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64458R/2021-35728 | 文号 | 丽农便函〔2021〕138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着力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兴旺,请各地按照《浙江省农产品地理标志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浙农专发[2020]41号)和《浙江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办法》(浙农专发[2020]4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及申报评分表)报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蒋凯亚,电话:2026763,13600606955
附件:1.《浙江省农产品地理标志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浙农专发[2020]41号)
2.《浙江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办法》(浙农专发[2020]42号)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日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