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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浙贝母—稻鱼共生轮作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丽水市级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12-29 14: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药(浙贝母)—稻(稻药轮作)标准化进程,促进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为我市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浙江碧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牵头起草了《浙贝母—稻鱼共生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根据《丽水市地方标准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相关单位在1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和电子版,反馈至丽水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吕群丹,电话:0578-2028390,邮箱:3381563@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

【征求意见稿】《浙贝母—稻鱼共生轮作技术规程》.docx

《浙贝母—稻鱼共生轮作技术规程》编制说明.docx

意见采纳情况: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2/23/art_1229218399_377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