16个方面的措施。为确保实施方案抓好抓实,需要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要素保障、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评价考核、加强服务指导等方面完善配套措施。

五、《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一是坚决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包括全面摸清高耗低效企业、坚决淘汰整治高耗低效企业、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构建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二是实施创新强工攻坚行动,包括推动创新链产业链精准适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构建浙西南区域创新体系和推进产业链主体梯度培育。三是坚决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包括强力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推进现代化平台体系建设和加强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四是坚决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包括推进生态工业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制造业品牌培育和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六、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工作有哪些配套措施?

答:(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丽水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工业主平台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二)加强要素保障。1.强化工业用地保障。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重大产业类项目用地指标需求,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后形成的用地空间优先用于工业项目。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信贷审批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腾笼换鸟”新增投资项目融资需求,优先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3.优化能耗碳耗资源配置。推进能源利用结构优化,推进节能减碳技术改造,充分利用差别化电价、水价等政策,倒逼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提升。4.强化制造业人才保障。统筹实施人才创业创新工程,推进省级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计划等计划,实施新时代绿谷工匠培育,推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综合体建设。(三)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优先保障“腾笼换鸟”专项经费,充分发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引领撬动作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四)加强评价考核。聚焦淘汰整治、招大引强、重大技改3张清单,建立“赛马”机制,实施评价考核。(五)加强服务指导。推进企业地图、亩均论英雄3.0、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碳效码、企业码等多跨场景应用,深入实施“三服务”2.0版。

七、《实施方案》具体的实行措施怎么规定?咨询应该找哪个部门?

答:《实施方案》总体上是一个工作方案体系,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规范的内容主要体现为,各地要摸排梳理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清单,对列入清单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的政策措施,以此来倒逼企业改造提升或退出,相关内容均有合法性依据。具体落实工作,均要求各县(市、区)及丽水开发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执行。《实施方案》实行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可以通过来人来电咨询,联系人:丽水市经信局产业投资处巫灵芳,电话:2095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