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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64458R/2021-35728 文号 丽农便函〔2021〕138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4 10: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着力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兴旺,请各地按照《浙江省农产品地理标志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浙农专发[2020]41号)和《浙江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办法》(浙农专发[2020]4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及申报评分表)报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蒋凯亚,电话:2026763,13600606955


附件:1.《浙江省农产品地理标志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浙农专发[2020]41号)

2.《浙江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办法》(浙农专发[2020]42号)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日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产品地理标志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