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丽水市医疗救助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20〕88号)等文件,经审核,决定拨付2021年第十一批各有关医疗机构“一站式”实时结算产生的市本级困难人员医疗救助资金50062.80元,拨付明细如下。
一、本地(莲都区内)就医医疗救助资金共计49519.27元,具体如下:
(一)丽水市人民医院6150.48元。
(二)丽水莲都惠恩中医诊所81.76元。
(三)丽水市中心医院19234.08元。
(四)丽水市中医院7880.41元。
(五)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9041.28元。
(六)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579.44元。
(七)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8.54元。
(八)丽水市妇幼保健院1542.71元。
(九)丽水汪氏伤科医院285.47元。
(十)丽水至灵中医院42.93元。
(十一)丽水市陈威东诊所218.44元。
(十二)丽水市江为性诊所389.76元。
(十三)丽水南山法朝骨伤医院402.48元。
(十四)莲都区石牛卫生院11.76元。
(十五)丽水市富岭卫生院(丽水市富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85.92元。
(十六)丽水市水阁卫生院(丽水市水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45.46元。
(十七)莲都南山法敏骨伤医院61.08元。
(十八)丽水市莲都区枫树湾卫生院41.34元。
(十九)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63元。
(二十)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80元。
(二十一)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33元。
(二十二)丽水金方诊所3.26元。
(二十三)丽水莲都和一中西医诊所有限公司63.56元。
(二十四)丽水市南城综合福利院医务室257.91元。
(二十五)丽水华侨医院有限公司562.70元。
(二十六)莲都区碧湖镇新合堰头村卫生室234.87元。
(二十七)丽水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156.87元。
二、异地(莲都区外)就医医疗救助资金共计543.53元,拨付至丽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医疗支出户,用于清算异地就医医疗救助费用,具体如下:
(一)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5.63元。
(二)云和县人民医院(云和县医疗健康集团人民医院院区)22.00元。
(三)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医院410.27元。
(四)龙泉市人民医院(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95.63元。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