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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市委法制办印发的《丽水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委法办发〔2020〕7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迎评及法治丽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全省医保系统法治机关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机关建设,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1.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今年上半年,我局班子成员调整后,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还多次研究法治工作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考核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各处室的考核指标体系中,明确各职能处室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的具体职责和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2.推进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法治医保理念,把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中央、省委有关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工作。班子成员集体学习法律规章达到4次,落实新提任干部宪法宣誓制度,2020年共2名干部参加了宣誓仪式。
3.加强机关处室法治能力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办事。加强执法人员法治规范化建设,邀请法律专家,组织医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基础规范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执法人员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平台)操作培训,并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与全省统一行政处罚系统的培训。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和普法办组织开展的干部学法用法年度建档考试,全体机关干部参加考试率和成绩合格率均为100%。鼓励党员干部参加省市有关法律知识培训班并参与执法资格证考试。2020年我局新增人员全部完成执法资格证考试及换证工作,目前持证率达91%。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强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雷锋式”医保服务品牌为引领,推进医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促进经办服务更便捷,实现网上、掌上办理率90%以上。开展权力清单事项系统梳理、流程改造。建立医保专员制度,做好企业参保政策宣传与经办服务,积极落实疫情纾困政策,为企业减免医保基金做好服务。
2.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要求,根据省局决策目录拟定市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完善行政决策集体审议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与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2020年度市医保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医疗救助政策及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进行了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重大政策制定稳评率100%。
3.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清理制度和流程。严格落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等环节程序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的启用和网上备案工作。2020年,我局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文件报备率达到100%。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截至2020年4月,所有涉及营商环境、健康安全、动物防疫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对涉及机构改革职能变更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基础工作。
4.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常年聘请博翔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对我局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进行审核,并对我局重大政策制定、信访案件及行政执法案件审理等提供法律意见,全面为我局进行法务把关。同时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优势。做好法律顾问信息系统的顾问服务信息录入,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的登记管理。
5.加强行政合同管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合同管理要求,对我局涉及的政府采购合同、合法性审核、重大合同备案、归档等流程进行管理。2020年,共对签订的6 个行政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审查意见书,其中2个标的200万以上的合同按规定向市司法局进行报备。
(三)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公正文明执法
1.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制定印发《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法制审核程序和审核主体。确保重大行政执法目录事项应审则审,确保法制审核工作落到实处。自文件制定到目前,尚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发生。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为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记录信息、自觉接受监督,给一线执法人员配置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执法过程进行有效、实时记录。同时,按《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案卷材料,规范文书格式,实行执法文书全过程记录。编制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管理制度和医保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与文明用语。
3.健全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制度。成立丽水市医疗保障局案件审核委员会,下设行政处罚专委会和协议管理专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并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对医保案件审理流程,明确由行政处罚专委会负责医保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审议及移送工作,由协议管理专委会负责协议管理相关案件的集体审议与移送工作,实现医保案件审理流程职权明晰,流程更规范化,提升案件行政办理的科学性。
4.规范开展各项执法工作。制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浙政钉掌上执法工作,监管事项认领率、监管清单编制率、监管事项检查覆盖率均达到100%;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互联网掌上执法检查90余次,其中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家,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家;日常巡查、专项检查80余次;掌上执法检查达到总执法检查的90%以上,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占双随机检查50%。充分发挥掌上执法平台作用,建立县市区之间交叉执法任务、执法人员市级统一指派工作新机制。全面开展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交叉执法检查同,全市九县(市、区)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执法交叉检查,检查医疗机构140余家。积极参与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飞行检查。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成检查组赴湖州进行飞行执法检查。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我局编制依法行政服务指南和执法流程图,产生的各类执法信息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公示,在局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清单和相关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以及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同时将执法人员信息在办公大厅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参与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全市2019-2020年行政执法案件集中评查工作,还邀请了司法局专家进行卷宗的点评,促进医保系统案卷文书的规范化。
3.强化普法宣传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明确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发布2020年普法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基金监管法规及欺诈骗保查处案例。今年受疫情影响,普法宣传以新媒体为宣传主阵地,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电视等平台开展知识问题、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切实提升全社会对医保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4.落实举报投诉办理责任。医保是民生部门,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局将问政直通车和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落实到专人负责,实行统一转办、收集处理和回复,畅通服务办理渠道。2020年,我局共受理问政直通车和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咨询投诉举报件817件,均及时回复和按时办结。
5.落实财政审计监督和巡查监督。积极配合各项财政审计工作,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完整、及时提供审计所需工作资料或数据。认真落实整改,并依法向社会公告。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丽汽集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涉及的医保政策处理问题,落实特殊群体医疗救助政策,全年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学习教育有待提高,医保系统执法队伍设施配备和业务能力还存在短板,依法行政制度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及执法监督机制仍需加强,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升。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依法治国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示范市创建为契机,进一步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体系,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由于当前我局执法人员不足,执法能力薄弱,下一年度,我局将围绕执法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全年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不少于两次,完善案卷集中评查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规范,开展多种形式的交叉执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加强法治建设考核。制定年度医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研究建立相关的考核指标,明晰依法行政、执法规范化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任务,加强对县(市、区)法治建设的考核指导,提升医保系统法治建设水平。
(三)加强学法用法普法宣传。制定并发布全年普法任务清单,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日、党员活动日等时机,加大医保法规政策宣传,积极做好《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的政策对接和宣传解读,持续推进多种形式的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
(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增强局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理顺各机关处室法治建设职责,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程序,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优化执法营商环境。