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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044477/2021-36383 文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1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丽水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23 15: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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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水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按照《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021年工作计划》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丽水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二、工作目标任务

通过制定《丽水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丽水市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进一步明确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要求。

三、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

3)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6);

4)《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6);

5) 《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6);

6)《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3)。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本规划适用于丽水市“十四五”期间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规划》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背景与形势”,从“十三五”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十四五”形势研判三方面进行分析。“十三五”期间,通过摸清污染底数、理顺推进机制、夯实基础能力、管控突出风险,丽水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各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肯定成效的同时,清醒的认清我市仍存在污染防控任务难度更大、环境监管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污染防治保障支撑仍需加强三方面问题。“十四五”机遇与挑战并存。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范围及期限、规划依据、规划目标五方面提要求。到2025年,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保障更加有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达95%以上;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维持稳定,保持对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地下水污染扩散趋势的遏制,地下水区域点位质量V类水比例、重点污染源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地周边地下水监测评价点位水质完成上级下达指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化肥使用量、农药使用量完成上级下达指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95%。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通过加强土壤环境风险全过程防控、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推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高位提升、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四大章节对“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分别细化,提出具体要求。以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依照统筹规划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确保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标准和监测体系,持续提升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保障地下水环境的安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原则,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短板,多举措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持续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投入保障强化信息公开三方面给予保障支持。

附件列表说明“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重点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