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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1-36577 文号 市府办便笺头〔2021〕97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21-1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9 14: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单位:

因原文存在内容缺失,需增补改革事项,经市政府同意,2021年10月19日印发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丽政办发〔2021〕57号)予以废止,新文件将另行印发。

附件:有关单位名单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丽水军分区,市纪委,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附件

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局、市保密局、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丽水银保监分局、丽水海关、市气象局、市烟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