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乡村整形战略实施意见》(浙医保联发〔2021〕25号)精神,我局牵头拟定了《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283967845@qq.com
2、传真:2070138
3、邮件地址:莲都区中东路557号丽水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处)。
4、联系人:吴女士2070107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
附件:1.《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依据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依据.wps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完善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1/13/art_1229218399_37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